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注销.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八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一)房屋灭失的; (二)放弃所有权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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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8861 | 2018-06-10 17:46:36-
134****8380 你这是一次性付款的,交易流程是买家给卖家付定金,签订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的合同或经由中介公司签定的合同);
然后双方到房管交易中心办理递件手续,这时候,双房会把资料递交给房屋交易中心,包括卖家的房产证原件!递件后,房屋交易中心会出一份“收件回执”——房屋交易递件的证明文件!这份东西,一般由中介公司保管,如果没有中介公司,那这份东西**好由买家保管!一般在递件后,买家支付三成的首期给卖家!收件回执上面有写明交税的时间是什么时候!所以,双方就上面的交税时间,再去房屋交易中心办理交税业务,交税后就有完税的发票,还有领取新房产证的日期!
在交税后,买家支付剩余房款给卖家!如果想要更有保障些,这时可以留下三五千元,因为,有些交易可能会在付清房款后才交楼的,所以,要在交楼后,在办理了其它的有线电视,煤气过户等手续后,再把剩余的三五千交付给卖家! 2018-06-10 17:47:49 -
136****2028 当事人可以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住房的他项权证,以及抵押权灭失的证明,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抵押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
第四十八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抵押权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主债权消灭;
(二)抵押权已经实现;
(三)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
(四)法律、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九条
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登记申请书;
(二)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 房屋他项权证书;
(四) 证明房屋抵押权消灭的材料;
(五) 其他必要材料。 2018-06-10 17:47:29 -
156****0656 :原卖方所提供的产权证真假过户时候房管所人员会负责验证,如果出现交易的证件的是假的而房管所依然受理,这样房管所要付责任的,一般不可能发生假证件能过户的,如果真造成了,那么你可以追求房管部门的责任,(本身他们有分辨真假把关步控的责任,没做到位就是失职的责任方
如果证件都是真实的,那么过完户后产权就不会有变动这点可以放心 2018-06-10 17: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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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注销.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八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一)房屋灭失的; (二)放弃所有权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扩展资料:办理流程的一般程序:(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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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房产证能撤销吗答
一般这种事没有可能,除非政府相关部门有明显失误或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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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注销.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八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一)房屋灭失的; (二)放弃所有权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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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书面申请; 2、登记机构通知簿载权利人提出申辩意见(需将撤销登记申请书副本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随通知一并寄送); 3、收到簿载权利人的书面申辩材料,登记机构可以通知申请人,让其对申辩意见发表意见;也可经审查,直接作出撤销登记决定,制作撤销登记决定书; 4、登记机构向双方送达撤销登记决定,并通知簿载权利人于一定期限内交回产权证; 5、簿载权利人不交回,登记机构登报公告权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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