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只会以法律形式保护公民财产,而不会无缘无故没收公民合法的财产。
全部3个回答 >国家法律支持认筹金吗?
158****9122 | 2018-07-12 18: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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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4471 认筹金只要不是“定金”,都可以主张退还,法律上仅承认“定金”一条应按照法律或合同约定执行 2018-07-12 18: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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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3477 认筹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在辞海里你也找不到这个词条,它类似一个预约金,就是购房者交一定的钱给开发商或开发商指定的第三方,约定在将来开盘的时候买房可以折抵房款,并且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这个钱就是认筹金。
**典型的认筹方式就是「存一万,抵X万」。 玄机一:九成以上的搞「认筹」的楼盘,暂时还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 玄机二:取得预售证的开发商,「认筹」就是「锁筹」 玄机三:有变相占用消费者资金的嫌疑 如果仅仅收点小钱意思一下,人数多也构不成这个嫌疑;
但是,很多楼盘收的动辄几万。行情火爆的时候,随便收收,可能就是几百万甚至上千万。这个就不仅仅是认筹金的问题了。说的严重一点,如果认筹总金额超过100万元或者认筹人数超过150人,就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要坐牢滴。 2018-07-12 18:20:34 -
155****0677 法律是这样规定的:房产认筹就是购房者提前交意向金,开盘后优先享受购房权利。现行政策不允许认筹,涉及法律风险较大,属于非法集资。所谓的认筹并不是比较规范的房地产销售行为,即交一定金额的定金,定金的形式很多种、如认筹金、诚意金、物业维修基金等等,主要是为了规避国家不允许楼盘无证提前销售的行为,在缴纳定金后,既可以选房,当正式销售的时候,直接进行购买该套房源。 2018-07-12 1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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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小产权房”出卖给城镇居民户口人员,违反了宅基地使用权身份限制的有关法律或国家政策规定。首先,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及其他条款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必须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且一户只能享有一处。其次,根据1999年5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通知》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筑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2004年12月24日,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再次强调:“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以及根据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中第十三的规定,严格日常监管制度。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动态巡查制度,切实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行为。要重点加强城乡结合部地区农村宅基地的监督管理。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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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住房产权永远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产权没有期限,永远是房主所有。有期限的市住房所属土地使用权年限,商住房是50年,到期后依据物权法的14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续期使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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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民政一般都会要求你们写清楚财产的分配情况,而且,办理离婚的地方都是跟律师事务所连在一起的办理,会出具一份公证,有了这份公证,不需要放弃的一方到场就可以办理房产证更名手续!你如果实在搞不清楚,去民政问一下就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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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必须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开给个人的除外。没有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的发票,不得作为合法的报销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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