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产去名字,需要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双方一起到房管部门,凭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以上住房三证,申请办理离婚析产过户住房,重办一方名字房产证,收费是200元左右,就额可以办理一方名字房产证,
全部3个回答 >离婚办理房产去名字需要公证吗
157****9274 | 2018-07-10 17: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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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6763 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因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所以即便是离婚协议已公证了,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也不能生效。
这样看来离婚协议书公证的意义不是很大,没有太多必要性。但是如果当事人为了保险起见也可以选择将离婚协议公证。 2018-07-10 17:16:55 -
131****1077 如果在离婚时没有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过分割的,离婚后可以另行分割,不需要公证。只须凭协议和离婚证书、证明所分割的财产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证据材料去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即可。 2018-07-10 17: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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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8577 如果有离婚判决书或生效的离婚协议并不需要办理公证。 2018-07-10 17: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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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将房子赠与子女的,不需要公证。只需要双方签订一份赠与协议书,约定将房屋赠与自己的子女。但是,由于我国物权法规定,房子赠与的,没有过户的,房子还属于原产权人。因此,离婚房子赠与子女的还需要过户,才是真正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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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不需要公证,当事人要求公证的法律不禁止。**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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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 规定,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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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公证虽非必须,但有助于明确产权,减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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