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正式启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用户共同管理和相互监督局势已然形成。二、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三、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全部3个回答 >危房修建有什么规定
134****2639 | 2018-06-23 13:38:17-
142****6098 可以咨询规划局。 2018-06-23 13: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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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1289 要看在什么地方 2018-06-23 13: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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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3224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危险、经济**贫困农户解决**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的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 2018-06-23 13: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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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可以算入大修住房的范围之内,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和提取,首先产权必须是您个人完全所有,可以申请的金额需要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希望可以帮到您,一下是具体的细则规定:一、翻建、大修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持原有的房屋产权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危房鉴定证明和大修、翻建工程造价预算等向中心领取、填写申请表等资料,同时提供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婚职工(含离异、丧偶未再婚)须提交“个人婚姻状况声明”及单位未婚证明原件(离异、丧偶者另须提供离异或丧偶证明)……等资料(具体参阅当地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所需提供材料及贷款办理程序)。(二)根据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确定翻建、大修住房贷款的比例和额度,原则上贷款比例不超过大修、翻建工程造价预算的60%,贷款额度不超过25万元.(三)借款人还款年限原则上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考虑到广大职工目前购、建房实际情况,特殊情况下可适当放宽条件,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款期限**长不超过30年.具体贷款额度、期限由市管理中心根据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情况、工程造价、家庭收入、年龄等条件综合确定.(四)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五)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签章后,由借款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市管理中心将资金划入受托银行贷款专户,再由受托银行将款项划入借款合同约定的账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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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前提是处分个人财产而不是共有财产。 第二、至于不给他房产证,这无可厚非的,因为那是父母的财产,但是死后,其子女是有继承权来继承遗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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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土地的,应当先向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经村民代表会或者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报人民政府批准。其中需要使用耕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审核,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报乡级人民政府批准。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办法均没对农村农户建设住宅的费用做出规定。而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4号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部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并经第9次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决定》精神和本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和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具体办法,于2005年3月底前报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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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拨了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资金4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5亿元、发改委新增中央投资补助资金15亿元。据悉,与2008年相比,今年安排的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资金增加了38亿元,增长了19倍,补助范围也由贵州省扩大到河北等23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改造任务量由4万户增加到约80万户。 据了解,今年中央下拨的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资金将支持陆地边境县、西部地区民族自治地方的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贵州省全部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边境一线团场共约80万农村贫困户的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户均5000元,并对东北、西北和华北等地区试点范围内的1.5万建筑节能示范户再给予每户2000元的补助。 据介绍,从2008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情况看,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不仅能够有效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带动关联产业的发展,促进返乡农民工的就业,同时也激活了农村消费市场,拉动了社会总投资的增长,发挥了政府补助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取得了“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促进就业”的初步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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