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出申请:由北京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北京廉租房申请。二、受理、配租:1、由北京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北京市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7、摇中,进行配租北京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三、配租管理:1、租房补贴已确定为租房补贴的家庭应在6个月内落实租赁房屋,并与房屋出租人签订《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租房补贴协议》,报住保办备案后,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分向房屋出租人发放《北京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发放通知单》,房屋出租人持通知单和身份证件到住房办指定的地点按月领取北京廉租房补贴资金。2、实物配租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分确定配租家庭数量,根据配租住房面积(户型)将申请家庭分成不同组别,并根据申请家庭的住房困难程度等因素进行排队,确定参加摇号的家庭范围。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选中家庭发放《北京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摇号结果通知单》。申请家庭选房确认后,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为选房家庭发放《北京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通知单》。
全部5个回答 >廉租房怎么审核申请的
148****6785 | 2018-07-13 20:5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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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0777 实行“三审两示一公开”政策,即申请廉租房的家庭要经过申请、初审、复审三级审核制和初审基恩段人户分离及复审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公示;一公开指政府每年对租金和面积补贴标准公开发布一次。 2018-07-13 20: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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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3196 廉租住房申请的审核登记:
办事程序:
1、受理 2、复审 3、公示 4、发放资金
申报材料:
1、民政部门低保户认定的相关手续;
2、申请人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
3、居住地及户口所在地社区或单位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4、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有关证明。
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2018-07-13 20:57:50 -
143****9494
1.符合条件的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拿申请表;
2.填好申请表后到街道办事处开具情况证明(家里有几口人等等),然后去房管局开具名下无房产证明,将户口本复印件一并提交到街道办事处;
3.审核调查情况属实后,张榜公布进入公示期;
4.公示后社会群众无异议后出具书面通知,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签合同领钥匙入住 2018-07-13 20:5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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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收到居委会送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初审。(一)复核申请材料和居委会调查核实意见的准确性。必要时组织进行家庭调查。(二)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签署初审意见,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所在区房地产主管部门。(三)张榜公布初审后准予受理的名单。(四)经初审不符合规定的,由申请人所在居委会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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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廉租房申请流程: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二.申请材料:除了书面申请,申请人还需提供3种材料:一是民政部门出具的**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二是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三是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此外,还有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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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军官证、士官证),户口簿和由现居住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村委会)出具的户口簿上所列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证明;2、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受理机关出具的现住房证明;在社会上租赁住房的,出具在各区住房保障局租赁合同备案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3、民政部门出具的《**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市总工会出具的《石家庄市特困职工优待证》,民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证明;4、婚姻证明;5、孤老、残疾、大病、烈士遗属及优抚等证明资料;6、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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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区民政部门、区房管部门经审核,认为申请家庭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会书面通知申请家庭,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