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提前和银行签的空白合同一般来说是不会有问题的,出现空白合同可能是因为银行把贷款后置手续前置了,有任何问题都可以直接去投诉,需要先签订空白合同,等银行通过审批之后,才能把贷款金额以及利率、年限、还款方式等信息补充完整,完成合同的签订,而且贷款需要先由银行进行审批,办理银行房贷通过审批之后,才会通知申请人去银行签署合同,贷款放款后合同正式生效。如果在签署购买合同时不太放心的话,也可以等到银行审批流程走完之后在签,具体可以和银行的工作人员进行协商,贷款合同一旦签订且生效之后,就已经具备有法律的效应,如果不执行合同面临违约,还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而如果是其他贷款机构要求签订空白合同时,建议最好是拒绝。
房贷签空白合同违规吗
138****0485 | 2018-07-05 10:23:11-
156****1798 收集证据依法维权 2018-07-10 20: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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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3655 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018-07-10 20: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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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8263 无论是购买一手房还是二手房,大多数客户都签过银行空白合同,很多人拿到的合同上也只是标示出总还款金额,却没有利率折扣、放款日期等任何重要元素。 2018-07-10 20: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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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2585 银行办贷款的并不都是让人签空白合同,按规定是不能签空白合同的,空白合同还是需要谨慎签订。 2018-07-10 20: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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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办贷款的并不都是让人签空白合同,按规定是不能签空白合同的,空白合同还是需要谨慎签订。2、“空白合同书”及“空白介绍信”属于开出此“空白文书”的单位对持有人的委托行为。“空白合同书”及“空白介绍信”如果填写了内容就是有效力的。由开出此“空白文书”的单位承担责任。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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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售楼人员,1、是这样的,几乎所有合同签的文本都是一样的,就是说你的合同和同样在这里买房的其它的人的空白填写内容是一样,这点是可以保证的,不会你的合同写的内容一个样,别人的是另一个样2、房屋抵押合同不用看,这是银行要的,写的内容就是**客观的内容,面积,贷款额之类的,这个是很客观的,签了就是3、你**好看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就是空白的地方开发商要填写的内容,里面有很多条款是后加进去的,你**好是在他们把合同都写完了再签字,可以这么说,合同内容都是开发商的霸王条款,你每一条他们手写或是说后填入的部份都要看好了:如何赔偿、开发商的责任,你的责任,每一小条都看清了里面有很多玄机的。4、按揭是一式五份的合同,有一份是你的,你在签完字后要留下一份给你,一份给开发商,两份银行,一份产权,如果他们说内容没写完,你就有权要求他们现场写完,现场签字,我们这里就是这样的,没有那种一份也不给客户的现象的,要是要拿去审查,也是只要一本合同就可以了啊,反正里面的内容都是一样的,再说了,我们这边就没有什么审查一说,置业顾问写完合同,内业审查,客户签字,一份给客户,其它留下,再去办里按揭这里你说的事情,开发商不合理的地方有两处,一处是一份都不给你留,一处就是完全空白的合同让你签字,你都没有看清合同全部内容和他们会往里面写什么呢!(不过听说有的城市是所有合同一起拿走备案的,你只要手里有收据就行!这个没什么太大的问题,**关键的就是里面的内容你不知道)给你的意见就是先不签,开发商那头有事!!!有问题,太遮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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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房屋买卖过程 中,有相当部分的购房买卖合同空白处会被发展商以维护自己利益为目的, 添补上一定的不 公平条款。 事实上也有不少添改了空白处的发展商能够按时交楼,购房者住进了新房满心欢 喜,自然不会再去计较。但是,“合同空白处”确实为不少延迟交楼的发展商提供了逃避处罚 的可能。 在我国的房屋买卖惯例中,通常是由开发商将合同文本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 理相关手续的。由于合同文本在开发商手中,而合同文本又留有空白处的话,一些奸诈的开发商就会借机在空白处填上自己需要的内容, 以谋取他方利益或逃脱己方责任。 购房者即便 对此否认,也会因为没有证据而无法主张自己的权利。 虽然开发商的做法违背了合同法中有 关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但由于购房者自己的疏忽,导致无法举证,从而也难以通过法律途 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其在后期“亡羊补牢”不如一开始就“未雨绸缪”,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合同 空白处需要填写的就应该填写;如果不需要填写的,应该划上横线、曲线或作出其他标志表 明此处不填,以防止开发商在合同空白处做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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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提前还,要缴违约金,但是原来的贷款合同中却没有注明,遇到这种情况,购房者真是有口难辩。本案例中的孙先生就是如此,看看律师如何为他支招吧。 购房者遭遇空白合同:房贷提前还 要缴违约金 通过再三考虑,孙先生终于在上个月付了**买了房子,接下来就是贷款的流程了,“本想通过工行申请房贷,只是工行流程太复杂,时间上就太拖沓,不想老是惦记着贷款这事,相对而言,某商业银行贷款速度比四大银行快出一周以上时间。于是,就向该行申请了贷款”。 孙先生回忆,签合同当天,工作人员拿出的是空白合同,“我有点不放心,工作人员解释,购房贷款都是这样子的,先签空白合同,随后处理好了再给我 已经签好的合同”,想着要提前还款这事,孙先生就提前还款的问题特意咨询了工作人员,得到口头承诺“提前还款不用交违约金”,于是,毫不犹豫地签了。 拿到合同后,浏览了一下,其他部分大致没什么问题,但是对提前还款这一项还是有点不放心。于是,孙先生特意去看提前还款这一项,居然要交本金3%的违约金,“坑爹呀,众业主有谁遇到这样的情况吗?大家联合起来一起去讨说法”。 无独有偶,方先生与孙先生是在同一家商业银行办理的贷款,他表示,“合同上也写明了,提前还款需要支付本金3%的违约金”。 很多人以为买房子,只有与开发商的纠纷问题。其实在贷款环节,银行也有很多陷阱,孙先生与方先生遇到的只是众多问题中的一个。目前房贷依然是卖方市场,购房者贷款难度大,为了能及时贷款,很多购房者忽略了银行的陷阱,或者不得不跳进银行的陷阱。那到底在贷款过程中会遇到哪些问题?购房者又该如何避免这些问题?遇到了问题该如何维权? 空白合同一旦签字 购房者有口难辩 问:房贷“空白合同”盛行,什么是空白合同?签房贷合同应注意啥? 律师:为了方便和重复使用,房贷合同中的条款大都预先拟定并印好,制成格式合同,格式合同中会空出几项内容留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填写,有时银行虽与购房者谈好空白处的内容,但让购房者签字时,要么空白处未填写,要么未填写完整,而这种在签约时没填写完整的合同习惯被称之为房贷“空白合同”。 按照《合同法》第39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也就是说,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银行没有提醒购房者注意这些合同中不平等的格式条款,那么这些条款对消费者没有约束力。 《合同法》第40条还专门规定了格式条款无效的其他几种情况,该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为避免银行对不平等格式条款的解释有意识地含糊其辞,签约后就不平等格式条款的解释产生分歧,购房者在签订房贷合同时一定要求银行对这些条款作出明确解释,甚至可以录音以备不时之需。 **后,购房者应拒绝在没有填写完整的合同书上签字。签订合同时,购房者应逐条确认合同内容,尤其是空白条款填写的内容与约定是否一致后签字,如有不必填写的空白处,应在签字前将其划掉。因为一旦签字,将会面临诸如银行事后在空白处填写与之前口头约定不符、对其有利而对购房者不利的内容。签字后,即使购房者发现事后填写的内容不准甚至错误,此时出现纠纷,也会因举证困难等原因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