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对象: (一)依据有关规定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 (二)配偶在当地有城镇户口或者为军人,本人接近服役**高年限或者公寓房保障不了的在职军官、文职干部和高级士官; (三)配偶在当地有城镇户口或者为军人,本人工龄满15年的军队正式职工; (四)居住在公寓区,经核实确无其他住房的非在职人员。 第二十七条 向军队单位、个人出售的住房,一律实行综合成本价。综合成本价由军区级单位后勤(联勤)部审定,报总后勤部备案。征地建设的,按照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和管理费(不超过总投资额的3%)、贷款利息、税金等七项因素确定;利用军用土地建设的,比照所在城市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售价确定,可以不计5%的开发利润。
全部4个回答 >部队经适房几年能过户
132****5133 | 2018-07-11 16:09:40-
148****9809 部队经济适用房用地属于部队的资产,他不是商品房,所以不给过户。
追问:那就永远也过不了户、、 2018-07-11 16:10:41 -
147****9526 根据<军队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类房产售比较限制条件至于深圳具体何操作要咨询相关房管部门.
附:
第七章住房售
第二十五条利用军用土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般向单位、售属于城市规划要求建设商业网点用房向单位、售并按照关规定办理土让手续征建设向单位、售房屋数量超总建筑面积30%
向单位、售房屋计划建设项目通招标委托房产公司承建售
第二十六条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售象:
()依据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
(二)配偶城镇户口或者军本接近服役高限或者公寓房保障职军官、文职干部高级士官;
(三)配偶城镇户口或者军本工龄满15军队式职工;
(四)居住公寓区经核实确其住房非职员
第二十七条向军队单位、售住房律实行综合本价综合本价由军区级单位勤(联勤)部审定报总勤部备案征建设按照征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管理费(超总投资额3%)、贷款利息、税金等七项素确定;利用军用土建设比照所城市同段经济适用住房售价确定计5%发利润
第二十八条向单位、售房屋原则实行市场价其价格比照、同类型房屋售价确定售给居住公寓区员住房经军区级单位批准按照综合本价计价
第二十九条经济适用住房售均按建筑面积计价建筑面积计算办按照家关规定执行向军队员售住房计价面积包括:户内面积、阳台摊楼梯间面积;向单位、售房屋计价面积依据民政府关规定确定
第三十条利用军用土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其售价与实际造价差额及向单位、售房屋收益应用于抵扣军队购房员已记入帐户住房补贴剩余部按现住房售收入关规定办理住房补贴抵扣由建设单位或者购房所单位勤机关统核算经军区级单位房改办公室同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审核实施
第三十条军队单位利用军用土与合作建房所住房应按照本办进行售售房收入抵扣购房员住房补贴剩余部按现住房售收入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二条军队员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由提申请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购房顺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员应及退现住用军产住房
第三十三条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售必须使用套印家财政部民解放军票据监制章军队统收费票据
第三十四条购买军队经济适用住房付清购房款拥全部产权产权手续办理按照建设部、总勤部关规定由售房单位集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所购住房需要市交易实行准制度补交土使用权让金或者所含土收益及按照家民政府规定交纳关税费其余收入归所
2018-07-11 16:10:26 -
143****6668 **近征兵季又来到了,而部队经济适用房这一话题也随之越来越引人注目,但是很多人其实对于部队经济适用房并不是十分了解,所谓部队经济适用房,所谓部队经济适用房,也就是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此后向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划拨或军队内部合理挖潜解决建设的经济适用房。
那么到底部队经济适用房其与普通经济适用房的不同在哪里?部队经济适用房究竟是完全产权还是部分产权?部队经济适用房能过户吗?
部队经济适用房是完全产权还是部分产权?
购买军队经济适用住房的,付清购房款后拥有全部产权。也就是说部队的经济适用房与地方的经济适用房在性质上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只不过是部队经济适用房涉及的土地的管理权是总部房管局,而地方国有土地管理权是地方房地产管理局,因此部队经济适用房也是完全产权的。
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是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组成部分,享受国家和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有关优惠政策。部队经济适用房在办理军队房改售房屋所有权登记是按规定收取登记费,需要重新勘测的可收取相应的测量费,不再收取其它费。
军产住房向个人出售,需要对相关的房屋所有权证进行变更和个人分户产权登记,由部队统一到当地产权监理部门按政策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登记时只收房屋所有权证的工本费,不再收取登记费。
部队经济适用房能过户吗
部队经济适用房是否能够过户的关键,其实还是要看部队的几点相关规定:
1. 如果部队经济适用房的房产证上有且只有自己和家人的名字,且部队没有明令禁止,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进行交易的。
2. 部队经济适用房的上市交易是有一定要求的,其产权手续的办理,按照建设部、总后勤部的有关规定,由售房单位集中到地方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
3. 如果所购住房需要上市交易的,实行准人制度,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所含土地收益,及按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其余收入归个人所有。
综上所述,部队经济适用房与普通的经济适用房差别并不大,同样是完全产权,同时也是可以进行过户的,如此这般,你了解了吗? 2018-07-11 1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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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也不受5年限制上市年限的限制,但继承后仍保持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变。即再次上市仍需符合首次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的条件。据《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因此,没有明确的使用年限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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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法规规定了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标准,也规定了经适房房主在5年内不得将经适房进行出租、出售、赠予和抵押,但没有规定购房者入住的限定时间。说到经济适用房,下面我们就来说一下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吗?以及子女未成年如何继承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吗? 根据相关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经济适用房继承也不受5年限制上市年限的限制,但经济适用房继承后仍保持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变。即再次上市仍需符合首次取得经济适用房的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条件。 子女未成年如何继承经济适用房? 根据相关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继承方法如下: 1.经济适用房权利人死亡后,继承人均为申请家庭成员的,可申请办理该经济适用房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经济适用房已经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人中部分或全部不属于申请家庭成员的,可按规定向政府缴纳该经济适用住房应缴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办理该经济适用房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2.不符合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条件的,继承人可主张分割经适房按照规定回购所得价款,亦可等到经济适用房符合上市交易条件时,办理权属登记。 3.而对于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很多市区有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没有备案的以购房家庭第一次办理产权登记之日)起满5年的,购买经济适用房者可申请完善产权上市交易,增值收益的60%要上缴。 经济适用房继承政策有什么? 1.签订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后,经济适用房所有权登记前,买受人死亡的,原有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解除,由其余共同经济适用房申请人重新确定买受人,签订合同。若经济适用房共同申请人不具备购房能力,则解除住房买卖合同,经济适用房出售单位返还购房款项。 2.对于完成经济适用房产权登记后,经济适用房权利人死亡,经济适用房能继承吗,这些问题,办法中提到,不属于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成员的也可以继承。 总而言之,根据相关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经济适用房权利人死亡后,继承人均为申请家庭成员的,经济适用房继承也不受5年限制上市年限的限制。以上就是小编对经济适用房继承知识的整理,希望以上内容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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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买房时会有房屋使用手册,那上有!这是开发商的承诺有一年或两年,大多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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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经适房过户问题答
亲属之间过户,也是按房屋交易来办理。测绘费:1.36元/平方米;契税:按照房屋成交价的(1%、1.5%、3.%)收取,具体要根据是否首套房和当地政策确定标准;办证费:80元/套;交易费:6元/平方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应免缴。同时,你亲属有几套房也很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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