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的房子有两种:直管公房(平时指的公房)和代管公房(受委托管理的)。只有承租继续而无继承(产权);原有同居人可以继续承租,当需要拆迁时房管局将对承租人作出相应安排。比如:更换承租房、安置房等。
全部3个回答 >房管所租的房子是公房吗
142****0570 | 2018-06-28 20:48:01-
158****9407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承租的公房是不可以继承的,但因为公房的特殊性,公房管理部门在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时,会要求有承租人的合法继承人协商一致由谁继续承租的书面材料,才会给予办理。各地会有相关的公房管理规定,具体情况可向当地房管所咨询。 2018-06-28 20:48:50 -
131****8281 房管局的房子有两种:直管公房(平时指的公房)和代管公房(受委托管理的)。
只有承租继续而无继承(产权);原有同居人可以继续承租,当需要拆迁时房管局将对承租人作出相应安排。比如:更换承租房、安置房等。 2018-06-28 20:48:43 -
144****7787 房管所的租赁房是指使用权房,这种房是不能买卖的。
一,使用权房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俗称公房。该房屋的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不过,这项使用权是从所有权分离出来的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允许使用权人(公房承租人)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方式转让或交换房屋使用权,所获收益扣除应缴税费后归使用权人所有。
二,个人承租的使用权房可以根据上述解释,变使用权房为产权房,每年有两次机会。提交相关资料后由物业负责办理。但是房管所管理的使用权房是不能参与使用权变产权的。 2018-06-28 20: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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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的房过户其实就是使用权转让,不可买卖;如下: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第四十条 所有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第一百一十七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使用权房即是对他人的房屋占有、使用和收益。使用权人只能转让使用权,且不得损害所有权人权益。简单点说就是所有权人能卖房子,使用权人不能卖房产。一般城市的公房有两种情况,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前者直接到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办理,费用根据各城市消费水平而不同;后者要到单位产权单位办理,费用不确定赠与缴纳房价3%的契税和0.05%印花税,免其他税.。如果转让,要承担买卖双方的全部税费.。过户申请书 ;由买方向公房管理部门提出承租申请,准备好由他来承租的书面材料、原公房租赁合约、他的身份证明和户口簿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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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条件分析,您有可能购买的是使用权公房。您可以到房管所询问可否将房屋的使用权买断,并办理房屋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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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使用权的房子国家不允许买卖交易,无法完成过户的流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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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所的房子是属于国家的你只有使用权无拥有权。你拥有使用权可以任意转让和转租,房管所只在每月收取一定的居住费用。房管所的房子本来就是政府出资解决普通市民居住困难的,使用权的拥有时间是出租合同上所签字的自然人死亡,病故的条件来终止合同。由所以不管是房租还是水电都是严格的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居住成本比较低,现在房管所的房子转让使用权都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前任使用权拥有者要收取一笔客观的转让费。所以你所说的我的房东想把这房子卖给我,不成立。应该说是:我的房东想把这房子的使用权转让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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