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夫妻投靠将户口转入青岛再办。 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99号) 《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已于2008年7月25日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市长 夏耕 二○○八年八月四日 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行政区域内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 市、区住房保障机构负责辖区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具体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受理、初审等工作。 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民政、财政、建设、规划、价格、监察、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统计、金融、税务、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管理工作。
全部5个回答 > 父母来投靠子女满五年,可申请经济适用房可贷款吗
133****3507 | 2018-07-10 20: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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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300 经适房申请人包括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是指夫妻双方、离异或丧偶带未婚子女的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年满35周岁的未婚,以及离婚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2018-07-10 20: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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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9423 要申购经济适用房,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高新区),至少一人达到五年以上;
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864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如果投靠子女的老人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可于工作日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 2018-07-10 20:18:33 -
151****1594 老人投靠子女只要满五年,户口落在市区子女的户口本上,人均月收入、人均住房面积和家庭财产情况符合申购标准,也可申购本市经济适用房。
此外,岛城面向外来务工人员的公租房正在建设中,待具备配租条件后,相关住房保障部门将发布公告。 2018-07-10 20: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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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北京市规定,2人申请经适房的,要求申请人取得本市城镇户口满3年,家庭年收入3.63万元及以下,资产27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米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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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前的情况知道,使用经济适用房来办理抵押贷款,还得需要看该房子是否满足有关贷款条件才行,根据有关规定,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不能用于抵押贷款的,因为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是无法提供有关房产证的,没有房产证就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也就无法上市进行交易,所以也就无法获得贷款机构的认可。 若借贷人的经济适用房在5年以上的话,只需根据一般的房产抵押贷款要求就能办理贷款了,若不能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借贷人不妨经过另外的贷款方式来获得钱,如个人信用贷款。 个人信用贷款只需借贷人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具备较强的还款能力,个人信用良好,能提供半年以上的银行流水证明,那么就可申请贷款了,贷款额度通常在借贷人月收入的5-10倍左右。 所以,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经济适用房也是可以申请抵押贷款的,不过,房屋抵押贷款的额度比较高,借款人的还款压力也就增加了不少,所以,借款人提前做好还款计划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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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1、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2、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3、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4、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户及以下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户以上7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5、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倍以下,家庭资产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6、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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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应该是没希望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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