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跟户口其实没有太大关系的,抵押贷款主要还是要有可以抵押的东西,一般是房产,所以要有房产就能办理抵押贷款的。 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它是银行的一种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价证券、国债券、各种股票、房地产、以及货物的提单、栈单或其他各种证明物品所有权的单据。贷款到期,借款者必须如数归还,否则银行有权处理抵押品,作为一种补偿。
全部3个回答 >离婚户口在男方怎么办买房贷款?
136****2765 | 2018-07-13 17:38:35-
131****0880 你还有所留念,重感情很好。你们的贷款是以房屋为抵押物的,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男方,贷款由男方承担。如果男方不还贷款,银行可以执行房屋。如果贷款是从你工资卡上扣除的,变更贷款人可能很困难。法院判决后,判决书可以注明,男方再给你还,不还,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018-07-13 17:3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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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6560 1、对于你们婚前出资的这一部分,因各自出了一半的**款,故婚前男方与女方对该房产属于按份共有,根据《物权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故男、女方应一人一半。
2、男方女方结婚以后,婚前出资部分仍是按份共有。婚后男方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等分割。 综上,无论从按份共有的角度,还是从夫妻共同财产的角度,此房产在男女双方离婚时,都应当平等分割。
3、离婚时,双方可以约定房产归一人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房产所有人一方的个人债务,这一方给对方一定的补偿,这是实践中很多离婚夫妻处理房产时的策略,既避免了纠纷,又能实现平等分配的目的。 2018-07-13 17:39:34 -
158****6015 按**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综上,婚后男方贷款,一般情况下,离婚时为夫妻共同债务。 2018-07-13 17: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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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情况,全款买房若男方在婚前买房的付款方式选择的是全款支付,而且男方出于个人意愿想要在房产证上写上女方的姓名,那么房产证便可以署上女方的名字。因为全款买房之后,男方可享有对该房产的支配权,是否署女方姓名可凭自己决定。第二种情况,按揭买房若男方在婚前买房的付款方式使用的是按揭贷款,那么无论男方的个人意愿如何,房产证上都不可以署上女方的姓名。如果男方执意将女方姓名写到房产证上,那就只能选择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办理房产证姓名变更。男方婚前买房写女方姓名要注意什么?男方自己在婚前购买了一套房子,若想将女方的姓名写在房产证上的话,还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 确认双方有购房资格买房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不同的城市对购房者的要求不同。比如,上海要求购房者连续缴纳五年社保才可购房,深圳则要求购房者连续缴纳三年社保才可购房。所以,就算男方想要将女方的名字写入房产证中,前提也必须是女方拥有购房资格才行。2、 做好婚前财产公证以后的事情谁都说不好,也许前一天还恩爱,第二天就闹起了离婚,所以即使是一方出钱买房,但也写上了另一方的名字,婚前财产公证的环节还是不能省略的,这样才能减少纠纷的产生。男方婚前买房写上女方姓名有什么影响?男方若是想要将自己出钱购买的房子写上女方的名字,那就必须清楚婚前买房署两人的姓名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男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即使之后男女双方因感情不合而离婚,该房产也只属于男方一个人。但若是在婚前将房产证上也署上女方的姓名,那么该房产则属于二人的共同财产,即使“准夫妻”在这之后并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女方仍是房产的人之一,可依法划分该房产。综上所述,房产证命名是一件需要慎重考虑的事情,房天下建议大家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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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但离婚时需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需要对女方离婚后的生活负责。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应进行调解,由双方协议解决。调解的原则是合法、自愿。在调解无效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状况(包括财产的性质、数量、质量、来源等)、双方当事人结婚时间的长短、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综合判断,运用上述方法进行判决。仅凭短信是证据不足以证明出轨。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法院不认可。如果离婚,共同财产夫妻两人分割。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分割权,并不意味着分割共同财产时一律平均分配,如有约定,或者考虑其他因素。 依照我国婚姻法和**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时,应当坚持贯彻以下原则:第一、男女平等原则;第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第四、公平原则。第六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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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迁回原户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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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子不是你们夫妻共有的话,拆迁补偿也跟你们没有关系;二、法律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应该有共同财产。共同财产范围:《婚姻法》第十七条:(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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