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产权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全部3个回答 >房产证绿本丢失怎么补办?
148****0141 | 2018-07-05 00:16:02-
143****1420 房产证红本绿本区别如下,二者不可以转换。
1、绿本房产证是非市场商品房,不得转移,抵押受限制。
2、红本房产证属市场商品房,可以转移、抵押。
3、绿本房产证中的自建房可用作有条件抵押,即银行得同意国土局是优先受偿单位。
4、绿本房产证中属个人居住的福利、微利房现暂不作抵押。
5、绿本土地证不作抵押。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颁发绿色房地产权证书;
6、集体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颁发红色房地产权证书;
7、作为二手房上市交易的只能是绿色房产证的房屋。
8、红色房产证的房屋只能在同村镇农业户口的居民间转让。 2018-07-05 00:17:38 -
134****0272 二证主要是买方在收房时验收所购房子用的,当然也是开发商对住房质量的承诺依据。 2018-07-05 00: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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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102 当地房管局 2018-07-05 00: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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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房产证丢失,可以由当事人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购房合同,买房不动产统一销售票据等证件材料,先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丢失登记手续,再凭登记手续和以上证件到本地报社申请刊登遗失房产证的声明,再凭刊登有房产证遗失声明的报纸回到房管部门,就可以申请补办当事人的房产证。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二十七条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在补发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前,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就补发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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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产权人要准备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要把刊登遗失证明的整张报纸都带上;3、房屋产权人的申请补办报告;4、房管部门出具的关于挂失的证明;5、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6、别忘了把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也带上;7、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带上进行校验);8、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带上进行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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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丢失的,首先应按以下程序到房管局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和补办,具体流程如下: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3、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4、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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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去交易中心挂失,然后再从新补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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