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世其子女有没有继承权要看具体情况:孙子女作为子女的子女,在子女先于老人去世的前提下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权只能继承子女的继承份额。但是,这是建立在老人生前未立有合法有效遗嘱的前提下,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继承的程序。如果老人在生前所立遗嘱里丝毫未提及子女及子女的子女。只要在老人意识表达清晰,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时候所立遗嘱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那么该遗嘱和子女没有任何关系。不过为了避免纠纷,**好对老人所立遗嘱进行公证如果,老人生前未立下合法有效遗嘱的前提下。那么孙子女可以在老人去世之后,遗产分配进入法定继承分配程序时可以主张权利。因为说了,在老人没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形下,孙子女有代位继承权。但是如果有合法有效遗嘱且未提及分配给孙子女,那属于老人对于自己财产的合法处置权,任何人不得干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全部4个回答 >我母亲的房产我配偶有权继承吗
137****5895 | 2018-07-10 20: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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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4593 你好,婚后继承父母的遗产,法定继承没特别约定的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遗嘱继承,有关于房产特殊约定的话,就按照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8-07-10 20: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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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2045 有权。
办理财产继承公证即可
办理财产继承公证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申请人应出示被继承财产的权利凭证(例如: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存折、股权凭证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例如: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遗体火化销户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等),均出示原件;如果被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尚未注销,需提供;
二、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居委会、村委会)出具证明,证明的内容包括:
1、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
2、被继承人的父母是否已死亡,如尚健在,应写明其姓名;
3、被继承人的配偶姓名(未婚者写明其未婚),配偶已死亡的,应写明其死亡的时间、写明是否是原配夫妻,如不是原配夫妻应写明原配偶姓名及原婚姻子女情况;
4、被继承人总共有子女几人,有无收养子女,子女的姓名,如有子女已死亡的,应写明死亡的时间、死亡时是否已婚,已婚的写明其配偶和子女情况;
三、如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公证遗嘱,需提供;
四、被继承人生前未立公证遗嘱的,其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事先商定由谁继承,自愿放弃继承权的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自愿放弃继承权的人在外地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须在其居住地当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五、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上述有关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到公证处申办,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来,应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及有效的委托书,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
2018-07-10 20:44:22 -
136****4338 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十八条有明确的规定,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非明确表明只给夫妻一方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更多问题互联网搜索孟宪江热线网。 2018-07-10 20: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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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你在小孩婚前将这套房产给他的话,这属于他的个人婚前财产,所有权归属个人。但如果在他离婚时产生了房屋增值,该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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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属于配偶个人财产,如果离婚,此房产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不参与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如果配偶过世,配偶的另一方属于第一继承人,充分拥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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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方的婚前财产,百年之后就是遗产,如有有效遗嘱按遗嘱处理,如没有,其合法继承人均有权依法继承。2、其配偶当然也是继承人之一,按继承人人数,就看其可继承多少份额。3、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其配偶开始享有继承权。4、可以生前立有效遗嘱,**好是对遗嘱做个公证,以避免发生其配偶继承。也可以生前处理掉,如转让、赠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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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时,你母亲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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