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手续:(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二)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1、房屋赠与申请表;2、房屋权属证书;3、房屋户型平面图;4、房屋赠与公证书;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6、契税(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全部3个回答 > 如何办理房产赠与时间
137****1037 | 2018-07-14 19:20:22-
158****1870 1、办理房产赠与手续必须要先申请公证;
2、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3、接受赠与房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产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
4、权转移登记手续。 2018-07-14 19:21:01 -
138****1755 房产赠与是指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这种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或朋友之间。房产赠与属于房地产交易的一种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但房产赠与跟其它形式的房地产交易有所区别,在房产赠与行为发生时,当事人只有按照房产赠与的有关特殊要求和程序办理正式的手续,此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 房产赠与是指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己的私有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所拥有,对方当事人也愿意接受的行为。房产赠与虽然是无偿馈赠,但也必须签订正式的赠与合同。赠与合同具有以下的法律特征:
1.赠与是双方法律行为。赠与的成立,不仅要有赠与人将自己的房产无偿赠与他人的形式,还要有对方接受赠与的表示。
2.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赠与人将自己的房产给予受赠人是无代价的。
3.赠与是实际行为。赠与合同虽为双方的法律行为,但仅赠与人表示赠与和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还不行,只有赠与人将自己房产交给受赠人,受赠人实际接受后,赠与合同才能生效。 公民之间赠与房屋属于一种特殊的赠与合同,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赠与房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且必须要办理有关的手续后,赠与行为才能为法律确认和保护。私房赠与是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朋友之间。依据法律规定,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步骤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窗口提供)。
(2)原房地产产权证。
(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6. 在办理房屋赠与手续时,赠与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与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与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 2018-07-14 19:20:56 -
142****0391 一、无偿赠与房产手续怎么办理
(1)到公证处办理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鉴于受赠人系未成年人,建议办理单方法律行为公证,即办理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当然由于各地执行情况不一,**好事先到房管部门询问清楚,按房管部门规定的要求办理为妥。
(2)持办理的公证书、当事人有效的身份证件、房产所有证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3)按房管部门要求到税收部门缴纳税收,填写《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经税务部门审核后,可以免交营业税(5%)、个人所得税(20%)、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7%)。契税(3%-5%之间)、万分之五的印花税、评估费、登记费不予减免。
(4)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到房管部门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无偿赠与房产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规定: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在办理营业税免税申请手续时,纳税人应区分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
2、房产所有权证。
3、《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上述材料必须向税务局提交原件。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上述材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规范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退提交人,将有关公证证书复印件留存,同时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对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发票或者代为开具发票。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在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时,纳税人须提交经税务机关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税务机关(或其他征收机关)应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在《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签字并将该表格留存。税务机关应积极与房管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房管部门对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对未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不予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在计征个人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核定征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征收。 财税[2009]78号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对当事双方不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不过应提交以下材料:
1、国税发〔2006〕144号)规定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2、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
4、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赠与双方提供的上述资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复印留存,原件退还提交人,同时办理个人所得税不征税手续。 2018-07-14 19:20:50 -
131****7762 1、能否赠与子女?
所谓的房产赠与,就是指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己的私有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对方当事人也愿意接受的行为。且法律规定,房产赠予行为只能发生在亲属或朋友之间。所以,房屋赠与行为是被法律认可的,大家可以放心操作。
2、如何办理及费用问题
(1)签署确认书
办理赠与手续的第一步是父母与子女一起到所在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资料包括:物业产权证、购买合同、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公证书。这两份公证书需两方同时出具,一方面表明无偿赠与行为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同时也表示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
还有人会问:子女尚未成年可以赠与房产吗?当然也是可以的,若受赠人未成年,赠与人单方面出具的赠与公证书也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
费用:签署确认书时需缴纳工本杂费,包括测绘费、公证费和查册费。
(2)房产评估
办理完签署确认书等相关手续,第二步就是等房管局派专业房产评估师上门测绘,然后等评估结果。评估内容一般包括,房产的折旧率、基础建设、水电燃气通讯等情况、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房屋重置价格、底价和补地价。
费用:评估费的收取是按房产总估值来定的,一般收取总评估价的5‰,但不会低于1000元。赠予手续的评估价通常会比较低。
(3)办理赠与公证
赠与公证是必须经由国家公证机构办理的证明赠与行为真实、合法的必要手续。办理赠与公证需提供一下材料:赠与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赠与书、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
费用:赠与公证费是总评估值的2%。
(4)各项税费
一般情况下,房产赠与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和登记费,契税为房屋总评估值的3%,印花税为总评估值的0.5%,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以当地房管局定价为准,以上三项费用都由受赠人支付的。但是因为父母将房屋赠与子女时,赠与人和受赠人是直系亲属,因此可以免除契税。除此之外,还有一项是土地出让金,则按所受赠物业的房产性质而定。
(5)办理新房产证
**后一步就是办理新房产证。在这里,还要说明几点。一是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不能等同于有偿转让;二是赠与不是继承,两者是有本质区别的。三是已经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是不能撤销,所以公证前得考虑清楚。再次特别提醒一下,办理房产赠与手续必须要慎重,考虑清楚在前往办理。 2018-07-14 19:20:42 -
156****9988 房产赠与是指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和朋友之间。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受赠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房产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
办理房产赠与手续的具体步骤是: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正的联合通知》第三条规定,赠与房地产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接受赠与房地产的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同时提交下列证件:①申请书;②有关当事人身份证件;③原房地产产权证;④赠与书及公证书;⑤遗赠证明及赠与人死亡证明、遗赠证明公证书;⑥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协议,赠与人将原房屋产权证交付受赠人的,根据**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为产权已经交付,赠与成立。)一些人为了逃避城市私房买卖**高限价的规定,或为了偷逃房地产税费,或是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买受人达成交易,以赠与为名,变相买卖私有房屋,是一种违法行为,一经查出,将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没收非法所 得,并视情节轻重,处以非法所得两倍以下的罚款。 2018-07-14 19: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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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手续:(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二)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1、房屋赠与申请表;2、房屋权属证书;3、房屋户型平面图;4、房屋赠与公证书;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6、契税(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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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直系亲属间的房产赠与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所需费用也就是**低费用包括:1、公证费,40元/平米 X 产权证面积;2、契税的征收,不论房产什么情况都需要征收全额契税,即由受领人按照3%的比例缴纳;3、印花税,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不过从2009年至今国家暂免征收;3、测绘费 ,1.36元每平米,总额=1.36元/平米 x 实际测绘面积 (08年4月后新政策房改房测绘费标准:面积75平米以下收200元,75平米以上144平米以下收300元,144平米以上收400元);4、二手房交易手续费, 总额=住宅6元/平米(非住宅10元/平米) x 实际测绘面积 ;5、登记费(工本费), 80元 ,共有权证为20元,共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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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房产赠与如何办理答
房产赠与在办理之前需要先进行公证,到当地的公证部门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赠与公证,完成公证之后,需要由接受赠与房产的受赠人和持房屋所有产权证的赠与人,携带房屋所有产权证以及赠与公证书到当地到房屋交易部门办理产权的转移。不论是房屋买卖还是赠与,只要涉及到房屋所有产权的变更都需要缴纳契税和相应的税费,凭借着完税证明办理所有产权的变更登记。在赠与过程当中所涉及到的税费主要包括有契税、交易费用以及评估费。契税是按照评估价格1.5%收取,同时还要征收相应的公证费,按照评估额的2%收取。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是配偶、父母、子女或者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关系,在赠予时不会收取个人所得税。房屋所有产权人无偿赠予已经有直接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是赡养人,也不会收取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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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房产赠与如何办理答
房屋赠与,是房屋所有权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自己的房屋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接受所赠房屋的法律行为房屋赠与办理方法: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现场填写不用提前领取;2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原件);3赠与公证书、受赠公证书(原件);4赠与人和受赠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验原件):5 赠与人或受赠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房屋所在地地税局办理;7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复印件一份(附表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附图中房产证号不复印;原房屋所有权证中没有附图附表的可不提交);8已购成本价公有住房赠与的提交赠与人与原售房单位签订的买卖契约,补交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标准价或优惠价取得房屋还需补交价差(出让金和价差在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海淀分局办理)。其中已购央产房(原售房单位为中央单位)赠与的还应提交“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出具的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物业费、供暖费结清证明;9港澳台同胞,外国人,港澳台、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受赠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10多个人共同受赠一套房屋的,应提交共有协议(原件),约定由何人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何人持房屋共有权证,并约定共有份额;11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12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整宗划拨土地)。注意事项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赠与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成立;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房屋赠与行为是否成立或生效,应以赠与人是否将房屋给予受赠人,受赠人是否接受了该房屋为标志的。1992 年司法部颁布了《赠与公证细则》第七条规定:“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该规定涉及两个行为:赠与行为和登记行为,赠与行为的本质是一种合同行为,即债权关系,是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原因。登记行为是针对不动产而言的,也称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指当事人申请登记部门将物权变动的事实记载在专簿册上的事实和行为,完成后才是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标志,即为物权关系。赠与合同是否生效与所有权转移登记无关。本律师认为,《赠与公证细则》第七条规定不论是从立法层面上,形式逻辑上,还是民法理论上均存在着问题。**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即已交付),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从中可看到,不管是规章还是法律,只是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没规定未办理则赠与行为无效。也就是说房产赠与须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房产权才能转移,但过户登记手续是取得房产权的要件而非房产赠与合同成立或生效的条件。实践中,当事人办理的房屋赠与合同公证,短期内没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数年后申办的照样给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若权利人(申请人)逾期申请房屋权属登记的,根据第二十九条规定,登记机关可以按照规定登记费的3倍以下收取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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