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情况 是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的,但还要看收入,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
全部3个回答 >夫妻能有几套经济适用房
143****4814 | 2018-07-09 16:58:04-
134****5042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为社会中低收入者,对购买者要进行资产评估,收入评估,如果冒充低收入者骗购经济房的,带来的经济损失,一切自负,
具体可以参考当地对经济试用房申请的规定,因为没个地方的收入不一样,评估也不一样,具体可以上网查询,或者到当地售房部和房管所咨询 2018-07-09 16:58:47 -
154****3876 条件符合资料齐全的话就可以购买商品房
个人买房条件如下:
1、借款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权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
2、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3、借款人单位出具的职务和收入证明,私营企业主要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能表明其偿债的经营收入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4、借款人首期房款存款证明 及复件。
5、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格式由银行提供)。
个人买房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权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
2、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3、借款人单位出具的职务和收入证明,私营企业主要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能表明其偿债的经营收入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4、借款人首期房款存款证明 及复件。
5、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格式由银行提供)。 2018-07-09 16:58:40 -
151****0277 申请条件.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2018-07-09 16: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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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可以购买多少套房子?法律没有限制公民拥有房产的数量,换句话就是,法律不禁止公民拥有更多财富。如果合法拥有、合法使用,法律不用禁止的。不过有些城市颁布了限购令,大多数城市限购两套《这要看每个城市视情况而定。夫妻之间想买第二套房子,法律如何界定第二套房呢?案例1:夫妻二人婚后,以借款人个人名义购买首套自住房后,若再以另一方名义买房,将按照第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案例2:夫妻二人婚前,以借款人个人名义购买首套自住房后,结婚后再以另一方名义买房,仍按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案例3:家庭已经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若以未 成年子女名义再买一套房,将按照第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案例4:家庭已经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若子女已经成年,以子女名义再买一套房,仍按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案例5:家庭已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申请住房贷款,可按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须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面积数据。夫妻之间买第二套房子首期、贷款、又是如何呢?**低**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由中国人民银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个人公积金购买第二套房贷款**比例降低的通知。买第一套房贷款**比例**低为20%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低**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低**款比例为30%。买第二套房贷款**比例降至40% 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低**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调整前:二套房**比例为60% 北上广深70%①此前二套房**比例为60%,北上广深二套房**比例为70%。②此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首套普通自住房贷款90平方米以下的,**低**款比例为20%;90平方米以上的,**低**款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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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适用房房产证是夫妻双方名字,可以更名为妻子一个人的名字的,但是无意义,因为经济适用房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的。二、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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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过户办理程序: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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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步骤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2、申请。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3、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4、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5、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6、轮候。市住房保障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7、配售通知。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8、选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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