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可以公证,是双方合意,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由于安置房限制流转等政策,您需要先了解清楚该房屋的状态等再做决定。
全部3个回答 >安置房公证费用多少钱
157****6362 | 2018-07-07 09:50:01-
153****6512 房屋公证处公证费用
1.证明财产继承、赠与的,按接受人收取金额总数收费:
(1)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低收费10元;(2)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
2.证明股票、房屋转让、房屋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但**低收费不得低于10元。
3.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国籍、经历、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的,收费10元。馨窝网
4.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转让、房屋买卖及股权转让:(1)50万元以下的部分收3‰,不足200万元的收200元;(2)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收2.5 ‰;(3)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收2‰;(4)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收1.5‰;(5)2000万元至5000元的部分收1‰;(6)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收0.5‰;(7)1亿元以上的部分收0.1‰。
5.证明遗赠抚养协议的真实性,收费10~50元。
6.证明担保书、公司章程、资信情况等有关文书,收费50~200元。
7.证明印鉴属实,副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影印件与原件相符,收费5元。
8.证明遗嘱的,收费200元;证明遗嘱效力的,收费300元 2018-07-07 09:51:52 -
153****0984 按照规定收取公证费,公证收费标准简介如下:
1、证明遗嘱、遗赠、证明产权、证明查无档案记载,收费10元;
2、证明法人资格、收养、财产分割、证明产品抽样检测,收费10~30元;
3、证明股票、房屋转让、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但**低收费不得低于10元;
4、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益人收金额总数收费
(1)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低收费10元;(2)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 2018-07-07 09:51:20 -
148****5772 集体土地上的安置房通常长时间无法办理房产证,因此不属于公证的范围。通常购买安置房的双方都是通过签订购房合同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进行防范。建议委托有经验的专业律师帮助。 2018-07-07 09: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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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公证了效力更好。安置房买卖根据自身情况,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公证,但实际中大多数时候是没有公证的。不过公证了,可以防反悔或加价。凭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目前卖买双方的各自俩夫妻身份证及四人去公证处办理。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那些必须通过公证机构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只有公证后方能发生效力,否则无效。而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过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代表着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便是属于这种类型。因此,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证影响,但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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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房屋被拆除,且后重建房屋亦被拆迁,继承人能就拆迁利益中哪些部分主张权利?——王某等与任某等分家析产纠纷案(二审)法律解析之二【关键词】分家析产纠纷 分家单 代书遗嘱 房屋所有权分割 家庭内部析产 拆迁款 腾退安置补偿 重置成新价 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要点提示】分家单能否被认定为遗嘱需要看具体内容及其效力而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当事人信息】原告: 吴某(上诉人)原告:赵某1(上诉人)被告:杨某(上诉人)被告:赵某2(上诉人)被告:赵某3(上诉人)被告:赵某4(上诉人)被告:王某(上诉人)被告:赵某5、(被上诉人)被告:赵某6、(被上诉人)被告:任某(被上诉人)【人物关系图解】【案情简介】赵某10与赵陈氏夫妇婚后生育赵某9、赵某萍、赵某华三个子女。赵陈氏于1972年去世,赵某10于1977年去世。赵某9于2007年10月去世。赵某9的配偶洪某于2004年4月去世。赵某9与洪某婚后生育四个子女分别为赵某8、赵某7、赵某6、赵某4。赵某8于2001年8月去世,其配偶为杨某,赵某8与杨某婚后生育二女分别为赵某2、赵某3。6号院系1965年因修建京密引水渠,拆除原房屋后政府为赵某10夫妇及家人所建住房。赵某10及赵陈氏夫妇在世时该院有北房5间,修建该房时赵某9已成年。在赵某10及赵陈氏夫妇去世后一直由赵某9居住使用,赵某9去世后该房屋主要由赵某4居住使用。赵某9夫妇于2002年将该5间北房拆旧建新为11间房,2013年赵某4将11间房拆除后在原址新建了上下二层共13间房屋。赵某7于2017年5月去世,其配偶为吴某,两人所生之女为赵某1。吴某、赵某1主张赵某7应分得原有北房东数第二间,并提交1984年12月9日的《分家单》,内容为:关于分家事宜,立字人赵某9协同其舅陈某、其姑赵某、其内兄洪某办理事宜如下:一、赵某9有祖产瓦房五间,有子三个,长子赵某8、次子赵某7、三子赵某4,计分四份,赵某9分得北西边房两间,长子赵某8分得北东边房一间,次子赵某7分得北东第二间房一间,三子赵某4分得北东第三间一间;二、关于房子居住要求:此约规定,居住房子许,不许卖,许拆不许租给他人(许拆不许拆柁);……本约任何一方不得撕毁,此约从立字之日起生效。立字人签字处为赵某9、赵某7、赵某4、赵某8。会同此约中人处有陈旭、赵某、洪某签名字样。赵某4表示翻建前的房屋父母已通过遗嘱形式确定由其一人继承,故吴某、赵某1无权主张对应的拆迁利益,提交如下证据予以证明:证据一、青龙桥法律服务所于2004年4月3日出具的某字第04号《见证书》,内容为:前页遗嘱是立遗嘱人洪某亲口所述由我所工作人员代书,由立遗嘱人洪某的邻居周某在我所工作人员面前在前页遗嘱上代其签名,立遗嘱人洪某确认无误后在该遗嘱签名上摁下自己的手印,我所对此予以见证。见证人处有张某、罗某签名字样以及青龙桥法律服务所盖章。前页《遗嘱》为打印件,内容为:我与我爱人赵某9于1949年结婚,婚后生有三男一女,分别叫赵某强(已于2000年去世)、赵某7、赵某6(女,1961年3月27日出生)、赵某4(1964年8月7日出生)。我与我爱人结婚后和我公公婆婆赵某10、赵陈氏一起住在青龙桥,1965年因国家修建京密引水渠,由政府出资出工拆除旧房后建成6号院5间北房,该房仍由我们居住。1972年我婆婆赵陈氏去世,1977年我公公赵某10去世。我公公、婆婆去世后,我和我爱人赵某9将6号院内5间北房进行了修建,建成现有11间北房。2001年经我爱人赵某9的妹妹赵某华、赵某萍向法院起诉后,法院确认6号院房屋系我家的房产,即我和我爱人赵某9的。现因我身体不适,我特立以下遗嘱:我去世后,我的所有遗产由我老伴赵某9一人继承所有,其他人不得主张我遗产的任何权利。该遗嘱在“立遗嘱人”处有洪某(周某)签名字样,在场人、代书人处有张某、罗某签名字样。证据二、青龙桥法律服务所于2005年4月4日出具的某字第02号《见证书》,内容为:前页遗嘱是立遗嘱人赵某9亲口所述由我所工作人员代书,且立遗嘱人赵某9在我所工作人员张某、罗某面前在前页遗嘱上签名、盖上签章并摁下自己的手印,我所对此予以见证。见证人处有张某、罗某签名字样以及青龙桥法律服务所盖章。前页《遗嘱》为打印件,内容为:我与我爱人洪某(已于2004年4月去世)于1949年结婚,婚后生有三男一女,……。2004年4月我爱人洪某因病去世,由于其生前留有:其所有遗产由我一人继承所有的遗嘱,故6号院内房屋系我一人所有的房产。因我与我爱人洪某一直与我的小儿子赵某4一起生活,由他照顾我们的日常起居,且我爱人生病住院和去世后安葬等费用都是他出的,为了体现公平和维护家庭和睦,我特立以下遗嘱:我去世后,我所有的遗产由我小儿子赵某4自己一人继承所有,其他人不得主张我遗产的任何权利。立遗嘱人处仅有赵某9签名和盖章。赵某4(被腾退人,乙方)于2017年12月13日与某投资公司(腾退人,甲方)签订《棚户区改造项目住宅腾退安置补偿协议书》,内容为:一、被腾退房屋:乙方在6号院合法有效的腾退面积172.51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30.08平方米,安置人口3人,分别为:产权人赵某4、之妻王某、之子赵某5;二、乙方置换安置房共计4套,总预测建筑面积277.02平方米;三、给予乙方腾退房屋重置成新价及附属物补偿计272577元(详见评估报告);腾退奖励及补助:共计3846793.2元。赵某6(被腾退人,乙方)于2017年12月13日与某投资公司(腾退人,甲方)签订《棚户区改造项目住宅腾退安置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赵某6腾退安置补偿协议),内容为:一、被腾退房屋:乙方在6号院合法有效的腾退面积15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5平方米,安置人口2人,分别为:产权人赵某6、之子任某;二、乙方置换安置房共计1套,总预测建筑面积78.08平方米;三、给予乙方腾退房屋重置成新价及附属物补偿0元(详见评估报告);腾退奖励及补助共计1085600元。现吴某、赵某1向法院起诉请求:赵某4、赵某6将6号院拆迁利益中的771634.89元支付给我方。【法院判决】【一审】:赵某4给付吴某、赵某1拆迁补偿款4万元;给付赵某2、赵某3拆迁补偿款4万元;给付赵某6拆迁补偿款4万元;【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解析】1.分家单是房屋所有权分割和家庭内部析产的遗嘱吗?如何认定代书遗嘱和遗嘱代签字的效力?本案适用遗嘱继承or法定继承?【详见本公众号2019年8月6日推文】分家单是房屋所有权分割和家庭内部析产的遗嘱吗?如何认定代书遗嘱和遗嘱代签字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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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建议是: 1、不用公证,公证没有什么意义。公证后的合同只能证明合同是双方签订的事实以及合同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就是说合同是真的、没有人胁迫你签订合同。至于合同是否合法、是否有效,公证的人是不知道的,也没有义务保证。 2、你可以拿着房产证复印件去房产局咨询,**好在房产局的中国机构签订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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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5 回答安置房的过户费和普通商品房一样,根据房屋是否满2年?是否唯一住房?是否首次购房?评估价、面积等情况,缴纳如下: 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 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3、契税评估额初次90平内1%、90平~144平内1.5%,超过144平或非首次3%,买方缴纳; 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满2年唯一住房减免; 5、交易费6/平方,双方; 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7、营业税5.6%卖方缴纳,普通住房满2年可减免。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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