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签就是你和销售对象签订合同后,要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可以通过这个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首先,房地产开发企业今后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为现售商品房申请新建商品房所有权设定登记前,必须向市国土房管局办理项目入网手续,并报送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市民可随时上网查询。这些信息包括购房者**关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如企业资质及证书号、银行信用等级、获奖情况、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及楼盘信息,如绿化率、容积率、间距,总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拟售价格,开竣工日期、开盘日期,前期物业服务约定期限及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等。其次,公示的信息还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或房地产权证号、商品房代理销售机构信息、以及房地产权利是否被限制等情况。 根据《办法》,每一个楼盘都将拥有一个电子楼盘表,该楼盘的预定和销售情况在表上一览无余,适时刷新。再者,开发商通过虚报销售数字哄抬价格或囤积居奇等蒙 骗消费者的手段将会失灵,与售楼处里暗藏猫腻的销控表相比,买房人有了更可靠的信息源。网签前房查所需资料:按照”限购令实施细则“要求,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买 卖合同”前, 应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本市户口持身份证、户口本、 结婚证(未婚的需去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期中户口本的复印件有未满 18 岁孩子的也要求提供孩子的);外地户口的须持在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到住房查询窗口进行查询,符合购房资格的窗口向购房人出 具“购房人家庭成员情况查询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凭该证明与购房人签订”购 房合同”,并办理相关住房合同备案手续。
全部3个回答 >分期购房写了买卖合同如何执行
132****8300 | 2018-06-20 19:19:30-
153****4370 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尤其是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相冲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身份、责任要明确,如合同中的甲方(卖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师楼,而应是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的投资建设单位,也不能以上级主管单位或下属机构的名义签订合同,签字人应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权的主要负责人。
2018-06-20 19: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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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3341 1 购房合同是确定双方买卖关系的有效凭证,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在**房款的时候就能拿到。
2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3 房产证在绝大部分时候是需要将购房所需要的欠款全部缴清才可以的。分期付款即按揭是购房者跟银行有贷款合同,开发商拿到了全款,而银行则保留购房者的房产证。 2018-06-20 19: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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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既不应采取消极拖延的办法,也不应采取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的办法自行行使法律处分权,因为这两种做法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按照法律规定,应该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解决纠纷,双方是建立在互谅互让、平等磋商的基础之上,不影响团结以及今后的继续合作,还可以节省时间、人力和费用,所以,应该更多地采用这种方法。对于需债务人偿还债务而其一时又无力偿还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协商解决:分期偿还。如果债务人因产品积压或者因外债收不回来而暂时无力偿还的,那么可以待积压的产品推销出去后,或者外单位的欠款收回后偿还。如果因管理不善暂时亏损但尚未公告破产的企业,经过努力还可以通过改善经营管理尽快扭转亏损的,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分期分批还款计划。这样做不仅可以使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得以实现,还可以使债务人积极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改变无力偿还债务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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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查封措施在实务中的冲突《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预查封被执行人购买的办理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或者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房屋;十六条规定:房屋权属在预查封期间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预查封登记自动转为查封登记;因此18条得出结论,预查封的效力等同于正式查封。司法实践中,各地不断出现法院依债权人之申请,对预告登记在商品房买受人名下的房产进行预查封,而期间又遇到房地产开发商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已解除进而要求法院解除预查封措施的案例。对此,有法院认为,买卖双方解除合同的行为,不论是采取协议解除、仲裁裁决还是法院调解、民事诉讼等方式,均不能对抗在先的预查封。 但同时,针对上述的裁决理由,就有专家指出,预查封的执行虽借助于国家权力,但其执行的动因和目的都是为了实现民事当事人的私人利益,那么当国家公权力行为仅为实现私人利益时,公权力(预查封措施)不具有(物权)对抗效力。另一方面,也有法院认为,“由于预售商品房尚未转移登记至被执行人名下,在完成正式的权属登记之前,预查封所保全的系被执行人对诉争房产的相关权益,即对开发商的债权。由于预查封保全的权益主要是债权,因此预查封不影响房地产开发商与被执行人所约定的合同解除权的行使”[1]。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笔者发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对待此问题上,出现了转折性的改变:2014年之前,江苏高院认为预查封具有排他性的法律效力,任何第三人不得进行有碍预查封的行为;而2014年12月18日《人民法院报》刊登了由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供稿的文章,其指出,预查封不影响预售商品房合同当事人行使合同约定解除权,同月23日刊登在江苏省唯一全国公开发行的法制主流报纸《江苏法制报》中亦有文章指出,预查封期间房地产开发商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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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购房买卖合同问题答
你应该是签了初步的买卖合同,那么这个合同的约定“如卖家悔约,退还双倍定金给买家,并支付房产价格的2%给中介”那么你可以双倍退给买家。要当面给买家的。(有的买家不知道这个情况的很有可能,就是中介那走了)第二个2%给中介这个可以商量的,看你能力了,一般意思一下就可以了。但是要理由充分。你放心好了,可以违约的。如果你们协商解决不了,人家才会起诉你,那个时候才会判决。但是这个现在还不好界定。人家也会很麻烦。所以人家起诉你的可能非常小。而且他的证据也不够充分补充:而房屋买卖的正式合同你没有签(需要房产证的)。当这个合同签了就比较麻烦,因为上面的违约责任比较明确而且赔偿数额比较大。这个合同是你们当地交易中心统一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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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2、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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