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只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依据就是《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2、“如果他不愿意将次套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途径可以办到?”:不必太费心:不用作婚前个人财产公证(公证费用也不低呢),只要他把房屋购买合同、支付房款的发票、房产证等保存好,一旦离婚时能以这些证明此房是在结婚之前所购,就完全可以作为他的个人财产了。3、“我记得好像有条司法解释是说专为结婚而婚前购买的房屋,不论男女哪方出资,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没有这样的规定,但是,如果购房合同和发票虽然能证明房子是婚前一方所买、但房产证上登记为夫妻两人名字的:此房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视为婚前购房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也就是说:房产证如何登记很重要,与购房合同和发票共同证明问题。
全部3个回答 >婚前父母给买房写夫妻共同财产吗?
133****3228 | 2018-07-15 15:16:42-
155****0211 1.首先这是由婚前男方父母出资购买赠给男方的,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婚后,男方愿意加上女方的名字,我个人认为是男方对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进行了相应的处分权,将该房产变为夫妻共有财产。
2.房屋登记的产权人是以产权证上载明的名字为准的,既然是有女方的名字,那么女方也应为产权人之一。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赔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 (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18-07-15 15:17:37 -
145****0426 结婚前(指房产证发证日期早于结婚证发证日期)父母给的房子,算婚前个人财产。
结婚后你父母的房子过户给你,不管他们买房是什么时间,都算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他们在赠予合同中明确说明只赠予给你个人(并且**好经过公证),不过这样对夫妻感情和公婆与媳妇感情杀伤极大。 2018-07-15 15:17:24 -
147****5480 1、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
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没有其他相反的约定,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
若是一方父母只出了一部分购房款,剩余房款是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且由小夫妻共同还贷,房子应该归登记方所有,并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如果有房产分割情况发生,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需要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2、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房屋产权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3、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房屋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享有产权。如果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
4、婚前由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这种情况下,父母的出资购房行为可以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因为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就理解为对双方的赠与。因为在双方尚无婚姻关系时,即使双方是为了结婚的目的而购房,毕竟能否结婚仍有变数。
5、婚前由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
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也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简单理解为双方父母对一方的赠与。如无其他相反约定,应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婚前父母为子女买的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也可以起诉,人民法院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2018-07-15 15: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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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写的父母名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房子所有权为登记原则,房产证登记人就是房产所有人,夫妻婚后买房,写的父母姓名,这房子就属于父母合法拥有的住房,产权和夫妻俩无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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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所买的房子是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说房子是婚前一方支付的首付,而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但是婚后用了夫妻共同的财产来还款,这种情况之下可以先进行协商,一般是被认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需要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除了首付款之外,夫妻财产用于还贷的部分可以进行分割,或者是由一方补偿给另外一方。在现实生活当中,大多数人们买房都是在婚前购买的,而且是由男方家庭出首付,这种情况之下一般会被认作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即便是婚前购买,也一样被认为是共同财产,除非有明确的规定,一般在离婚的时候都需要对半进行分割。如果不想被对方分走自己的财产,最好是婚前由一方全款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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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按照此规定,首先是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归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后还贷,是属于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还的话,该款属于夫妻共同,如果离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因此,如果有可能,在结婚前还完贷款**好。针对问题补充:没有区别,其中仍然有你的份额,处理同前,只是可以夫妻分割的份额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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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买房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婚前买房都有注意事项:①房产证署名要谨慎。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买房,在购房合同上写上双方的名字。某种原因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应该立下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说明,写清该房的出资关系。在不伤害双方感情的前提下做一份公证,明确注明双方为该房已支付和将支付的款项。②婚前财产公证或事先协议很有效。还未确定夫妻关系前,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如果发生纠纷时能够找出证据来证明,避免日后的房产纠纷。③对出资方的钱款划分清楚很重要。买房压力过大,双方父母出资帮忙,如果已经在房产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还要再另外签署一份协议。分手,在无任何协议的条件下,父母的出资将被认定为赠予两人归双方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