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洗碗机危险:它是宝宝**有机会接触锋利物品的地方,比如洗碗机里的刀子、叉子甚至烧烤用的叉子等等。一旦宝宝伸手去抓或用身体接触接触这些东西,它们锋利的边缘就很容易把宝宝的皮肤刮伤。另外,洗碗机里的洗涤剂对宝宝的皮肤和眼睛也会造成伤害,如果宝宝不小心把洗涤剂吃到嘴里,还可能损伤他的口腔粘膜,甚至进入食道。专家提醒大家,洗涤剂不仅有很强的腐蚀性,还可能造成宝宝中毒,所以一定要多加小心。安全策略:在你打开或关闭洗碗机的时候,要确保宝宝不在旁边,别给他机会接触里面的东西。像刀子、叉子或其他等锋利边缘的器具,清洗完后要及时收藏到宝宝够不到的地方。洗涤剂不要先放,**好在你开动洗碗机后再放到里面。而且,每次使用完洗碗机,要将剩余在洗碗机里的洗涤剂彻底擦干净。2、 橡胶气球危险:生日聚会上五颜六色的橡胶气球也许很漂亮,但你可能不知道,它已经成为**危险的“宝宝杀手”之一。美国专家的调查显示,从1973年以来,有不少于110的宝宝因为吹气球或咀嚼气球碎片,出现咽喉堵塞窒息而死。专家解释说,气球之所以容易造成宝宝窒息,是因为它的宽度和大小和宝宝的喉咙差不多,一旦宝宝把它吞下,呼吸就会全完被堵住。安全策略:买一些聚脂薄膜气球代替原来的橡胶气球。它有丰富多彩的图案和各种各样的形状,而且不会有窒息的危险。宝宝玩橡胶气球的时候,妈妈一定要在旁边监督。绝对不要允许宝宝咬气球,无论是吹鼓的还是没吹的。还要注意别让宝宝把吹破的气球碎片放到嘴里。8岁以内的宝宝**好不要让他自己吹橡胶气球。当你看到宝宝用力呼吸,身边又有橡胶气球时,首先要检查宝宝没有把气球吸到嘴里。气球爆了的时候,要立即捡起所有的碎片,别让宝宝有机会捡到它们。另外,像橡胶手套这样东西**好不要让宝宝玩,同样会有窒息的危险。3、燃气灶危险:你也许知道宝宝会被热水或热锅烫伤,但是你是否知道这些烫伤往往是由于不正确的安装和使用灶具所导致。比如,宝宝可能爬到敞开的烤箱里,或者他玩弄燃气灶的开关,甚至他伸手去够放在燃气灶上的热水壶。
全部3个回答 >家庭住宅改为经营有什么隐患
148****8048 | 2018-06-27 03:21:43-
151****6777 住宅楼内的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的规定,并按以下要求提交有关文件:
(1)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购买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购房人签字或购房单位盖章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及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3)租赁商品房或开发商以所开发的商品房自用作为住所,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开发商的房屋预售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除提交上述文件外,还应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做出承诺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以及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住宅楼及住宅楼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生产加工和制造、经营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污染环境、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
只要具备办公条件,公司地址允许注册在一般的居民楼。 2018-06-27 03:22:41 -
158****3326 这个难说,如果是正常经营就没什么的,如果需要注册可以找好业顺哦 2018-06-27 03: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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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7011 一、政策依据
现有依据是国办发〔2008〕111号文件。也就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二、完善扶持政策,改善创业环境...(四)放宽市场准入。...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二、相关法律、法规
必须明确说明,“住改商”并不是无条件的,住宅业主在改变住宅用途时不能随意而为,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相关法律、法规没有相应的禁止性规定。二是“住宅商用”必须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利害关系的业主不仅指“同幢楼房里其他的业主”,也包括“其他楼房里受到影响的业主”。这是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充分尊重相邻权的具体表现。如果相关的业主不同意,即使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没有禁止,也不能将住宅改作商用。上述两个条件必须是同时具备的,缺一不可。经归纳,住宅改商用房主要涉及如下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法》第五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3、《**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按照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业主以多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其行为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十一条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10 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5、《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在设立(开业)或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提交住所使用证明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二)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二、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在设立(开业)或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股东(出资人)或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应当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上承诺,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并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三、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在设立(开业)登记时,股东(出资人)应当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上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个体i商户);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企业(公司)应当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上盖章、个体工商户应当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上盖章或签字。
四、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已向登记机关承诺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和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而实际上并未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和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属于提交虚假材料的行为。 2018-06-27 03: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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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考虑房屋质量问题的时候,首先**先涉及到的都是房屋土建基础,例如大家看到**多的桩基础、箱形基础适用于高层住宅,而低层的别墅和多层的公寓一般用条形基础。目前市场上高层住宅的地下室或地下停车库一般就是利用箱形深基础来建成的。基础和其他的一些钢筋混凝土受力构件在房屋建好以后我们就无法看到了,但这些隐蔽工程在建造和竣工时都有相应的质量监理报告和竣工验收报告,通过这些报告资料我们就可以验证该房屋的主体质量情况和它的安全性能。相反如果开发商或中介机构无法给我们提供这方面的资料,那么我们就有理由怀疑该住宅的可靠性。目前市场上我们有时也会看到部分房屋沉降,其实房屋的整体沉降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部分沉降,房屋部分沉降就可能存在设计缺陷,因此也就存在安全隐患。 墙体 鉴别外墙面施工质量的目测方法可分为几种情况,如果外墙面采用饰面砖,就应该主要观察是否有脱落和凸凹不平的现象,饰面砖的接缝是否水平和垂直,饰面砖的色彩、质感是否协调。在观察外墙时还有很重要的一点要提醒大家,如果发现外墙出现的裂缝有贯穿性的,那么此房屋一定在设计或施工的某些环节出现问题,就应该请房屋质量鉴定部门进行重新鉴定。外墙渗水是多层住宅的一个质量通病,一般有下列几种情况:外山墙渗水、外墙窗框渗水、墙洞渗水、阳台渗水,所以我们在看房时应该选择在雨天去,注意观察外墙的接缝处、墙面有无明显的水印及霉点。 屋面 屋顶**主要的功能就是防水、保温和隔热。对于已经选择了顶层的住户来说,屋面就是一个很重要的质量指标。首先我们要亲自上屋面去查看,检查屋面的排水坡度、出水口、檐沟的组织是否合理,落水管应安装牢固,接口平密,不渗漏。屋面的渗漏多出现在结构变化的部位,比如屋面板与墙体的联接处,伸缩缝、沉降缝部位等。 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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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主要存在的安全隐患有:一、楼道变身储物间 私搭乱盖存杂货二、高层缺少应急灯 消防栓柜门生锈损坏三、消防通道常闭不开 私家车乱停占道四、线路杂乱 位置低矮五、消防设施难觅身影六、市民安全意识薄弱消除上述的安全隐患应该做到:一、社区要共同提高安全意识,应该加大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市民自身也要提高警惕,平时多了解一些安全知识,提高自身安全意识。二、市民平时在家用水、用电,一定要注意安全。离开家时,要尽量关掉热水器、电视机等电器电源,避免出现电线短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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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该条规定,业主不得随意改变住宅的居住用途。如果需要改变住宅的用途,首先要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规定,如要符合国家卫生、环境保护的要求,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等,并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同时,还要征得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这里的“利害关系业主”是指相邻的业主,因为业主改变住宅房屋用途,将对他们的生活产生直接影响。以上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你既没有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亦未征得相邻业主的同意,因此,你擅自改变住房用途的行为是违法的,房产部门要求你将房屋恢复原状,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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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本条是关于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规定。将住宅改变为餐饮、娱乐等经营性用房,带来许多弊端。例如,造成来往小区人员过多,外来人员杂且乱,干扰业主的正常生活,造成小区车位、电梯、水、电等公共设施使用的紧张,造成楼板的承重力过大,增加了小区不安全、不安定的因素,危害性大。另一方面,将住宅大量改为经营性用房,用于商业目的,也会造成国家税费的大量流失。因此,物权法颁布前已有法规、规章对此作了规定,例如《物业管理条例》第50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作为规范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物权法,本条明确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据此业主不得随意改变住宅的居住用途,是业主应当遵守的**基本准则,也是业主必须承担的一项基本义务。如果业主确实因生活需要,如因下岗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例如要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要符合国家卫生、环境保护要求等。在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定的前提下,还必须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可以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二者缺一不可。何为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因改变住宅为经营性用房的用途不同,影响的范围、程度不同,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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