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还没有取得产权证,可以更名。只是比较麻烦。你要争取到开发商的支持,开发商和你共同签署一个撤销合同的申请,撤销该合同,然后重新签订重新备案。一般的开发商给点更名费就可以更名的,但是有的开发商也不配合。如果你在开发商有朋友熟人,很好办而且也不会收更名费的,要是没有熟人就麻烦一点。如果你的房子已经取得了产权证,更名则属于二手交易,涉及的费用将会很多。
全部3个回答 >回迁房到村里改名行吗
153****9216 | 2018-07-12 11:04:52-
142****4515 无效 2018-07-12 11: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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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2972 无效 2018-07-12 11: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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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3266 你好,存在法律风险。 2018-07-12 1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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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回迁房可以改名吗答
1、首先应当对拆迁房屋确认产权,如果是共有,可以根据协议进行分割。2、爷爷去世,应对他的房屋或者份额按照继承法办理继承手续,继承权确认后,应登记在继承人名下。3、如果没有遗嘱,爷爷的三个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均等继承。4、目前我国没有遗产税,继承不需要缴税。5、办理遗产继承,一般需要公证,公证费用与当地公证处咨询。6、办理产权证,一般需要缴纳契税,不同地区有不同税率,但不会超过价值的4%,具体和当地地税机关咨询。7、登记时缴纳登记费,不同地区收费标准不同,向当地登记机关咨询。因为没有更详细的信息,只能提供原则信息。具体和当地相关机关联系,会等到具体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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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是不能进行房产证的更名手续的,所以更名是无效的,房产证更名具体手续如下:房产证更名办理需要材料: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出售的话就直接 签署赠与,那样子费用比较低点,如果以后还打算交易**好是到房屋交易大厅填写买卖契约,然后去房屋交易大厅过户,但是中间会出现费用:如果不满五年面积小于等于144的话,要收取差额营业税5.5%(市场指导价与原始购房价的差额),契税:面积小于90㎡的且是首套住房的话就是收取1%的,第二套住房的话就是2%,个税是1%。其他的都是小费用了。房产证更名也可以通过继承实现,那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手续: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房地产继承过户所需的费用: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低不低于200元。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100以下(含100) 5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10000以上部分 0.1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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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规定看,不允许;但现实操作中,有效。 一、其他人签回迁房购买合同应注意什么? (一)明确原地址和现地址。这两点在《回迁协议》上有,必须同时在转让协议上体现。一般而言,回迁后的地址会非常明确,但原地址有可能模糊,比如《回迁协议》中的原地址与真实原地址表述不一致,那么两个地址都写在转让协议中。 (二)明确住宅面积。如果已经是现房,面积基本不会有什么问题;如果房子还没有盖好,开发商一般会给一个大约面积,这个面积不会有太大的浮动,可以合同上写明具体面积,基本上保可以免除以后面积上带来的麻烦。 (三)使用“定”还是“订”。“定金” 和“订金”是不同的,法律上对“定金”有着严格而明确的定义,而对“订金”的规定非常模糊。如果用“订金”的话,就没有什么约束力,更准确的说法就是现在开发商常用的“诚意金”的概念,双方有一人中断交易,则订金还要归还买方。其实把订金看成预付款的一部分,同样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而已。 (四)明确房屋的总价款以及支付方式; (五)明确违约责任以及承担责任的具体期限,以防一方出现违约,导致另一方利益受损; (六)相关费用及票据的转交和澄清,如原房主补交房屋面积误差的发票等,需要转交给购房者。 二、买回迁房,如何规避风险? (一)考察开发商实力。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是“非买不可”,则要考察拆迁、收购的发展商实力,如果发展商资金运作良好、项目上马快、建设速度快,则回迁速度?房产证相对有些保障。 (二)先租后买。如果双方均十分满意的话,中介公司建议,双方签订协议,先以交租金的方式每月支付一定金额;等该回迁房的权属证明办理完毕之后,再将租金转为首期房款;可再进行按揭贷款。这种方式可保障双方的权益。 (三)通过协调让开发商将其与回迁户签订的回迁协议上,更名成实际购房人。不过现在好多开发商不愿给办这事。 (四)购房时详细审查回迁协议等全部回迁材料,与回迁户签订购买协议时约定内容尽量详细些,各自应承担的权利义务明确些,回迁户毁约的责任约定重些。 (五)避免一次性付款,可以采取分批付款的方式:采取先付一部分,房产证办理后再付一分部分,过户登记后再付清的方式。**好的付款方式是去公证处办理提存公证,即将购房款交公证处提存,待办理完过户登记后,回迁户再从公证处领取。有些人以为通过公证处办理买卖协议公证能避免风险,其实这是因为对公证业务的不了解而产生的误解。办理买卖协议公证,一般只是证明买卖双方在合法有效的协议上的签字真实自愿。像这种买卖协议,因为合法性审查无法通过,公证处是不给办理公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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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产证的,要调取产权信息。只要是他的财产就可以执行一、看该房产是否设定抵押,《**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第三条上述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强制迁出裁定,并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强制迁出时,被执行人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可以由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提供临时住房。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之是因普通债权债务关系被查封,且属于居住之必要房产,那么法院只查封不拍卖,如果房屋已经设置了抵押权,那么抵押权人在为被执行人提供短期安置住房后,法院可以拍卖该住房。二、已经查封的房屋对房屋权利作出了限制,这种赠与是无效的。被执行人人在国外,该房屋并不属于居住之必要房产,因此,我认为是可以查封拍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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