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的。因为此房婚前即已存在,似婚前财产。其次此房拆迁时你的老公不是受配人。但是,我不知道他的户口在这房里吗?如果有户口的话,将由买断户口的说法。
全部3个回答 >婚后按揭房离婚如何分配
143****8021 | 2018-07-05 09:49:17-
141****3829 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
男女双方分别对外借的款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
贷款未还部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款、女方公积金还款部分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018-07-05 09:50:58 -
144****6006 《新婚姻法》规定婚后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首先,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明确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2、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
(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
(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
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2018-07-05 09:49:40 -
142****2499 房子的产权认定是以签订合同为准,不是以获得房产证的时间为准。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具体分割方案: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0条第2款规定中的“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一般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含婚后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实际购房款(房屋购买价+离婚时已还全部利息)×离婚时房屋市场价。
2018-07-05 09:49:34 -
144****2357 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你们夫妻已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且双方对房屋产权归属没有太多争议。尽管房产已抵押给贷款银行,但所有权未转移给银行,已还银行的贷款本金。因此按揭房产可以分割,只不过表现形式为现金补偿.8万元的补偿。另外你们夫妻已还银行的2万元利息属于已还贷本金产生的孳息。如果等贷款偿还完毕后再分割答:《**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只是补偿数额多少的问题,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都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根据公平原则,对没有约定的应平均分割。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由三部分组成房屋**款,离婚时已付房款所占房产比例的增值部分。对这三部分应当等量分割,具体计算公式{房产基数(15万+8万)×房产增值率(60万50万)}2=13。
对离婚时按揭贷款取得房产如何分割,对没有取得房产房屋使用权的一方是极不公平的.8万。你取得房产,应当给你爱人13
2018-07-05 09: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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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拆迁前的房屋权属归于谁,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则属于个人财产,如是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安置房是原房产的延续,其权属性质并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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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键看拆迁安置协议上有没有你的份额。2、孩子的份额和大人是两码事情。3、这种情况一般不能放在离婚诉讼中解决。4、需要另案诉讼。分配房屋的时候,如果你们一家作为安置人口是有权要求分配一套房屋的,这时你们应该争取,如果这时你们放弃,那以后再主张就比较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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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键看拆迁安置协议上有没有你的份额。2、孩子的份额和大人是两码事情。3、这种情况一般不能放在离婚诉讼中解决。4、需要另案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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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种情况下,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因政府的拆迁政策被拆迁,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拆迁安置房,且没有缴纳被拆迁房和安置房差价的情形。此情况下获得的拆迁安置房由于是婚前个人财产的置换,因此拆迁后置换的房屋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 二、婚前个人房屋,婚后拆迁,补偿差价的安置房 如果被拆迁房和安置房之间存在差价,且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由于拆迁安置房是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的,是对一方个人财产的转换,不能改变拆迁安置房为婚前一方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即使补偿了差价的安置房仍然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房产不予分割。但是在离婚时,由于购得安置房时补偿的差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获得房子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就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差价部分给予补偿。 在前面的陈述中,已经讲清楚,婚前个人房屋,婚后拆迁。不管是不是补偿差价取得的房屋,都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的婚前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不列入分割范围。但是,由于近几年房价飞速上涨,婚后拆迁获得的安置房由于市场价格的影响,已经比获得安置房时要高出很多,此时,呢?此时婚后获得的拆迁安置房因市场原因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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