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资房同村农民能否买卖农村集资房能否买卖要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从规定来看,法律虽未禁止农村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所建住宅,但对售房主体却有限制。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则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1、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又分三种具体情况:一是本身已有宅基地,且对宅基地上的集资房买卖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三是已在集体经济组织,但尚没有分到集资房。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集资房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村民,再申请集资房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对上列第二种情况,村民如再申请第二处集资房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也不应得到批准。2、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会出现两种情况:(1)根据1999年国务院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2条第2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2)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资格使用该组织的集资房。因此,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也不是农村房屋买卖合法的购买方。农村集资房同村农民如何买卖农村集资房的买卖存在风险 由于集资房的转让存在以上诸多限制,因此购买者在购买集资房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外单位的人如果有意购买集资建房单位有集资资格员工的集资房,其必须仔细审阅该单位与职工签订的《集资建房协议》,查明以下情况:单位是否同意员工转让集资房。是否对员工的转让行为设定了限制条件。2、要清楚购买集资房存在风险,尤其是购买尚未取得房产证集资房风险更大。集资房不能随便买卖,有很多的限制,一般外单位的人不知道,容易被骗。3、产权明晰是集资房上市出售的基本条件,集资者只有拥有全部产权才处分,同时其必须取得合法的房、地两证后方可依法进入二级市场交易。故购买者在购买前必须先查明房屋的产权情况。
全部3个回答 >村民集资住宅楼可买卖吗
147****2571 | 2018-06-25 11:34:21-
138****2605 1.农村宅基地不可以自由买卖 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在农村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而不能向非农村组织成员转让。农村组织内部成员具有农村户籍,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宅基地本就属于农村集体的建设土地,集体享有所有权,分给农民使用,农民之间相互转让不违反法律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由农民个人享有,农民买卖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也随着转移,此时,宅基地的转让是有效的,只是农民转让、出卖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之后不能再另外申请宅基地。
2.买卖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地随房走。 根据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农村房屋发生买卖、继承、赠与等法律事由的,其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 1984年**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公民在城镇依法买卖房屋时,该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应随房屋所有权一起转归新房主使用。”关于办理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转移手续问题,实践中应注意掌握一个时间界限,即在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之前,农村房屋买卖中宅基地使用权均随房转移,无须办理批准手续;但自该《条例》之后,宅基地使用权须经过申请批准后方可随房转移。 未经审查批准,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房转移给买方,房屋买卖亦无效,但买主可将房屋拆走。村民迁居或者拆除房屋后腾出的宅基地,由集体收回使用,另作统一安排。但在农村合法继承的房屋,其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 由上述内容可以看出,农村宅基地一般都是禁止买卖的。 2018-06-25 11:37:12 -
156****9685 农村宅基地不能买卖。
第一、农村宅基地是集体所有土地,国家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任意买卖、交易,参见《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第二、农村宅基地是确权只是确使用权,宅基地的适用对象仅限集体成员,虽然国家法律允许土地使用权合法的流转,但是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集体内部转让,并且转让者不能再被批准新的宅基地。参见《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获得必须经过行政审批,宅基地房屋的转让也必须经过集体成员的同意,并且满足宅基地配置的基本原则,不能私下交易 2018-06-25 11:36:52 -
146****3047 通过法律途径拆迁费按照规定是给原来户主的。你们的买卖本身不合法,返还房款(还要看合同怎么约定,你们和拆迁房也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法律关系。拆迁政策是按照集体土地来拆迁的,不会给到你们手里,如果是租赁形式的就麻烦了)办法是一起通过信访等方式请求地方政府解决,不会按照住宅拆迁来执行,要求认定原来的协议无效,没有什么可以依据的,补偿费用低很多,可能只能起诉原来卖小产权房给你的村委会。这个合情不合法的事情只有在政府主持下协商了
还是原来的户主(村委会房产证上写着原户主的名字),绝大部分都没有过户,我们小区有很多外来人员买这个村的房子,现在马上可能要面临这个房子被拆迁的问题我们几年前由于资金不多,买了城中村的集资房,那补偿费应该给我们呢,到时不知会怎么处理呢,但一直都没有过户,后来想过户,可是村里不让过了,如果拆了房子
城中村小产权的房子买了没有过户,只有买卖合同,要是拆迁能要到拆迁费吗?
当村子里反悔,问你要房子的时候.........你是一点保护都没有的。打官司都没用..................房改房和小产权房完全是两个概念。房改房就是拆迁安置房。这种房以后会有房产证,可以买卖。所谓的小产权房,说白了就是集资建房。他不合法在没有经过5证的5项审批。没有给国家纳税。所以不合法。在房产里面没有小产权这个说法的。那是开发商自己定义的。这种房子你只能和开发商进行买卖关系。不过这种风险很大。要是开发商跟你又诚信,你要和他买卖也是可以的。但是要是一旦出问题,你们的购买协议是无效的。另外办证是不可能的。全国这种情况太多了,西安要是办了,俯单碘竿鄢放碉虱冬僵别的地区怎么办?西安市房管局不会拿自己当靶子的。你没看北京**近很有名的那个画家村的官司?小产权买卖的。国家不支持的。人家农民说收回就收回..............顶多把你原来的钱还给你。 2018-06-25 11:35:55 -
132****5375 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七十三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你们应该强调只是买卖房子,审批宅基地事宜由买方完全负责任,政府批准不了宅基地,买方怨不着卖方,另外到时候宅基地以及房子不会再批准给卖方,政府交给村里重新安排发放 2018-06-25 11:35:35 -
135****1129 首先,村民集资房不可以出售给村集体以外的人,所以说你们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对方可以要求你归还房子,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至于损失多少双方协商,协商无果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会判决的。 2018-06-25 11: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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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住宅楼的层高是没有限制的,只要技术允许100层也可以加盖,目前比较多的就是三十多层的住宅了。100米以上的超高层住宅是有非常严格的建筑消防安全标准的,必须设置避难层。所以开发商一般来说不大愿意建100米以上的住宅建筑,成本高,公摊面积大。100米的建筑一般按3米一层来算,通常是33层。对于选择高层住宅来说,选择楼层就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环节,不太建议选择一层和顶层。这两个楼层都有着难以克服的缺点,一楼的房子采光和通风一直以来都备受诟病,顶楼的房子则容易出现暴晒以及漏雨等现象。虽然说现在建造标准提高了,但在选房时有经验的人会避开这两个楼层的房子。**后牢记选房公式。总楼层数除以2,上下加减3,基本上就是黄金楼层范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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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你好,据你上边所说的1,五证不齐全,(包括什么土地证,建筑证等等。具体哪五证我不做一一列出。)2, 这所房子能交易,但是买这所房子的人只能全款(不能贷款),因为是小产权,说白了就是村证,不是市证。所以房子确实是小产权房,不能享受国家的一些政策。贷款的话无非是两种方式: 1 商业贷款 可以用房子做抵押,可是你这个房子银行,房管局不承认啊,所以不能了。 2 公积金贷款 如果朋友单位好的话,有公积金就可以去银行贷款。给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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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贷款的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3、具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4、抵押房产有房地产证,产权明晰,可上市流通;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贷款的金额及期限:1、商品住宅的抵押率**高可达 70% ;2、写字楼和商铺的抵押率**高可达 60% ;3、工业厂房的抵押率**高可达 50% ;4、**长期限可达30年;抵押包括商铺、办公楼、住宅、别墅、厂房、仓库等等。房产抵押登记的操作流程:房地产抵押贷款登记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2、评估报告;3、房地产抵押银行贷款合同;4、抵押人身份证(留与原件核对无误的身份证);5、其它相关材料。办理流程:受理登记1天,初审2天,复审1天,审批3天,缮证1天,缴费、发证1天,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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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售房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购房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萍乡市安源区城郊管理委员会流万管理处施家冲高专拆迁安置小区第 栋第 层的毛坯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分两次将房款交付甲方(付款以实际票据为准)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该层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分摊公共部分损坏所需维修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层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五、该层房屋现作为住宅用,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甲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设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质。 六、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以书面或口头通知乙方办理交付手续,乙方按照双方约定按期缴清本合同款项,如乙方超过约定期限三个月未缴清房款,甲方有权处理此房。 七、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水、电、煤气等配套设施开户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由双方参照市场及购房款等条件协商解决,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3、如该栋房屋需拆迁重建,甲方需在重建楼栋为乙方提供一套面积不少于140平方米房屋,楼层由双方协商确定;该套房屋除土建项目费用外其他补偿款由乙方所得。 九、如遇国家政策变动,相关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下述两种方式解决。 1、提交安源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安源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 方: 年 月 日 乙 方: 年 月 日 小产权房屋的买卖合同范本二 甲方(售房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购房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萍乡市安源区城郊管理委员会流万管理处施家冲高专拆迁安置小区第 栋第 层的毛坯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分两次将房款交付甲方(付款以实际票据为准)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该层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分摊公共部分损坏所需维修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层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五、该层房屋现作为住宅用,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甲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设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质。 六、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以书面或口头通知乙方办理交付手续,乙方按照双方约定按期缴清本合同款项,如乙方超过约定期限三个月未缴清房款,甲方有权处理此房。 七、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水、电、煤气等配套设施开户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由双方参照市场及购房款等条件协商解决,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3、如该栋房屋需拆迁重建,甲方需在重建楼栋为乙方提供一套面积不少于140平方米房屋,楼层由双方协商确定;该套房屋除土建项目费用外其他补偿款由乙方所得。 九、如遇国家政策变动,相关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下述两种方式解决。 1、提交安源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安源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 方: 年 月 日 乙 方: 年 月 日 小产权房屋的买卖合同范本三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房(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一套以人民币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房屋的基本情况: 该套房屋建筑面积约____平方米,三室两厅一厨两卫,位于该栋楼第___层(不含地下室),房屋用途为住房。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乙方即付给甲方人民币 元整,余款 作为押金,待过户手续办完后付清。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的相关权益(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乙方需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水电费等)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就房屋再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五、本协议签订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只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帮助。 五、甲方保证协议签订后乙方房屋的水电畅通。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乙方不得随意拆除及改变房屋结构,不得随意更改水电线路,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损坏及事故的 ,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同意后自愿签订,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违约,违约方需另外支付对方房屋总价10%的违约金。 七、若发生纠纷,先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提交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见证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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