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底首套房贷利率继续上涨,张小姐昨日向记者说,房子办过户前后,某股份制银行的首套房贷利率已从上浮5%调至上浮15%,上个月初,这家银行才是基准利率。融360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10月全国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5.30%,相当于基准利率1.08倍。这与年底房贷额度吃紧不无关系。不过,也有银行创新方式,推出二手房专项住房贷款,贷款提前到账,且与普通二手楼贷款利率一致。房贷利率环比增速放缓记者了解到,近期多家银行的首套房贷利率出现上涨。某国有大行的房贷业务员还告诉记者,近期该行的首套房贷将上调至10%。融360的数据显示,10月,广州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为5.31%,相当于基准1.08倍,二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为5.58%。二套房贷款利率方面,1家银行执行基准利率上浮5%,10家银行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0%,4家银行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5%,7家银行执行基准利率上浮20%。房贷利率上涨并非广州独有现象。融360发布监测数据显示,10月全国首套房贷款利率小幅上涨,不过环比增速呈连续放缓趋势,10月环比增速较9月下降0.48个百分点。有银行为拉存款创新推出二手房专项贷款全国范围内,目前仅剩11家银行提供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超7成银行执行基准上浮利率。暂停受理房贷业务的有42家银行分(支)行,占比7.87%,较9月新增6家分(支)行暂停房贷业务受理。据分析,这与年底银行额度难求密切相关。融360分析师李唯一认为,接近年底,银行面临额度紧张以及业绩考核的双重压力,政策对银行房屋按揭贷款总量有规定,四季度各银行所剩额度不足甚至已用完,额度调整在年内不会出现,年后将会有新额度来缓解压力。李唯一说,另一因素是银行控制存贷比,目前银行吸储压力同样巨大,随着资金成本上升,银行吸储的难度和成本在上升。在开源困难的情况下,银行采取节流措施的可能性较高,年底额度难求已成定局。“目前,多数购房者尚无全额支付房款的能力,这导致购房贷款需求数量增大。年后银行新一批额度的供应,同时房屋租赁市场的快速发展将分散引导一部分购房者通过租房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另外严查非法资金流入房产市场的措施也会有效净化房产市场。供需两端同时发力,年后额度问题存在缓解可能性。”李唯一说。不过,在额度并不充足的情况下,某国有大行推出二手楼专项住房贷款备受关注。二手楼比一手楼房贷好做记者从该银行了解到,购房人凭过户凭证即可提前放款,贷款提前到账,且有专项额度保证,办理手续和利率与二手楼住房贷款一致。“不过,受访人要做阶段性担保,买卖双方要递交申请及签署担保资料,银行审批通过后会冻结售房人账户,在递件取得回执后放款,不过要在取得他项权证后才能解冻售房人账户并解保。”相关人士补充道。 "
全部3个回答 >土地使用权到期 续期需要多少钱
153****9003 | 2018-07-07 22:49:26-
131****6454 需要的。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会有评估部门评估土地上的建筑物是否可以继续使用,如果建筑物可以继续使用的话需要缴纳一些土地出让金就可以了,具体的土地出让金是根据当时的土地价格来定的。 2018-07-07 22:50:14 -
136****3790 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房子产权到期后可以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70年产权房和40年产权房的价格无法直接换算,主要还看房子位置、配套等综合因素,如果40年产权房,在稀缺地段,也是可以很高价格的 2018-07-07 22:50:01 -
154****3595 土地使用证到期后,想要延续土地使用证必须根据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缴纳一定数额的土地出让金,具体费用视实际情况而定。参照土地使用证延期规定和土地出让金可以计算出实际需要缴纳的费用。
土地使用证延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土地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按照目前国务院腚的标准,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下同)以后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
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力”的侵犯。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
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
(二)可以保证房产转让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
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
(三)可以有效体现房地产的实际价值。
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 2018-07-07 22: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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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的步骤如下(1)续期申请的提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2)续期申请的审批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3)续期的性质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少有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出让人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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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日,中国指数研究院公布的土地市场**新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全国300城市土地市场楼面均价及出让金收入均有所上涨。前6个月土地出让金总额近1.5万亿元,同比增长逾三成;成交均价同比涨幅达到四成。具体来看,上半年300城市推出土地面积45912万平方米,成交面积37398万平方米。出让金总额14735亿元,同比增加34%;成交均价2249元/平方米,同比增加40%;平均溢价率为36%。从不同类型城市来看,其中北上广等一线城市供地节奏明显加快,上半年土地供应量同比增加超过四成;成交方面量涨价跌,出让金同比相应增加。二线城市供求双降、溢价率同比下滑,出让金涨幅较去年同期明显收窄。由于一二线热点城市需求外溢,周边城市升温,因此上半年三线城市土地成交均价领涨,溢价率同比也呈现走高态势。值得一提的是,在各类型用地中,住宅用地仍为土地市场主力地块,上半年成交量同比小幅增长,总出让金额度超过千亿,同比增加近四成;商办类用地成交量同比下滑,但是出让金同比增加接近三成。综合来看,中指院相关负责人分析指出,2017年上半年,受一二线城市调控影响,企业拿地需求层层外溢,经济发达城市周边的三四线城市成为各企业布局新战场,土地市场相应升温,出让金收入及均价较去年同期均有所上涨。上半年,易居房地产研究院重点监测的50大城市土地市场数据也呈现出类似特点:交易面积同比有增长,但增幅在不断收窄;溢价率总体保持在50%的警戒线以内;土地流拍率创历史新低。另外从城市结构来看,类似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城市群中的三线城市呈现出较高的溢价率,土地价格泡沫风险也值得警惕。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认为,从受监测的50个重点城市来看,上半年全国土地市场的表现总体较好。“预计今年下半年全国土地供应规模会进一步加大,尤其对于热点城市来说,在新房市场去库存周期明显偏低的情况下,土地供应量会上升,这有助于房企拿地机会的增加”。严跃进表示,“所以下半年土地交易规模预计会大于上半年。当然土地价格方面的资产泡沫依然需要警惕,各类土地招拍挂市场的限制性措施会增加,包括设定土地成交价格上限、加大自持性用地配建力度、限地价后转入限房价等内容,这都有助于土地价格保持相对平稳的态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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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北京市住建委近日会同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规划国土委联合起草《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有产权住房是对原自住型商品房政策的进一步调整、优化、升级、规范,今后不论从建设品质、管理水平、供应规模上均会进一步提高。 根据办法,共有产权住房政策,通过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方式,政府将其持有的部分产权的“使用权”让渡给首次购房人,进一步降低了房屋出售价格,充分减轻购房负担,**大限度支持夹心层首次购房需求,满足无房家庭住房刚需,政府和老百姓一起努力解决住房困难。 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用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综合招标”等多种出让方式,遵循竞争、择优、公平的原则优选建设单位,并实行建设标准和工程质量承诺制。 在审核分配方面,明确供应对象为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家庭。其中,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有住房转出记录等情况的申请家庭不得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为促进职住平衡、精准分配,房源优先配售给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北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以及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在规范管理方面,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用于出租的,购房人和代持机构按照所占房屋产权份额获得租金收益的相应部分,具体应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已购共有产权住房不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 北京市将从严查处虚假申购和违规使用行为,对违规者,禁止10年内再次申请北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北京本市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违法违规或严重失信行为的,将限制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根据办法,“新北京人”分配不少于30%。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共有产权住房需求等情况合理安排共有产权住房用地,其中,满足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应不少于30%。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有利于抑制住房投资投机性需求,让住房制度更加公平合理,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形成符合首都特点的房地产市场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帮助更多的人实现住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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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时候看**定价,具体地段不同价值,还是咨询有关**部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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