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有三种情况可以落户:1、结婚,你与本地户口的人结婚可以将户口迁过来。2、买房,你有本地房屋,持房产证可以直接去派出所办理。3、工作, 一般仅限于公务员,公务员持单位证明可以直接办理。普通企业职工必须有县级以上劳动部门认可的同意劳动合同,并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去盖章,派出所才给办理。第三步,开出同意迁移证后回到现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迁移证。只有你能开到同意户籍迁移证,这个不难。第四步,拿着户籍迁移证和同意迁移证的副本去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去落户。严格意义上来说仅持有买房合同迁户口是很难实现的。
全部4个回答 > 凭预售车位合同可以转让吗
132****5939 | 2018-07-10 15: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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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1139 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
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另一种是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
那人防车位可不可以进行租赁呢?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人防车位的租赁主要有两种观点:
观点一、部分法院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
观点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交由开发商开发管理的,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因此,如要租赁人防车位**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而且,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政府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
**后,大家在约定租赁期限还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018-07-10 15:36:48 -
157****2136 无证地下车位业主之间合法转让的方法:找律师拟定一份协议,去公证处公证,说明出售的只是停车位的使用权即可。
不能买卖的车位包括:
1、地上停车位
《物权法》七十四条还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如果开发商所售的地上车位属于规划范围内用于停放车辆的区域,且开发商与业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对此明示该面积未计入公摊且属于开发商所有,那么,开发商完全有权售卖该地上车位。如果当初修建小区并未规划,后期划分的停车位是无权出售的,属于小区所有业主所有。
2、无约定的地下停车位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必须申明该小区里的地下车位的产权属于单独转让,不随房子一起卖。如果没有类似的文字说明,地下车位也应当归业主按份共有,其收益也应归业主。
3、已被公摊的地下车位
卖房子的时候已经把地下车位的面积分摊到每个业主的身上(这个是要看合同规定的),并且按比例收过钱了,再把这样的地下车位卖给业主,就是重复收钱。这类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全体小区业主,严格的说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
4、人防工程禁止开发商销售
有的地下车位是人防工程,所谓人防工程,是指为了保障战乱时期人员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位于地下的防护建筑,是国家强制要求配套的建筑,禁止开发商销售。
根据现行小区规划相关法规,小区共用场地、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和车库属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没有出售的权利。所以由人防工程改造成的车库收益归属于全体业主。 2018-07-10 15:36:30 -
155****2175 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观点
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交由开发商开发管理的,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因此。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大家在约定租赁期限还要注意。那人防车位可不可以进行租赁呢?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人防车位的租赁主要有两种观点:观点
一、部分法院认为。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另一种是人防车位。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如要租赁人防车位**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而且,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政府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后 2018-07-10 15:36:21 -
135****6071 人防工程将会被国家无偿调用,私人不得使用。2、使用权与产权,产权一定程度上意味着所有权,使用权在脱离所有权的情况下通常是不允许买卖的。
你的问题:
1、很难回答。第一,这种情况下使用权转让的问题,到底能不能受到保护,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法院可能会认可,但是不能保证法院一定认可。因为除了土地使用权可以如此转让并有相关部门登记备案之外其他所有权的转让在我国都是由租赁的形式作出的。第二,如果你的合同被认定为是租赁合同,你也知道是明显超过了租赁期限的,因此20年后的期限就不会受到保护。三、因为没有产权,只有合同,如果开发商与第三方另外签订这样的转让合同,那么就会产生纠纷纠缠不清。
2、20年的租赁期限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双方自愿也不能违反这一规定。
3、你的个人认为是正确的,即使是租赁,你也可以转租,当然你要继续承担你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的义务。
综上,你应当认识到以下问题:第一,这个车位是国有的,国家可以随时无条件征用;第二,如果这个车位的建设者是开发商,那么开发商有权利用它获得利益;第三,车位使用权的转让很可能被认定为是变相租赁,20年以后的租赁期是无效的;第四,如果无良开发商多次出售该车位,会给你带来很多麻烦。
**后纠正一楼的错误观点:车位是有产权的,除了是共有的或是国有的,都是有产权证的。 2018-07-10 15: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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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购房入户必须交验当事人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具体手续和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等证件;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出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具体可以事先资料工作人员,以对方答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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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购房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所需资料如下:1、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所已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权证》(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2、购房(销售)发票。3、购买房改房的,应提交需经房屋所在地房改办出具的购买公有住房审批文件(或《房地产权证》)及付款收据。4、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5、住房公积金卡。因此,如果仅有预售商品房的合同,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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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车位可以预售吗答
买一套房只能买一车位 不得预售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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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似有些情况下是允许转让的,你看下。这四种情况分别为:第一是继承,即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去世,这种情况下办理了继承公证书后,可以转让到被继承人名下;第二是遗赠;第三是婚姻关系,比如说夫妻双方离婚了,双方须凭离婚协议书或者判决书才可以进行转让;第四是司法文书,也就是经仲裁委员会或者是人民法院仲裁相关程序判决的,也可以进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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