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常用经纪人常用个人采集软件来找房客源信息。使用**多的是目前市场上常用的房在线的房蚁。各种功能齐全,用着也稳定。
全部3个回答 >房产中介在微信中如何发布房源?
138****0322 | 2018-05-28 17:57:08-
137****6177 发出房屋出租信息的方式渠道很多,主要如下:
1、到当地的中介登记准备出租房屋的信息;
2、到当地的媒体如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发出要出租房屋的讯息;
3、若是当地城管允许张贴广告的话,可以在公告广告宣传栏张贴出租广告;
4、目前微信很时髦,可以发到微信圈。
按照上述上述方式办理后、时间不长,就会有电话找你看房了。 2018-05-28 18:01:42 -
158****3510 做房地产中介快速准确找到实在的客户的方法:
一、上门客户
上门客户是开发客户**直接的途径,这类客户目的明确,针对性比较强,比较容易跟进,所以客户在登记信息的时候,一定要留下客户的联系方式,如手机号,微信,qq号等。一般来说,客户都会在多家门店登记信息,所以要尽快联系客户看房,防止客户与其他门店合作。
二、网络拓客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发布房源已经成为拓展客户的主流途径,通过网络将房源信息推送到潜在客户面前,获得更多的客户来电,对于经济人而言也是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发布的网络途径有58同城,赶集网等分类信息网站,各大房产网站,加小区的业主群,业主论坛等。如果发布的网站比较多,可以使用易房大师房源群发将房源信息一键群发到各大网站,发布时一定要写好房源标题和房源描述,易房大师提供了一些模板可以帮助经纪人写好房源标题和房源描述。
三、社区驻守
针对重点小区进行驻守,驻守时要注意跟保安和物业搞好关系,再者就是小区里的住户,经常跟大妈们聊聊家常,陪大妈跳跳广场舞,陪大爷大下棋之类的,与他们建立好关系。哪户准备面房子了,哪户要出租房子了,大叔大妈们都很清楚,有需要的时候他们会给予你一定的帮助。也可以在售楼处驻守,能遇到很多的有意向的购房者。
四、广告贴纸
传统的获客方式还是不能丢的,巧妙运用也能有很大作用,自己设计一个宣传方案,写上房源优势和自己的联系方式,内容布局尽量简单明了,打印出来,在人流量比较大的小区、大型超市、公交车站贴广告。
五、派发名片或派单
经济人应该随时携带自己的名片,遇到客户不忘递过一张名片,不要怕名片被扔,因为你递出的名片大部分都是被扔的命运,但是你可以多递几次,次数多了,客户即使记不住你的名片也会记住你这个人,有需要的时候自然会想到你。
选几个地点去派单,比如去加油站,有车一族都有一定的购买力,现在也有很大人先买车后买房,派单对象也更加精准。还可以找一些人流量比较大的商场进行派单。
六、利用个人微信店铺
微信现在很流行,很多人也在微信上做生意,因为微信针对的用户比较精准,所以宣传速度也比较快,所以经纪人就可以利用微信这个平台来开发客户,易房大师有个中介微店可以展示优质房源,在线委托,经纪人把个人店铺分享到朋友圈里,让客户看到这些房源,有需要的客户就可以直接找到你,也可以直接委托买卖租赁需求。
七、给业主打电话
经纪人平均每天要打一二百个电话,要有技巧的向业主推荐房子,只要坚持下去,总会遇到需要买房的客户。经纪人可以针对网站上的求购客户去推房子,那就需要自己手中有充足的房源,可以使用易房大师来采集网络个人房源,采集到的房源也是**新**全的。 2018-05-28 17:59:48 -
137****2120 1)微信公众账号的申请
没有微信公众号的中介企业,首先申请一个企业微信号,微信号有两种:订阅号和服务号。不管是哪种号,只要认证,都可以申请自定义菜单(建议申请),然后可以接入中介微店平台。这样的公众账号功能就比较强大了。
订阅号:每天可以推送微信消息,能够更好的和客户进行沟通交流,深入营销客户。
服务号:每个月可以推送4条消息,有自定义菜单,针对企业,更专业一些。
房产资讯:这个主要以普及房产知识和业务查询为主,可以用服务号。
房产中介的产品是大宗消费品——房子,对于购房者,他们都是理性的。推送的内容可以是当下的房产走势,价格趋势,买房子的一些技巧等,这样的内容购房者愿意去看,因为消费者从中可以获取价值。
在实际的运营过程中,服务号和订阅号可以同时使用,相互推荐,相互带动。
2)微信公众号的推广
想要让微信用户看到你的公众号,就要对微信号进行推广,推广层面PC电脑端线上推广,线下推广(举办活动,中介门店的牌匾上,员工名片上……),全员推广,主要注重这三点就ok!
3)接入中介微店平台
用户关注了中介公司的微信号,通过自定义菜单可以进入到公司的微官网,用户可以通过微官网查询房源信息,委托买卖租赁需求,了解公司品牌,可以通过微信直接和中介企业进行咨询。如果觉得你够专业,值得信赖,用户也会直接分享到朋友圈,会让更多的人看到公司的服务,看到公司的中介微店平台,间接地吸引到更多的潜在客户。
2018-05-28 17: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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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虚假信息受损的维权方法:1、首先可以拨打这个电话:12345向消费者协会举报。2、登录工商局或住建委网站进行实名投诉与举报。3、向房屋所属具体的各区县房管局直接投诉。4、直接起诉到法院,不要怕打官司,这种案件都适用简易程序,非常快;如果人人拿起法律的武器,黑中介的犯罪成本太高,这个行业就会慢慢净化。房产中介的陷阱:1、虚假宣传,引诱消费者签订合同一些房屋中介公司以所谓“质优价廉”的房屋招徕客户,但是实际却相差甚远,可是因为已经签订了合同,购房者无法追究其责任。2、订立霸王合同,消费者权益无法保障中介公司在签订合同时会约定无论是否经过其介绍,只要消费者与中介公司的信息房源签订了合同,就得向其支付中介费,但其实这些条款是不合法的。3、违规操作,使消费者利益受损有的中介公司介绍给消费者的房屋属于非法或缺乏合法手续的房屋,致使购房者无法办理手续。使消费者利益受损。4、巧立名目,收取各项费用有的中介公司找种种借口,除正当中介费用外,还收取所谓看房费、咨询费等费用。5、无证“黑中介”骗取钱财一些没有固定经营场所、无证照的“黑中介”利用消费者的不知情骗取钱财,一旦被发现便溜之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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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的主要做法有以下几个办法:1、洗盘。也就是把整个小区业主的电话通通打一次。2、扫街。有时间的话多到附近走走,有很多房源信息都是房主自己贴出来的!有时去问问某小区的门卫,他们和业主都比较熟,谁有房源可能知道!3、电话接待。业主会主动打电话到离房主家较近的房产公司上门咨询。4、门店接待。业主下班了,或者吃玩饭后会出去散步,到店面的也不少,不是卖房的可能是买房的。5、中介同行合作。附近如果有别的同行就多去和他们交流交流,看看他们愿不愿跟你合作。6、老客户带新客户。和老客户维持好关系,你给他找到合适的房子,他买了以后,关系好了他会再次介绍房源和客户给你。7、贴条。是有针对性的根据客户的要求去找房子,如客户就要指定的小区,公司目前没有他合适的,就可以采取这种方式了,也就是贴条,没有客户也可以这样去做,有人跟你打电话不就是有房源了吗?8、兼职。平时跟各小区的物业处的员工多交朋友,让他们都来做你的兼职销售员,你可以从他们那里找到一些房源。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买房人们已习惯于在网络上直接发布房源,因为方便,足不出户就把信息广而告之了。所以,通过网络渠道收集房源,已成为广大中介朋友们找房源的主要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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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交易中,买卖或租赁双方要注意防范各自的风险,同样,作为房地产中介公司也应注意防范自身的风险。一、托管定金、交楼押金、首期款处理等资金风险。当一方违约时,是退还买方、卖方还是谁也不退,能否抵扣拥金?以托管的定金为例,如无特别约定,一般托管在中介公司的定金放款于卖方的条件是:卖方将红本房地产证原件交予中介公司且查档清晰后几个工作日。但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一方违约时,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放定条件时,是否应该退还守约方?买方认为应该退还给买方,其理由是:如果卖方违约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而托管在中介公司处的定金属于自己实际缴纳,中介也不可能将其交给卖方,故应退还给买方。卖方认为应该交还给卖方,其理由是:如果买方违约,则上述定金自然应该交给卖方没收;如果卖方违约,也不能放给买方,因为卖方已经向买方开具了定金收据,中介公司又向卖方开具了定金托管收据,因此托管的定金已经属于卖方所有,即若是卖方要双倍返还定金给买方,也应由买方向卖方直接主张,中介公司无权将属于卖方的钱支付给买方。同时,摆在中介公司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是,中介公司是否充分证据证明哪一方违约。因此,在实践中买卖双方发生因一方违约起诉至法院时,法院依据证据情况认定的违约方未必与中介公司的判定完全相符,由此当中介公司提前将定金放予法院认定的“违约方”时,不时会被法院判定中介公司与“违约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为此,为减少中介公司的风险,中介公司在无证据证明任何一方违约的情形下,**好的做法就是——谁都不放,既不放给卖方,也不放给买方,当然也不去抵扣佣金,直到双方纠纷经法院或仲裁机构**后裁判、或双方向中介公司提交约定定金归属的解除协议为止。二、中介服务费支付和计算的佣金风险。常见纠纷主要有因买卖双方私下交易(俗称“跳单”)产生的中介服务费纠纷;买卖双方一方违约导致交易不成引起的中介服务费支付和计算纠纷等。买卖(租赁)双方通过中介公司提供的服务后,发生跳单、违约情形不付佣金时,前章已详细阐述,在此不再重复。本章仅主要论述佣金和必要费用的计算时,应注意如下事项:1、合同或承诺书中无论买卖双方均应约定不少于佣金20%的必要费用的金额,防止一方违约(不排除卖方违约)时,中介公司在无法收取佣金时,向违约方收取多少金额的必要费用没有合同依据。2、对于佣金支付时间和条件,**好不要随意添加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的附加条款。比如有业务员在合同中约定,如卖方在6月1日前无法收到全部楼款,则不必支付中介佣金,结果由于当时银行信贷收紧导致贷款审批迟延,致使卖方在6月3日才收到全部楼款,买方因此拒付佣金。中介为此诉诸法院向卖方追讨佣金**终也未获法院支持。三、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无效的标的风险。这类纠纷主要因房屋买卖双方主体不合格或合同标的物房屋瑕疵引起。常见情况有房屋的产权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私自出卖房屋;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卖方房产证尚未办出等,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效、无法交付履行或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等法律后果,从而引发第三人或购买人将出卖人起诉至法院,并往往以中介公司存在过错为由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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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2、参加校园招聘3、通过熟人介绍4、参加大型招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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