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日起实行的《物权法》对此问题给了购房者一颗定心丸,该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对有房者来说是一个极大的利好消息,解除了商品房所有者心头的一大顾虑,即七十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是不会被国家收回的。这也将促进二手房的流转,有利于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但是,值得购房者注意的是,《物权法》只是规定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在届满续期时或后是否应当支付土地使用费的问题并未提及。显然,如土地使用权期满不需再支付使用费,实际上等同于购房时已将土地所有权转于购房者名下,这**起码与现行《土地管理法》对土地所有权所作的原则性规定相违背的。因此,购房者在以怎样的价格下单买房时,对此应作谨慎的考虑。无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七十年到期后是否要支付土地使用费,但七十到期后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由此看来,包括吴先生在内的购买者不必担心七十年后房屋和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了。“有恒产者有恒心”,公民的房屋所有权与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将得到充分的保护和尊重,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全部5个回答 >买的商品房七十年后怎么办
157****6654 | 2018-06-27 14: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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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6088 住房自你买下,办理完毕房产证,住房产权永远是你的,。
有期限的是该住房所属土地使用权,。一般商品房是70年,商住房50年,商业房40年,。
到期后,你可以依据物权法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土地,需要你缴纳土地出让金。 2018-06-27 14:35:07 -
143****7741 国家规定: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期限**长为70年,根据房随土地走的原则,上覆房屋**长有效期限也为70年,所以商品房的有效期限是70年。
在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70年之内,购房者对所购的住房依法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并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出售、交换、赠予、抵押,也可以继承。
土地使用期满(即70年之后),购房者需按规定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并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同时购房者还应向国家交纳地价款和土地使用费。 2018-06-27 14:34:50 -
156****6717 所有的房子,土地,不动产,都不是自己的。所有权是国家的。我们名义上的买房买地其实是买的使用权。使用权为一般为70年,但过期试用权会自动续上,或者国家免费更换一下房产证就行。所以说房子买了就是你的也没有错。但很多人都混淆了使用权和所有权的概念。所有农村土地,城市居住房,农村房屋,等等土地之类的,都是这样,你仔细看土地证,房产证,等等上面都写得使用权多少年的问题。 2018-06-27 14: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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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3149 在购房时很多朋友对于70年产权表示很疑惑,什么是70年房屋产权,在70年后这个房子怎么处理呢?房屋就要被收回吗?带着这些疑惑,下面就与小编一起来解读什么是70年产权,以及商品房70年后怎么办呢?
首先我们一起来了解下什么是70年产权?
所谓的70年产权指的是指所购买的房屋,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而作为地上物的房屋本身,按照物权法应该是永久属于您自己的。由于房屋不能脱离土地,单独存在,因此我们平时就说房屋使用权年限70年。
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屋使用权是永久的,但土地使用权不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就是70年产权。
那么,商品房70年后怎么办?是否可以继续租住呢?
第一、当我们购买的房屋土地使用权已达到70年,不必担心,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是可以申请继续使用的。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当然续期则需要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然而土地出让金需要多少呢?这个会受到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影响而不同。
一般而言,续期费用不会太高,按市场地价较高折扣收费也是必然的。按市场地价收费不符合“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政策导向;况且只有一套自住房的居民,并无财产性收入,很多缴不起市场地价;**后,要从居民综合税负、社会保障的角度看待续期费用问题。税收和土地使用费都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资金来源,而在流转税制下,居民承担了绝大部分税负,再加上社会保障幅度并不高,住房拥有“低成本、高价值”发挥了缓冲高税负、冲抵社会保障的角色。总而言之,只要你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继续租住。再次强调下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二,若当土地使用权已经届满后没有申请续期,那么,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由于,房屋不能脱离土地,单独存在,因此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第三,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综合以上可知,当商品房已经达到70年,可以申请续期继续使用,当然,需要注意的是,若没有申请续期,则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同时无偿收回房屋使用权。 2018-06-27 14: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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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关住宅用地所使用年限, 国务院早在1990年5月19日发布了第55号令,《条例》 中规定:住宅用地的出让**高年限为七十年、 综合用地的出让**高年限为五十年;您正准备购买的房产, 可能是房产开发商原先办理的综合用地, 现其中的部分已开发了商住房, 其使用年限为五十年低于出让的**高年限,因此是合法的。 二、关于补年期差价的问题, 昆山市人民政府2001年8月8日昆政发 [2001]33号文通知,要求房产开发商在新开发综合用地时, 须调整土地用途,补足年期后,再开发和转让土地使用权(含变更) 。对购房者不必补缴年期差价。您只需在购买房子时, 根据土地使用年期可适当要求房产销售商降低购房价格。 至于补年期的费用,是按现行土地价格折算成年平均地价再补缴, 具体按住宅用地所处土地级别的基准地价的上限标准的年平均价补缴 年期差价,或按市场评估价补缴年期差价。 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确定, 是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明确的, 开发商应在购房合同中载明,国土使用证号和使用年限, 因为将来您领到的土地证和开发商的土地证年限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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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产权房到期了怎么办首先,房地产权属包括,房屋建筑本身的所有权,和所占土地的使用权。房屋建筑本身的所有权,是终身享有的,可继承的。土地的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一般所说的使用年限,指的就是土地的合用权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没有办理继期,如果动迁,只会补偿房屋所有权的钱(75%)左右,没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25%)左右2006年出台的物权法规定。住宅性质的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后,自己续期,也就是你不用管,也不用办,就自己续期了对于商业性质的(40年使用权)到期后是要从新办理的。可能会有机关费用,物权法的解释是按当时的相关规定执行,现无现行标准。对于其它性质的,如工业,教育,旅游等(50年使用权)与商业性质的相同。面对“70年后,我们房屋怎么办”的质疑和困惑,众多的业内人士和法律界人士认为,这一问题肯定会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保护私有财产产权的法律法规日益明晰而逐步破解。就目前法律政策而言,下文三大设想可以破解目前的房屋产权年限缩水困惑。重签合同,续缴出让金某专家认为,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国家如果需要收回土地,产权人可以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但这一做法的较大障碍是:届时小区业主们作为分散的个体,很可能无法在怎样缴纳和缴纳多少土地出让金方面达成共识。届时,国家、小区业主集体和业主个人之间如何谋求利益的较大平衡点,成为这一做法能否实施的关键。房随地走,国家补偿由于我国的土地所有权除了集体所有的以外,都是国家享有所有权,所谓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授予土地使用权。期满以后,国家有权利收回土地,而房屋产权是没有期限的,这里就存在着国家土地所有权与个人房屋所有权之间的矛盾。具体的解决之道可以是,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收回,房随地走,个人的房屋也被收回,国家给予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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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权年限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产权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当天开始计算时间的。2、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综合用地性质的建筑产权年限是50年。这个要具体看该项目的土地性质是属于什么性质的就清楚了,在国有土地使用证上是有具体的时间显示的。3、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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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的,在中国,买房子买的仅仅是房子,土地永远是与国家,所以房子的产权也就几十年,再也不存在可以留给后代的老宅子之类了。产权有四十年,五十年和七十年之分,揭晓来小编将就五十年产权方作出分析。购置五十年产权房有什么风险?多少年产权的房子其实是指:其占用土地的使用年限。购买使用年限五十年的土地上的房屋所谓的风险是:比购**长七十年的土地使用年限的少二十年而已;因购房人各取其所,一般不会影响二次销售;到期后不会没收,但是补缴土地税是有可能的。五十年后房子会怎样?一般发达国家没有这个规定,我国可能是为了“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而规定的是:纯住宅使用的土地年限为五十年;用于公共教育、卫生等用途的土地是政府划拨的,一般无使用年限或免费使用,但其如改制后需定性、划限。中国的土地政策比较特殊,买房以后房子是自己的,但是土地还是国家的,在使用期到了以后,房屋能继续使用的,则自动续约或者再缴纳一定比例的土地使用费后续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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