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办理要到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办理。1、我国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2、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具体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3、如果所在的城市实行房产、土地由一个统一的部门管理,那就到这个统一的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4、如果所在城市实行房产、土地分别由两个部门,即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来管理,就需要先到房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权属登记,再持房产证到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属登记。
全部5个回答 >农村房产证办理找哪个部门
157****2544 | 2018-07-14 10:23:25-
149****9002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83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或村民住房平面图等。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申请者可至行政服务中心房地产管理所窗口申请办理 2018-07-14 10:24:31 -
146****5376 应该去房管局办理
办房产证流程
首先,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第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第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第四,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第五,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2018-07-14 10:24:21 -
132****0168 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
和其他商品房一样过户,只是需要购房者户口在该房屋所在地村委~
需要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过户确权审批表、村委证明~ 2018-07-14 10:24:06 -
154****7410 农村把房产证,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由于农村建房的宅基地需要通过审批,因此,农村房屋房产证的办理不同于城市房屋的先买房后办证。而是需要先提出申请,通过审批后,才可以建房并领取房产证。
(一)、申请条件:本乡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村是中心村(屯),确实有建设房屋必要的农户
(二)、提供资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2、建房申请
(三)、办理程序: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三、农村房产证办理费用
农村房产证办理费用并不多,各地可能有所不同,具体可咨询当地房管部门。具体的费用有:
1、测绘费1元/m2;
2、登记费80元/宗 2018-07-14 10:24:00 -
137****0097 第一,农村办房产登记证,需要的证件: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2、登记申请书。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宅基地使用权证明。
5、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6、村民住房平面图。
以上6条,**主要的是本村的户口证明和宅基地证明,因为这是办理农村房产登记证的基础,没有本村户口和宅基证明,就不具备办理产权登记的基础条件。
第二,农村办房产登记证的部门。
1、乡镇上有乡镇建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宅基地的使用及房屋建造情况,核实后,签字盖章。
2、县级规划部门,负责审核。审核后,由乡镇一级的土管部门发证。
第三,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2018-07-14 10: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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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当时没有申请,现在房子建好了。要办房产证。找他们当官说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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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应该由什么部门颁发;是由市(区)县级行政地的房管局才有权颁发::但办理是在市(区)县级行政地的房管局,设立的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其它杨构、门门是无权颁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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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办理具体流程一般程序(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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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带的资料有: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5、已婚的购房人:(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 理,则需提供私 章,若委托第三方 代 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 章。6、未婚的购房人:(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3)单身声明具结书 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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