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房证明父母出资:1 首次明确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主张撤销结婚登记应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2 明确规定亲子关系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拒绝鉴定将导致法院推定另一方主张成立的法律后果;3 首次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4 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5 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6 明确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未成则事先达成的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不生效。
全部4个回答 >婚后购房如何证明父母出资
156****9244 | 2017-03-29 10:46:18-
146****1889 由于房款金额较大,一般付房款为刷卡付款或者银行本票等银行业务操作,这样的话刷你父母的卡有一张pos机签字的凭证的,这张凭证保留作为证明即可! 2017-03-29 11:07:20
-
146****2780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证明:
1、如果父母出全资购买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就可认定是只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无需父母再另行作出意思表示。
2、一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的一方。
3、在银行提款时的票据,向开发商买房时也会有相关凭证,两种行为时间间隔短,数目一致,这样就能证明清楚房款的来源。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017-03-29 10:48:37 -
138****4577 法解释的第七条明确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说,从司法解释公开征求意见反馈的情况看,作为出资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多数人在反馈的意见中对此表示赞同,认为这样处理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有助于纠纷的解决。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更为符合实际情况。
孙军工说,这样的规定从我国实际出发,将产权登记主体与明确表示赠与一方联系起来,可以使父母出资购房真实意图的判断依据更为客观,便于司法认定及统一裁量尺度,也有利于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
**高法于2010年11月15日至2010年12月15日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的征求意见稿,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共收到反馈意见9974条,书面来信181封。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等17家单位专门召开了有关研讨会,形成了书面修改意见。 2017-03-29 10:48:01 -
151****5311 婚后购房证明父母出资:
首次明确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主张撤销结婚登记应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明确规定亲子关系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拒绝鉴定将导致法院推定另一方主张成立的法律后果;
首次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
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明确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未成则事先达成的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不生效 2017-03-29 10:46:54
-
答
-
答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想在婚后父母出资的财产为一方所有,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全部5个回答 > -
答
提供父母出资买房的证明:如父母付款买房交钱是从银行帐户汇款交的,那银行付款流水单是可以打印出来的。只要银行帐户的本人持身份证到银行柜台,要求打印几年几月几日的流水单,银行都可以打印出来的,这流水单有银行盖的业务章,可以作为父母出资买房的交款证明。
全部4个回答 > -
答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证明: 1、如果父母出全资购买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就可认定是只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无需父母再另行作出意思表示。 2、一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的一方。 3、在银行提款时的票据,向开发商买房时也会有相关凭证,两种行为时间间隔短,数目一致,这样就能证明清楚房款的来源。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全部4个回答 > -
答
婚前买房存在以下五种情况:一、结婚前一方父母全款买房,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则该房产属于出资方赠与自己子女的房产,与对方无关。二、结婚前一方父母出**款,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则出资部分属于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婚后还贷部分视为双方财产。三、结婚前一方父母出**款,但登记在对方名下或双方名下,婚后共同还款,应视为夫妻共同产权。四、结婚前双方父母凑齐全部房款,无论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还是一方名下,都会被视为双方父母对各自子女的赠与。五、结婚前双方父母出首期款,婚后双方共同还款,也是属于双方共同产权。婚后买房存在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结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登记在该方名下,则属于出资方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双方财产,登记在对方名下,除非能够证明出资方父母明确表示向其子女配偶单方赠与,否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同产权。第二种情况,结婚后,一方父母出**款,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无论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视为双方产权。第三种情况,结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无论全款还是**款,都可视为双方共同产权。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