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廉租房申请结果有以下三种方式:(1)去当地管委会咨询;(2)登陆当地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住房保障页面进行查询;(3)拨打当地市住房保障办事处咨询电话,人工查询按提示音操作,或自动查询按提示音输入身份证号码。
全部3个回答 >合浦还有廉租房申请吗?
151****0627 | 2018-07-10 13:03:31-
141****3868 合浦县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接近尾声 已审核590户申请家庭
近日,合浦县对2013年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审核。截至目前,已完成590户申请家庭的调查审核工作。
在入户调查的过程中,调查人员通过现场查看、当面询问、邻里走访等方式,对每户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口、家庭住房状况、享受低保情况、家庭人均年收入等相关资料逐一进行调查核实,严格把关,切实把廉租房保障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使真正住房困难的家庭享受到国家的**政策。
据了解,合浦县2013年度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工作于7月15日已截止;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工作将在7月30日截止;而预计调查核实工作将于8月中旬全部结束。调查结束后,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将在县城各社区及政府公众信息网等网络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018-07-10 13:08:12 -
151****6055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市廉租房保障制度,规范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工作,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物价局、市统计局联合制定出台了《张家口市城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准入、退出管理实施办法》,对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及审核、准入、退出等做出详细规定。该办法自4月28日起正式实施。
保障对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根据规定,我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申请廉租房应以家庭(户)为单元,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低收入家庭;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申请程序:层层审核确保合理分配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低保证、民政部门核发的低收入家庭核准证或城市居民低保证以及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居委会出具的居住状况证明等资料。
街道办事处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再由区、县民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之后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审并签署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经公示无异议或经复核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
《办法》中还规定,已租住国有直管公房且未达到人均住房保障面积的,可退出国有直管公房后再申请廉租住房;已享受租赁补贴的在获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第二个月起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准入程序:实物配租实行分类轮候
对**终确认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将向社会公布,并向其核发《张家口市廉租住房保障准入证》,并执行轮候制向其提供实物配租。按优先条件、低收入家庭保障类别、住房困难程度等因素分类轮候,通过科学合理的方式确定实物配租排序。已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其他急需保障的家庭为优先配租对象。
申请人已被确定实物配租的,要与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合同应当明确廉租住房情况、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腾退住房条件及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办法》明确规定,廉租住房所有权属当地政府所有,不得买卖、赠与、继承、抵押和转让、转租。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对申请人的住房进行动态管理。被保障人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满一个年度后,由区、县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对其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有关情况进行年度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续租手续,不符合的将退出承租的廉租住房。
租金标准:由房屋维修费和管理费构成
廉租住房的租金由房屋维修费和管理费构成。市价格管理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定主城区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县价格管理部门会同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定本县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办法》特别规定,对承租廉租住房的城市**低生活保障家庭,在保障面积标准内全额免收租金。
对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在租赁住房期间发生的水费、电费、煤气费、采暖费、物业管理费等应当由承租家庭自负,并将在租赁合同中注明。
退出管理:违反合同约定取消保障资格
在年度审核中发现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或情况,如: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住房、资产等状况;家庭人均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将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做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收回承租的廉租住房和《张家口市廉租住房保障准入证》。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做出取消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决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承租家庭和所在街道办事处,并说明理由。被取消廉租住房承租资格的家庭未按照合同约定退出廉租住房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出;逾期未退出的,在取消资格的次月起按现行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3倍收取租金,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在3个月内将配租的廉租住房收回,并结清相关费用。逾期仍不退出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收回廉租住房。 2018-07-10 13:07:31 -
156****1503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2018-07-10 13:07:02 -
131****6821 第二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轮候配租制度。保障对象资格确定后,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审核批准的批次先后次序进行轮候配租,不得擅自改变分配对象和轮候次序。
第二十一条 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公布后,轮候对象可按照配租方案,向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意向登记。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抽签选房工作。
第二十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配租的房型,原则上实行统一的配租面积标准。一人户配租40平方米房型(一房一厅或单间);二人户及二人以上户配租50平方米至60平方米房型(二房一厅)。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根据当期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户型情况作适当调整。 2018-07-10 13:06:01 -
137****4971 城镇廉租住房,是政府和单位为了照顾那些有城镇户口的**低收入家庭,而向他们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
现在大多数城市已经有了廉租住房。申请廉租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当由户主按照规定程序向街道办事处证明自己符合申请廉租住房的资格,提出书面申请,然后经所在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审核,公告登记后,才能轮候配租。
收到房租补贴(或分配廉租住房)后,每年还要接受家庭人口与收入状况定期审核。符合**低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的城镇居民可申请配租廉租住房,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确定,北京市城近郊八区的标准是:(1)连续享受北京市城市**低生活保障待遇1年以上的家庭或者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持有本市民政部门认定的优抚对象身份证明的家庭。
(2)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75平方米以下。参考法条: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第一条第一款。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第一条。 2018-07-10 13:04:41
-
答
-
答
是单亲家庭,从前有特困,申请过廉租房亦批准了,只是因某些原因退掉。现在因家人退休,特困被收回。家庭环境和以前没什么大改变,再加上我现在还在读书没有工作收入。这样的情况还能申请廉租房;de
全部2个回答 > -
答
申请廉租房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1、具有本地非农业常住户口(含非农业城镇集体户籍);2、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260元(含);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人员的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的家庭和“三属”家庭,上年年收入低于4.5万元(含);3、家庭人均认定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平方米(含);4、家庭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含);5.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含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廉租租房。
全部4个回答 > -
答
一、含义不同1、公租房全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资主体,通过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无房的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出租的住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2、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二、申请条件不同公租房申请条件1、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申请人的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就申请条件进行调整,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廉租房申请条件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其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6年以上。家庭成员如有户口迁入的,迁入必须2年以上;2、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者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可达到廉租房申请条件。3、无自有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全部3个回答 > -
答
申请廉租房的条件中低保户的收入可以作为申请的依据,低保户也不一定能申请,除非面积也达到当地申请人均面积标准,所以就算你不是低保,只要收入和面积没有超过标准也可以申请的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