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视情况而定。建议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要审查房屋的权属登记情况,根据不同的情况仔细考虑,慎重购买。拓展资料: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拆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买卖主要看它能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一、虽是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这种房屋当然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二、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据此,如果双方发生争议诉讼至法院时争议房屋上不具备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条件,人民法院一般会因争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而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就是你朋友所称的安置房不能买卖的缘由。但鉴于拆迁安置房必须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领到房屋权属证书,房价在此期间会有波动,因而违约方应承担主要责任,需要赔偿守约方为此造成的房价上涨或下跌的损失。三、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但发生争议时该房屋已经领取了权属证书(包括可以领取而卖房人故意不去领取)的情形,一般也视为买卖行为有效,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可以要求强制过户。当然在实践中还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如:购房者已经装修并且入住多年,即使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但是法院一般不做返还处理。
全部3个回答 >有房贷的房子在执行范围内吗
133****2412 | 2018-07-05 10: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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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2394 房子有房贷,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2018-07-07 21: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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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7931 如果债主方向法院申请的,如果经法院判定您应该支付对方债务,法院会强制执行您的财产。 2018-07-07 21: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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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929 当然能了,不然,淘宝那些法院拍卖的房子哪来的 2018-07-07 21: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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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6807 根据**高法相关规定,如果执行标的系被执行人本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豁免执行。但并非被执行人只要仅有一套房屋,就一律停止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超出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范围,人民法院可以执行。 2018-07-07 21: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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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0249 如果房奴因为没有按时还贷而闹到了法院,那么在法院判决后,你不仅要还清所有银行贷款,还要承担所有法院费用,比如律师费、诉讼费等,如此一来,你就要还更多的钱了 2018-07-07 21: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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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福利房是指政府按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免除房地产地价、按房屋的成本造价售给企业或符合条件的职工,带有福利性质的房屋。是不具备完全产权的,也就是单位还拥有一部分产权。西安限购令中,对于商铺、写字楼、公寓不在限购范围内,其他类型的项目都在限购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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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不限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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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的一大优点,就是与限购无关。在房产局没有备案的。过户只要在物业或者开发商那里改购房合同就可以了,只交几千元的更名费,也不牵扯各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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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的误差,如购房合同中有约定,按约定方式处理,如无约定,另行起诉解决。**高法院文件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这里说的“出卖人”指的是开发商。“买受人”是指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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