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非法占用土地的,可以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报或者拨打违法用地举报电话12336,也可以直接向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举报。举报时,应说明违法用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名称、占地位置、占地面积、土地性质和占地时间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第七十七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第七十八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全部3个回答 > 如何认定非法征地
142****7142 | 2018-07-13 17:27:13-
142****2928 判定现状地类一般以法定土地调查结果为准。说起如何判定违法占用的现状地类,往往有人会提出应该到现场去实地判定,但既然是违法用地往往已经建设占用,已经改变了原有地类,实地是无法判定所占用的土地类别的,因此,判定所占用土地的类别时,一般应当以法定的土地调查结果为准。为此,《查处规程》明确:应当将违法用地的界址范围或者勘测定界坐标数据套合到违法用地行为发生上一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图或者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上,对照标示的现状地类进行判定。套合之后,土地利用现状图或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所标示的地类一般就是违法占用的土地类别,地类判定应当明确所占用的一级、二级地类及相应的面积。
2018-07-13 17:29:48 -
147****5420 非法占地与违法占地有何区别
所谓非法占地是指:占用土地没有合法的批准依据,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的行为,其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结果是违法占地。
所谓非法占地是指:破坏耕地、拒不交出已经使用到期的土地的违法行为。
由此可见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是不同层面的两个违法行为,非法占地的违法行为包括有批准和没有批准的前提,同时还包括不需要批准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而非法占地专指需要批准的占地行为。
属于非法占地的包括:
(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争议案件;
(二)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争议案件;
(三)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争议案件;
(四)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争议案件;
(五)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争议案件;
(六)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争议案件;
(七)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争议案件;
(八)不按照批准的用地位置和范围占用土地争议案件;
(九)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争议案件;
(十)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争议案件;
(十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争议案件。
违法占地的行为包括:
(一)占用耕地建窑、建坟,破坏种植条件争议案件;
(二)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争议案件;
(三)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争议案件;
(四)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争议案件;
(五)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以上未恢复种植条件争议案件;
(六)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争议案件。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应认真研究,正确区分案件的性质,才能正确实施法律 2018-07-13 17:29:02 -
151****1827 1.是否符合主体要件。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可以构成。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能构成本罪。根据刑法第93条第1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第93条第2款规定的准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构成本罪。
2.主观方面是否属于故意。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在主观方面属于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3.是否属于非法批准。非法批准征用、占用耕地是构成本罪的条件之一,如果行为人是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在其职权范围内合理地批准申请人征用、占用土地的申请,则属于合法行为,谈不上构成犯罪的问题。
4.是否属于非法批准征用或占用土地。刑法第410条只将非法批准征用土地和非法批准占用土地两种行为规定为犯罪,而没有将非法批准此外的其他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如非法批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抵押合同、租赁合同、转让合同等,所以实行后种行为不构成犯罪。
5.是否属于情节严重。根据刑法第410条的规定,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属于情节犯,在具备客体、主体、主观、客观方面等要件的基础上,还应当具备“情节严重”这一综合性要件,所谓“情节”既包括犯罪构成之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的因素,还可以包括构成要件之外的其他因素,如一贯表现、悔罪态度等。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虽然徇私舞弊,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法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行为,但是综合来看,尚未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的,就不构成犯罪,只能作为一般的土地行政违法行为处理。对于何为“情节严重”的具体标准,根据**高人民法院2000年6月19日发布的(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是指以下几种情形:(¨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10亩以上的;(2)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0亩以上的;(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50亩以上的;(4)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等恶劣情节的。 2018-07-13 17:2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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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了解到我国为了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目前各地区政府应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并强化依法治理违法违规征地行为,以确保依法征地、和谐征地。对此,华律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该如何告政府违法征地,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怎样告政府违法征地如果发现有基层政府有违法征地,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举报,问题严重,构成犯罪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的规定,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实行监督问责: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有关精神,省级政府要加强对征地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市、县政府对征地管理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落实好征地的各项制度规定。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征地工作的指导监督,督促市、县政府切实履行责任;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法制定征地方案,严格履行征地程序,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征地批后实施工作。各地区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依法治理违法违规征地行为,确保依法征地、和谐征地,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要严格文明执法,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相关恶性事件。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该如何告政府违法征地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由于基层政府违法征地的现象屡见不鲜。当我们发现此情况时,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举报,如果问题严重的,则构成犯罪,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举报。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华律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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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举报。2.网络举报:国土资源部举报信箱 http://www.mlr.gov.cn/hdpt/jbxx/3.寻求媒体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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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行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非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不得征收集体土地。如果如您所言,国土局没有公示或没有履行法定征地手续,您等可以通过行政等多途径处理,但取证问题不宜草率进行,**好应在专业人士指导下进行,以免证据存在瑕疵以及错过起诉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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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怎么对抗非法征地答
**佳答案建议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在前期准备工作完备的情况下,可以请求确认征收土地行为违法并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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