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不行嘀,还是要缴纳,供暖不清楚,应该是想用电一样的收法吧,但是物业费是必须交的,未入住只是在原价的基础上七折。
全部5个回答 >交房日期必须取钥匙吗
151****3123 | 2018-07-03 19:31:11-
141****3936 主要是开发商通知你办理交房手续,尤其是书面通知,如果你不办的话一般不会有什么违约责任,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履行完毕了,对你的影响是在物业方面,已经通知交房,你不办的话,物业会从通知你的那一天开始计费,其他没有太大问题。
2018-07-03 19:32:05 -
137****3384 及时去,可以早点验房。
1、新建房屋具备了入住条件,开发商应该事先发函(理想的是发挂号信)通知购房人,函中约定交房时间。若购房人逾期未来收房,开发商还应发催告函催收房。函中还应注明,至某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将依法转移到购房人(这些都该在购房合同条款中体现)。这句话的内涵有很多,大家可以想象、发挥。
2、开发商会通知物业,凡是已经具备交房条件的房屋,其管理费都由购房人出,并自应该收房的那天算起。
3、物业公司获知购房人名单后,它也会从及时收缴物业费的角度,向购房人催告。按照物业管理的行规,它有权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追索逾期缴纳的滞纳金。注意是“有权”而不是法定!
4、即便是没卖出的还是卖出后未来收房的空置房,物业费打不打折不是缴费人说了算,物业可以不同意打折。
2018-07-03 19:31:55 -
132****0252 普遍是:开发商将整体物业移交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验收后再分户移交给每位业主。所以应该是到物业公司去领钥匙。 2018-07-03 19: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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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3957 结合我们处理过的历史案例,应该这么认识这事:
1、新建房屋具备了入住条件,开发商应该事先发函(理想的是发挂号信)通知购房人,函中约定交房时间。若购房人逾期未来收房,开发商还应发催告函催收房。函中还应注明,至某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将依法转移到购房人(这些都该在购房合同条款中体现)。这句话的内涵有很多,大家可以想象、发挥。
2、开发商会通知物业,凡是已经具备交房条件的房屋,其管理费都由购房人出,并自应该收房的那天算起。
3、物业公司获知购房人名单后,它也会从及时收缴物业费的角度,向购房人催告。按照物业管理的行规,它有权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追索逾期缴纳的滞纳金。注意是“有权”而不是法定!
4、即便是没卖出的还是卖出后未来收房的空置房,物业费打不打折不是缴费人说了算,物业可以不同意打折。上海曾经有个判决案例,一外地人在本市某小区拥有26套空房,与前期物业谈妥,空房物业费打折。后来换了家物业公司,他仍这样主张但未获得同意,他就拒交以至于法庭相见,**后还是判决付清全款,没打折成。
亲身经历了这样一件事:一人买了4套房,拖了6年时间迟迟不去收房,以致室内原配的抽水马桶进水蛇皮管因年久腐蚀漏水,水流到楼下邻居家。物业电告他,他还振振有词:我又没收房拿钥匙,我不管。再过了一年,因要卖房,来领钥匙。物业公司算出的物业费的滞纳金数额已经超过所欠物业费。经双方反复协商,**后他交了全额物业费。他的理由是,我从没交过物业费,不该发生滞纳金。除非我交过一次,下一次逾期了才该算滞纳金。
2018-07-03 19: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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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二)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并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三)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四)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已租出房屋时,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所以同等条件,主要是指房价同等,还包括房价交付期限、方式同等等。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五)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有的单位以个人名义购买私房,产权也登记在个人名下,但实际上是单位出资,作为单位的固定资产用于生产、经营、办公或用作集体宿舍等,这种情况属于单位变相购买私房,该买卖关系无效。凡享受国家或企业事业单位补贴,廉价购买或建造的城市私有房屋,需要出卖时,只准卖给原补贴单位或房管机关,否则也无效。(六)价格欺诈,显失公平——合同无效。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成交。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翻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卖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成交后发现内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要求同出卖人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七)非法转让——合同无效。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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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那就判决书已经生效,你必须交钥匙退房;如你不服从判决,在有效期内,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诉讼,但你要执行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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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那就判决书已经生效,你必须交钥匙退房;如你不服从判决,在有效期内,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诉讼,但你要执行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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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交房就拿钥匙吗答
交房就应该领取钥匙。当商品房已经竣工,并且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以后,开发商会书面通知购房者办理交接手续。在进行交接的时候,开发商要提供一表两书、《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物业管理公约》。当购房者认为房屋符合约定,并且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签字以后,开发商就完成了房屋的交付。如果开发商提供的文件不全,购房者有权拒绝接收房屋,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来承担。在开发商交房的过程中,作为购房者,要仔细审验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屋是否符合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以及法律所规定的交房条件,再决定是否要收房。如果房屋存在问题,没有满足交房条件,可以拒绝收房,对此所产生的违约损失,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在此过程中,如果与开发商之间发生了争议而不知道如何解决时,不妨咨询一下房产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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