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我国长期以来在住房体制上实行的是供给制,商品房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才在我国出现。它是指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经营的住宅,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等等组成,并受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影响。商品房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能够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
全部3个回答 >房屋所有权来源有哪些?
143****4943 | 2018-07-12 16:25:14-
142****8367 土地与房屋的权利是不同的,房屋是所有权而土地是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的来源一般有划拨与出让,以前老的房屋一般都是划拨土地,商品房大多是出让。
房屋的产权来源就多了,对于个人的住宅或非住宅一般的产权来源大类有初始、转移与变更。
初始登记的产权来源主要是新建,即房屋所有权人按照规划部门的批准自己建造的房屋进行的房屋登记;
变更登记的产权来源主要有:翻建、改建、扩建及产权人名称变更或房屋坐落名称变更等;
转移登记的产权来源比较多,主要有:买卖、继承、赠与、归并、交换等,其中买卖还分为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等。 2018-07-12 16:27:09 -
145****9266 **佳答案
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这种方式是以原所有人对该项财产的所有权作为取得的前提条件的。继受取得的根据主要包括: ①买卖合同 民事主体双方达成协议,出卖人一方将出卖财产交给买受人一方所有,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价款。通过买卖,由买受人取得了原属出卖人的财产所有权。 ②赠与、互易 赠与人自愿将其财产无偿转移给受赠人,一方以金钱之外的某种财产与他方的财产相互交换,也可导致所有权的移转。 ③继承遗产 继承人按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取得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④接受遗赠 自然人、集体组织或者国家作为受遗赠人,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遗赠的指定,取得遗赠的财产。 ⑤其他合法原因? 因其他合法原因,也可以取得或形成财产所有权,如参加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通过合股集资的方式组成合法经济组织,形成新的所有权形式。? 2018-07-12 16:26:53 -
152****0505 房屋产权来源,一般是指购买、赠予、继承等。
这里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其它,指的是上述来源之外,合法取得房屋的事宜。如法院判决。
你填写时,可以咨询不动产办公人员。 2018-07-12 16:26:35 -
154****6226 房屋登记部门在发放房屋房屋产权证时,会先审查是否有土地出让手续、建设许可、如果是商品房还要有预售许可,具备上述证书,则可以说明该房屋具有合法的来源,可以发放所有权证书。
合法的房屋来源包括购买、转让、继承、遗赠等。 2018-07-12 16: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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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是房地产市场交易的核心,影响着供需关系、价格波动和市场稳定性。它不仅是财产权的体现,也是经济活动的重要驱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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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材料:1、应当提交爷爷死亡证明材料或者遗嘱2、爸爸关于所有权转移的协议3、自己与爸爸、爷爷的亲属关系材料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第二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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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房屋所有权答
还应加上过世人儿女的签名,还应该找村委会盖个章,个人观点,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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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变更登记办理的内容如下:(一)名称变更应提交的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工商局等机关出具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核原件收复印件);5、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6、其他必要材料。(二)坐落变更应提交的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等名称发生改变的证明文件(核原件收复印件);5、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6、其他必要材料。(三)房屋翻建、改建的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1、登记申请书;2、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原件收复印件);3、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4、房屋所有权证;5、建设工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四) 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4、房屋分割、合并的原因证明文件;5、房屋测绘报告和房屋测绘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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