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全部5个回答 >如何证明公房实际居住人
141****1865 | 2018-06-21 14:39:11-
141****9119 公房承租人的确定大致分三种情况:第一,原承租人仍然健在不发生承租人变更,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当然还是原承租人。
第二,承租人依法变更,变更后的承租人为新的公房承租人。在第二种情形中,有些变更不符合规定,侵犯了其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的利益,被侵权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请求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撤销原来的变更,作出新的变更。
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拒绝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撤销。
第三,原来的承租人可能去世多年,公房由其共同生活的部分家庭成员继续居住并交纳房租,按规定早就应当办理变更手续,但是因为没有拆迁补偿的问题,大家都没有异议,一直到现在仍然没有办理变更。 2018-06-21 14:41:19 -
151****9636 成为“同住人”应符合三个条件:
1、 “同住人”应当在被拆迁房屋处有常住户口。目前,房屋拆迁补偿实现了从按人口补偿安置,向按被拆除房屋市场价补偿安置的转变。据此,公安机关对房屋拆迁地区的户口管理规定,也作了相应的调整,新核发拆迁许可证基地内的常住户口,不再进行“冻结”。因此,“同住人”的常住户口应当是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前取得的。
2、“同住人”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时,在该房屋处已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对于“居住一年以上”的时间规定,可以理解为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的前一年,一直在该房屋内居住,并实际居住满一年以上;也可以理解为曾经在该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对于“特殊情况除外”,一般来说,因居住条件困难在外租房,因方便就学、就业,而在**或工作单位居住等情形,应当属于特殊情况。
3、“同住人”是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住房”是指具有个人产权的房屋或有使用权的公房。虽无住房但享受过住房补贴的,也应视为有住房。至于“居住困难”的认定,可以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5平方米(含5平方米)为参照标准。
在此需提醒您的是,拆迁过程中对“同住人”的界定应当同时符合上述三项条件,但对于因结婚、出生而在拆迁房屋内居住不满一年,或他处有住房的,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只须在拆迁房屋内有常住户口即可。 2018-06-21 14:40:38 -
152****8876 这个问题简单的说,谁交房租谁受益 2018-06-21 14: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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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简单的说,谁交房租谁受益如果你能证明与爷爷共同生活并且支付房租的话自然承租人就是你,向你所说的,这个问题不是遗产分割问题,而是关于房屋拆迁的问题,这面涉及到的是在此处房屋户口下的人员的利益,这样的话目前所在房屋中生活得人员就是你们一家了和其他叔叔姑姑没有关系的,如果再有问题可以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去寻求帮助 回答补充:一般来说拆迁的话 只涉及到该处房屋内居住的人,也就是说户口在这处房产的人还有一点就是要真正住在这,因为很多情况是属于空挂户口的那个拆迁办也是不认得,你家的情况可能光靠文字没法表达清楚,建议你还是到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去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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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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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租房不是遗产,不能用来作为遗产分配。 和产权有很大区别。 2. 拆迁公租,以户内户口为准。 不在房卡上的人,理论上没有分配的权利。 也就是说,应该是你你父母、你、你小姑共同享有补偿。 和其它人无关。 3. 所有子女当场是为了避免将来的纠纷。 一般只要同住人同意就能签约,也就是蓝卡上的人。 4 这里说的是上海的情况,北京具体情况不是很清楚,所以只能给你作参考,对于公租房,过去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建议你去找个靠谱的律师所,这钱花得是值得的。 5. 其实你家应该和你小姑好好协商下,毕竟你们是利益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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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房的承租人仅为你外婆,那么你外婆去世后,是可以过户由其子女续租的。2、由于公房的性质,不能作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而是可以转户给你舅舅、舅妈及他们的儿子,你姨妈、姨夫及其儿子居住。至于你阿姨,因有经济实力,因此严格来说不享有居住公房的条件。3、现实生活中,原有的公房存在很多情况都是老人走后,接续过户至其子女由其子女续租。很多情况下,其子女也存在有经济实力但仍继续居住公房的情况(还有不少是自己买房住,公房未归还由自己出租)。只要你舅舅、姨妈不持异议,你阿姨仍可享有居住权(很多房管局是只要没人投诉就不管)。所以,严格来说,你外婆走后,你舅舅、舅妈及其儿子,你姨妈、姨夫及其儿子肯定是可以继续居住的。至于你阿姨,只要你舅舅一家和你姨妈一家不反对,她仍可以居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