补办丢失维修资金专用收据程序:1、到维修基金窗口,补办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备案合同、购房发票进行查档核实,如确认已交,由窗口工作人员给予出具登报声明作废的手续。2、到当地的报社登报声明丢失收据作废。3、拿刊登丢失票据声明作废的报纸,再回到维修资金窗口,并附带出具登报手续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留存报纸、登报手续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然后,窗口工作人员到局财务科进行办理。4、补办时间为20个工作日,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补办收据。
全部5个回答 >请问房屋维修基金发票遗失,怎么补?
137****7120 | 2018-07-15 16:00:41-
135****9763 这两个发票是不能补办的,不过,您可以到交税和交款部门申请开具完税和交款的证明,复印完税联和交款联存根,这些手续资料也是具有法律证明效力的。 2018-07-15 16: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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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9266 契税发票可以拿身份证到当地房屋档案中心提取复印件他回加盖与原件相符公章,维修基金有卡或存折就可以了不用发票
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到开发商处要求查询你的购房发飘存根,然后复印,加盖开发商财务公章。
以此方法去复印你的契税发飘存根,和维修基金票据存根,加盖财务公章,
以上手续齐全,就可以申请办理房产证。 2018-07-15 16:01:28 -
138****0869 在房管局或者档案馆能查到电子、纸质档案的就可补办。不然只能重新缴纳维修基金。 2018-07-15 1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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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8339 这两个发票是不能补办的,不过,您可以到交税和交款部门申请开具完税和交款的证明,复印完税联和交款联存根,这些手续资料也是具有法律证明效力的。 2018-07-15 1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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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8697 房屋购买发票丢失了没有多大关系,因为你以后是用不到的。但是维修基金的发票丢了问题也不是很大,如果一定需要的话可以请开票部门开一张证明,不过发票是不能补开的。 2018-07-15 16: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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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有底的话,可以申请补开,或者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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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没有关系的,补办一个就可以了。 维修基金只要有房产证都有的,这个可以到房产局查到的。 维修基金(maintenance fund)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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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基金发票很重要,维修基金发票是购房者要按房子价格的2%-3%缴纳维修基金出的发票,主要是办理房产证和公共部分维修的时候会用到。维修基金用于购房后的共用设备的维修,但是有四种费用不能从维修基金里支出。1、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的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2、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电、天然气等设施的维修费用.3、由当事人因认为损坏的维修费用。4、由物业承担的的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施的维修费用。维修基金发票如果丢失的话,可按相关程序进行补办。1、携带本人身份证、合同、购房发票到维修基金窗口核实。2、到当地的报社声明丢失的发票作废。3、拿到报废的发票凭证到维修基金窗口进行补办,一般为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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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按规定,业主个人不可申请使用。只有经业主管理委员会同意并取得业主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有的地方可能是其他部门或机构)办理维修基金支用审核手续。审核手续办结后,凭审核手续到指定银行支取维修基金。 虽然业主在购房时缴纳了购房款3%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但多数业主对住房维修基金知之甚少。 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用?修订过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维修基金是用于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的。通俗地说,除了自己房子内的,都是共用部位。但并不是任何维修都能使用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的中修、大修、更新、改造工程”才可使用维修基金。一般来说,主要硬件的更换属于中修,小修的费用包括在物业费内,不能使用维修基金。 因此,一般的房屋漏水属小修,应包含在物业费里,维修基金属大修。 附:⑴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受理业主报修,落实有资质的修缮单位。修缮单位编制维修方案和工程预算书。 ⑵业主委员会在收到维修方案和工程预算书后,征得相关业主或业主(代表)大会同意,并对未建立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余额不足的业主,筹足维修基金。 ⑶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持业主或业主(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材料、修缮单位登记书、工程预算书向市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使用申报手续。 ⑷管理中心受理后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在维修基金支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 ⑸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与修缮单位签订维修工程合同后,管理中心按核定经费的30%划拨维修备用金。 ⑹维修工程结束,由业主委员会初步验收后,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或房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质量检验评定。 ⑺工程决策应接受相关业主的监督或根据相关业主的要求接受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组织的审计。 ⑻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向维修基金管理中心提交工程决算书、竣工验收单、或有资质的中介组织的审计报告。经审核通过后, 凭结算发票、费用分摊清册等办理结算手续。 ⑼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对维修费用按户结算、分摊并予以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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