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权利人在遗失房屋权属证书后,应当及时申请补发。原房屋所有权人去世、作为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主体灭失,该房屋所有权不复存在。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后,登记机关能够予以补发的主要依据,就是登记机关的记载。而此时房屋继承已经开始,按《物权法》的立法精神,房地产继承在继承开始后,登记机关登记前就发生了物权转移,因此,登记簿所记载的权属状态已经与实际权属情况不符。在这种情况下,登记机关已不宜补证,而应由其继承人办理房屋继承手续。在登记时,可由继承人持有效的继承证明文件、并对权属证书遗失问题书面具结保证后,予以受理,原《房屋所有权证》由登记机关注销。
全部3个回答 >我老公去世了房屋所有权怎样办理
151****2156 | 2018-07-14 09:08:12-
155****8384 身份证!还有就是看你是哪里的户口! 2018-07-14 09: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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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1848 如果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即使登记在你老公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们每人一半。属于你老公的一半因其去世产生继承,有你,你老公的父母和你们的子女共同继承,因此该房屋现在处于共有状态,如果要申请共有权证需要所有继承人共同向建委申请,并且没有争议 2018-07-14 09: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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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3809 看病是否拖欠了医疗费用或其他外债,如果有拖欠,应先支付,剩下的财产,你和老公一人一半,归你老公的财产,你、公公、婆婆都有权利继承,一般是按人头平分。如果是实物,则有人拿钱,有人那实物,等价交换。 2018-07-14 09: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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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8847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业已死亡或宣告死亡并遗留财产者)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按法律规定有权接受遗产的人)所有的行为。继承同时又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形式,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遗嘱继承是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继承开始后、如被继承人立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将财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组织)办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建设部和司法部在1991年8月31日联合发出了《联合通知》,其中第二条规定:“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如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一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2018-07-14 09:09:16 -
144****7902 丈夫身故,其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丈夫的50%属于遗产。
如果丈夫死前没有留下遗嘱将遗产全部留给妻子,则其妻子无权直接过户。
依照婚姻法和继承法:
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和丈夫各有50%的所有权,丈夫的50%房产属于遗产,由第一顺序法律继承人合法继承,第一顺序法律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遗产由上述继承人按照相同比例共同继承。 2018-07-14 09: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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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办理流程:一、提供所需材料。二、进行产权登记。三、契税税率及缴款书的办理。1.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2.提供销售发票复印件(带原件校验)。3.提供销售合同及**终补充合同复印件(带原件校验)。4.若开发公司代为办理,则派遣员工时应出具公司盖章的证明书。四、注意事项:保证合同﹑发票﹑测绘报告等各个凭证资料的内容一致性, 认真核对,确保措辞﹑各项数据﹑日期等一致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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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权利人在遗失房屋权属证书后,应当及时申请补发。原房屋所有权人去世、作为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主体灭失,该房屋所有权不复存在。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后,登记机关能够予以补发的主要依据,就是登记机关的记载。而此时房屋继承已经开始,按《物权法》的立法精神,房地产继承在继承开始后,登记机关登记前就发生了物权转移,因此,登记簿所记载的权属状态已经与实际权属情况不符。在这种情况下,登记机关已不宜补证,而应由其继承人办理房屋继承手续。在登记时,可由继承人持有效的继承证明文件、并对权属证书遗失问题书面具结保证后,予以受理,原《房屋所有权证》由登记机关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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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材料:1、应当提交爷爷死亡证明材料或者遗嘱2、爸爸关于所有权转移的协议3、自己与爸爸、爷爷的亲属关系材料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第二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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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办理过户,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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