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证明买房子的资金来自于父母即可,比如银行记录,证人证言等等。
全部3个回答 >婚后父母借钱给儿**买房算赠予吗
141****5324 | 2018-07-14 02:20:05-
133****9360 1、如果有证据证明是父母借给子女的,则为借款(如当时借款时有借据的),否则,则为增与。
2、至于在没有证据证明是借款的,则认定为增与,那么是对子女一方的增与?还是对夫妻双方的增与?又可分两种情况:
(1)在结婚前,父母为子女结婚购房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单方的增与,该出资应是该子女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增与给夫妻双方的,则该出资为夫妻共同财产。
(2)在结婚后,父母为子女结婚购房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增与,该出资应是夫妻共同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只增与给自己子女的,则该出资为该子女的个人财产。 2018-07-14 02:20:38 -
135****5769 目前大城市的房价普遍较高,一些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但其出资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往往说不清道不明。 与儿媳或女婿关系好的时候,父母就认为这种资助是赠与,关系不好的时候就认为是借款。因此,目前越来越多的离婚案中牵涉到一方或双方父母。 【案情】 儿子买房父母出资 事后让儿子打借条 结婚前,刘刚靠父母的赞助,**20万元贷款买了一套两居室。 2004年,刘刚与赵静结婚了。两年后,刘刚的家里又赞助了30万元钱,刘刚与赵静还清了房贷。 不久,刘刚取得了房屋产权证,户主为刘刚。 一天,小夫妻发生了争吵,刘刚的母亲怕儿子吃亏,帮着儿子与赵静吵架,并把赵静赶出家门。 之后,刘刚的父母又怕儿子与儿媳离婚后,儿媳会与儿子平分他们资助的50万元,就赶紧让儿子补了两张总金额为50万元的借条。 过了一个月,在刘刚的再三劝说下,赵静搬回家住了。可是以后只要小夫妻一吵架,刘刚的妈妈就拿出两张借条,要求儿子跟儿媳还钱。 赵静终于受不了了,就起诉至法院,要求与刘刚离婚。 刘刚本来不想离婚,但父母要求他与赵静离婚,刘刚也就同意了。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就财产分割产生了激烈的争执。 法院经审理,判决刘刚与赵静离婚,并认为,刘刚父母于婚前给刘刚的20万元**款属于对刘刚的婚前个人赠与,在婚后资助的30万元为他们赠与儿子与儿媳双方的。 据此,法院判决房屋归刘刚所有,刘刚给付赵静相应的财产折价款。 【律师释疑】 儿子给父母打借条 无旁证借贷不成立 本案的焦点有两个。 一是刘刚补写的两张借条能否被法院认定,二是婚后双方父母赞助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对一方的赠与。 关于刘刚补写的两张借条,在离婚案件中,因刘刚与自己的父母有利害关系,属于利益共同体,很可能串通起来损害赵静的利益。 因此,单纯的借条并不能够证明这50万元属于借款。 儿子买房父母出资 婚后赠与儿媳能沾光 关于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是赠与还是借贷,《**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22条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因此,在刘刚不能证明父母在他婚后给的30万元是赠与他个人的情况下,法官就会认定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而其父母在他婚前资助的20万元应为对他个人的赠与。 【律师提醒】 因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引发的争议在离婚案件中的比重日渐增多,为避免日后引起不必要的矛盾,对出资款到底归儿女一方还是双方,父母**好能以书面形式予以明确,同时有邻居或律师等第三人见证或去公证处进行公证。 同时,父母**好采取银行转账、汇款的方式交付给子女,并保存相关凭据,以备发生争议时举证。 2018-07-14 02:20:33 -
152****4155 目前大城市的房价普遍较高,一些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但其出资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往往说不清道不明。 与儿媳或女婿关系好的时候,父母就认为这种资助是赠与,关系不好的时候就认为是借款。因此,目前越来越多的离婚案中牵涉到一方或双方父母。 【案情】 儿子买房父母出资 事后让儿子打借条 结婚前,刘刚靠父母的赞助,**20万元贷款买了一套两居室。 2018-07-14 02: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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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婚后父母买房答
如果是由夫妻两人其中的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那其实也是可以的,假如说这套房子是登记在子女的名下,那么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会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而这套房子也是会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假如说这套房子是由夫妻双方的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并且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则是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如果是在结婚之后由父母帮忙买房的话,在买房时是需要注意以下这几点:①在买房之前要提前说清楚房屋产权的归属问题,必要的时候可以去做一个财产上的公证,并且夫妻双方都需要签字。②如果是考虑贷款买房的话,那么在支付了首付之后,贷款可以由夫妻两个人共同来偿还,但此时这套房子就得是属于夫妻的共有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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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向您的这种情况很多,子女结婚,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后房子归谁的问题,。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父母实际出资时,其具体意思表示不明的情形下,从社会常理出发推定为赠与。若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与出资人之间形成的是借贷关系的,则不能适用该条规定。当然,该证据应当是在当事人离婚诉讼前形成的,离婚诉讼中父母作出不是赠与意思表示的陈述或证明,尚不足以排除赠与的推定。实践中,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证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的,从社会常理出发,可认定为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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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你父母出资给你买的房子写你名字的话算是你的个人财产。婚前他父亲把自己名下的房子赠与他算是婚前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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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父母给你们买房子时没有说房子归你,那么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父母买房子给子女属于赠与所得财产,赠与合同上没有说明只归一方那么就是双方共有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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