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类型主要分为商业和住宅两大类,当他们年限到期怎么办?住宅用地一般来说,到期只要补交土地使用金,就可以续期了。但是商业用地却是要复杂的多。商业用地40年产权在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中,商业用地的产权年限仅为40年,远低于住宅的70年的年限。因此让很多商业房的业主如鲠在喉。物权法已经明确了住宅用地到期后自动续期,但对于商业用地等,现在的政策还没有明确规定。商业用地续期是否“有法可依”根据我国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关于“社会公共利益”一说,专家学者都看法不一,因为“公共利益的界定本身就存在很大的争议”,这就导致在能否续期的问题上,政府握有很大的行政自由。简单说,政府说是就是,说不是就不是,没有法律意义标准。也缺乏一个实际参考的标准。但也有专家表示不必过于紧张。他们认为:“只要不违反一般的公共利益,像商住两用房这类的非住宅用地申请续期应该是可以批准的。”即便国家批准了续期,对于采用何种方式续期,新的年限怎么制定,续期费用的标准如何,各方也存有争议。由此可见,商业用地的续期问题仍旧是现行法律的下的一个空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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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1439 | 2018-07-09 16:22:41-
158****4188 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2018-07-09 16: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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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5441 第1批新产权证已经下达:以后领的叫不动产证,新的物权法已经生效。该法明确了公私财产的受保护权。我国规定住宅用地的较高年限70年。商业用地40年(有特殊50年限)。综合用地50年。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3%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的费用不会超过5位数。 2018-07-09 16:3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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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3518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还有一种情况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2018-07-09 16:29:34 -
133****1778 根据我国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018-07-09 16: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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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权法》规定,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自动续期。但商业等其他用途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处置,至今尚未有明确规定。其中,因商业用地价值高,成为社会公众探讨及关心的焦点之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 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 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 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因土地灭失而终止。土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 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 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 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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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类型主要分为商业和住宅两大类,当他们年限到期怎么办?住宅用地一般来说,到期只要补交土地使用金,就可以续期了。但是商业用地却是要复杂的多。 商业用地40年产权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中,商业用地的产权年限仅为40年,远低于住宅的70年的年限。因此让很多商业房的业主如鲠在喉。 物权法已经明确了住宅用地到期后自动续期,但对于商业用地等,现在的政策还没有明确规定。 商业用地续期是否“有法可依” 根据我国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关于“社会公共利益”一说,专家学者都看法不一,因为“公共利益的界定本身就存在很大的争议”,这就导致在能否续期的问题上,政府握有很大的行政自由。简单说,政府说是就是,说不是就不是,没有法律意义标准。也缺乏一个实际参考的标准。 但也有专家表示不必过于紧张。他们认为:“只要不违反一般的公共利益,像商住两用房这类的非住宅用地申请续期应该是可以批准的。” 即便国家批准了续期,对于采用何种方式续期,新的年限怎么制定,续期费用的标准如何,各方也存有争议。由此可见,商业用地的续期问题仍旧是现行法律的下的一个空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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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到期后三种解决办法: 一、重签合同,续缴出让金 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国家如果需要收回土地,产权人可以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届时,国家、小区业主集体和业主个人之间如何谋求利益的**大平衡点,成为这一做法能否实施的关键。这笔土地使用金具体数额多少,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缴纳,法律是否允许强行拆迁该业主的房屋,都需要法律明确规定。 二、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这是一种**简单的办法,国家直接收回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筑物,对房屋所有者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房主可用这笔补偿在其他地方重新购买房屋居住。当然,这笔一次性的补偿必须达到房主购置新房的标准,**好根据当前房屋位置、面积、户型以对应的市场价格补偿。 三、国家收回土地,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由于我国的土地所有权除了集体所有的以外,都是国家享有所有权,所谓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授予土地使用权,而房屋使用权是没有期限的。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具体的解决可以是,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收回,房随地走,个人的房屋也被收回,国家在其他地方另建安置住房,并给予房主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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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更正一下:房产证是不会到期的,终生都是你的。你说的70年,是指的土地证。所谓房子是你的,是指你是房屋的所有人,即拥有该套房屋的产权,产权包含2部分:一是房产证、一是土地证(全称“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是终生的,没有期限。土地是国家的,因此你只有使用权,所以叫土地使用权证,作为住宅,一般为70年,作为商业,一般为30-50年。其实70年后的事情,你没有必要去考虑,那时的你和那时的政策谁也不知道。即使土地使用期限到了,也只需要缴纳少许的土地使用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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