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是你这样的情况的话,应该是可以的,但是,我觉得其实,你们是一家人,如果你不改,就还是不要改了,因为如果要改的话,开发商肯定是 要收费的,至于是多少就要看开发商怎么收了。如果还有其他的情况,你可以电话联系我,我愿意为你服务。
全部4个回答 >期房中途改了名字怎么办
135****0543 | 2018-07-15 00:41:23-
147****9710 1,人们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
2,包改名意思是指如果买房购买该套房屋的话,卖方负责把购房合同里的名字更改成买方的名字,应该是指的第一任买方从开发商手里买了房子后,想卖出去,对于第二任卖方的承诺。
2018-07-15 00:41:54 -
151****1097 一、期房在没有取得房产权属证明之前,是不能更名、转让和交易的,实际生活中的期房更名操作是不规范的违法行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不得转让。即,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源不得转让;也就是说,目前还在期房销售状态中的房产是不具备转让资格的。
三、在购房过程中,定金合同一定要与购房合同、房产证、贷款协议上的名字保持一致。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实行实名制购房,推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防范私下交易行为。 2018-07-15 00:41:50 -
133****7706 可以的,如果你的购房合同已在房产局备案了,就必须注销原购房合同,再和开发商签订变更更名的新购房合同。需要原购房合同本人携带身份证,购房合同,房款收据。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这时只要同房产商协商,把合同注销,以其更名人的名义重新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了,此种情况不涉及税费。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是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这种情形下要到市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只需支付相关手续费用。 2018-07-15 00:41:46 -
135****9829 合同更名是期房转让的一种形式,为了避免炒房,以及购房者在期房转让当中,逃避房地产交易税费,赚取房屋交易差价,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因此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
但是实际操作中,在原购房者已经撤销购房合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与开发商协商办理合同更名,不需要缴纳税费,但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若原购房者没有撤销合同,可以与房屋的前买家协商将该套房可当做二手房进行买卖,需要交纳二手房相关税费。
房产合同更名的风险:
因期房未取得产权证,就当前房地产转让法规而言,合同更名行为亦可视为无效,所以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权利难以得到保障。如果房产商配合进行合同更名,那么地产商与新购房者签订的合同,等同于一手房买卖,更名后房产商与原购房者签订的合同进行作废;如果房产商不支持更改房屋买受人,不重新签订购房合同,那么合同更名手续无法办理,合同更名亦无法进行下去,因此,合同更名还要取决于地产商是否支持。 2018-07-15 00:41:42 -
158****4731 一、期房在没有取得房产权属证明之前,是不能更名、转让和交易的,实际生活中的期房更名操作是不规范的违法行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不得转让。即,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源不得转让;也就是说,目前还在期房销售状态中的房产是不具备转让资格的。
三、在购房过程中,定金合同一定要与购房合同、房产证、贷款协议上的名字保持一致。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实行实名制购房,推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防范私下交易行为。 2018-07-15 00: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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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之后社保和公积金断交有影响,可以转移。同城转移社保流程:社保现在不用转移,只要原来的单位,把社保做停,不用办手续,现在的单位凭身份证号就可以直接上社保。异地转移社保的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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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积金贷款申请已经批准,办理完了所有手续,你辞职或公积金停止,被封存,都不影响公积金贷款了,只是你要按时往贷款卡中充钱,以免影响扣贷款。建议保险起见,还了第一次还贷后再辞职,可确保万无一失地不影响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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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房产证时发现名字写错了,需要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档案馆申请改错即可。但如果房产有抵押,则需要解除抵押之后才能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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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揭退房时要注意什么?1、《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a、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b、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c、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d、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e、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看出,只要开发商出现了上述情形,如交房严重逾期或质量低劣等,符合法律或购房合同中规定的解约条件,买家就可以依法解除购房合同。2、归还按揭贷款解除房屋抵押把开发商应退购房款为两部分,其中属于买家**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买家。属于买家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由买家与银行协商将剩余贷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归还)提前还给银行,视为买家已向银行提前还款。银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30条之规定:“抵押人或出质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后,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从而接收还款,终止借款合同。贷款合同终止后,抵押权消灭了,当事人应办理相关解除抵押登记手续。二、按揭买房退房有什么程序?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由于违约方的不同及所处的阶段不同,办理退房的程序也不同:(1)定金(订金或押金)阶段这个阶段双方的买卖合同还没有成立,严格来说不存在退房的问题,实际上是退定金的问题。(2)已签订合同但未实际履行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要与对方协商,看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要以书面形式表示出来,签订正式解除合同协议。双方达成协议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内容,对方都有权要求其履行,也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要求对方履行。如果买卖双方中一方违约,且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3)已签订合同且已部分履行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买方已付房款,办理了入住,但房产证还没有办理下来。这个阶段解除合同既有买方的原因,也有卖方的原因。这个阶段除与上述要求一致外,还涉及物业、装修损失、搬离时间等问题。如卖方违约,装修损失应经过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装修损失,买方还应与物业公司签订解除物业管理的合同,如达不成协议买方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或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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