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先定性村委会分配的该安置房的性质,是享有使用权,还是享有所有权。如果是享有所有权,那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你可以主张分割。
全部3个回答 > 村委会有权卖安置房吗
146****1375 | 2018-07-09 22:57:46-
156****8849 村委会必须经过村民同意才能处理村民土地的使用权。
农村土地征用过程中需要村民同意的法律依据有三个。一个是国务院2004年下发的第28号文件,其中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另外一个是《村民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第三个是《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要注意的是,以上三个规定说要取得农民的“同意”不是说对与错都要农民放口同意了才能征地,而是指农民对依法征地行使的监督权利,以维护国家和农民的合法权益。说白了就是用地单位只要依法征地,农民肯定是会支持的,但是如果用地单位是在欺上瞒下违法征地,农民就不会答应,并且会抵制一切违法行为。《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的,必须按照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和程序依法征地。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如下(原文):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2018-07-09 23:00:21 -
154****8638 不合法,城镇居民不能购买集体土地上的房产。 2018-07-09 23: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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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6007 关于土地买卖问题请问广东珠海某镇一村委和某公司规划一块地建小区由中介公司发布卖地信息买地方和村委会交易由于外省人无法报建就付给本村人好处费由本村人以他的名义报建买地的外地人自己出钱修建房子买地方和该村民签署一个协议就说是那村民由于欠买地方的钱无法偿还用土地和这个房子作为抵押偿还给这个人村委会出面见证和公正请问
1.这样做可以吗外地人可以买这个地修建房子居住吗
2.这样有没有啥陷阱和纠纷
3.怎样考察这块地是否属于规划修建小区用地怎样鉴定这件事情的真实性
4.买地方可否委托律师和村委会以及收取好处费帮忙报建的村民签署协议以达到保护买地方的权利请专业律师帮忙解答一下谢谢非常感谢 2018-07-09 22:59:44 -
137****9093 不能,安置房只是针对农村需要安置的个人出售,而村委会属于一种组织机构,无权购买安置房 2018-07-09 22: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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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是村集体的代表,可以依法发包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但是没有权利买卖。同时要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1、发包耕地的,只能向本村村民发包,不得向村外人员发包。2、发包荒山等五荒地的,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向任何人发包,但需要提前经本村村民会议通过,并报乡镇政府批准。另外,本村村民享有优先承包权。3、上述所有已经发包的土地,只能用于农业项目,不能做非农业建设。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七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四十八条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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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土地被征收,其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归被征收土地的个人;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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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是村集体的代表,可以依法发包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但是没有权利买卖。同时要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1、发包耕地的,只能向本村村民发包,不得向村外人员发包。2、发包荒山等五荒地的,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向任何人发包,但需要提前经本村村民会议通过,并报乡镇政府批准。另外,本村村民享有优先承包权。3、上述所有已经发包的土地,只能用于农业项目,不能做非农业建设。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七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四十八条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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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安置。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我们是征地拆迁专业机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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