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首套房贷款政策变化需关注银行公告。首套房认定通常基于无房产和贷款记录。建议提前咨询银行,了解最新政策。
全部3个回答 >成都公积金贷款政策做出怎样的调整 首套房认定范围如何变化
141****2870 | 2016-07-20 09:54:52
已输入 0 字
已有1个回答
-
133****2227 7月10日起,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将进行一严一松两项调整:一严,房屋套数的认定范围将从购房所在地扩大至成都全域;一松,调整还贷收入比,降低对借款人家庭月平均收入的要求。 昨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成都公积金中心获悉,7月10日起,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将进行两项重要的调整。 第一,借款人房屋套数的认定,参考范围将从以前的购房地(比如主城区、双流、金堂等)扩展至成都全域,这将影响购房者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的利率和**成数。 第二,还贷收入比将由50%调整为70%,因此对借款人家庭月平均收入的要求相应降低。换句话说,借款人家庭在收入一定的情况下,可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总额得到提升,但不超过40万元的上限。 而在成都之前,北京等地也宣布提高了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门槛。 “首套房”认定范围扩大 7月10日之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认定借款人是否是“首套房”时,参考范围是借款人(含共有人,下同)在拟购房地的房管部门登记的房屋套数。从7月10日起,“首套房”认定,参考范围将从购房地扩大至成都全域。 打个比方,7月10日以后,如果借款人张小姐在成都市双流县已有一套住房,再在成都全域任何地方购房,将被认定为二套房,贷款利率和**成数将相应上浮。此前,在双流拥有一套住房的借款人,在成都主城区购房时是可以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的。 当然,如果借款人在成都全域任何地方,已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再购房将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这是为了有效地抑制投机性购房,保护购买首套房的‘刚需’家庭。”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月供占收入比例提高至7成 “‘还贷收入比’是指职工每月还贷额占家庭月平均收入的比例。”上述负责人解释,“此前,借款人每月还贷额不得高于家庭月平均收入的50%,7月10日以后,这个比例将从50%调整到70%。”举例来说,李先生每月还贷额为2000元,在现有条件下,他的家庭月平均收入**少需要达到4000元;还贷收入比调高后,他的家庭月平均收入达到2858元,就可以贷到相同额度的公积金贷款。 换句话说,7月10日以后职工家庭可以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总额将得到相应的提高,但总额依然不超过40万。上述负责人说:“打个比方吧,一个职工家庭月收入4000元,假设以前他可能只能申请到20万的公积金贷款,7月10日新政之后,这个家庭能申请到多于20万的贷款。” 此外,中信银行近期获准恢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将增加至10家。 2016-07-20 09:59:52
加入交流
相关问题
-
答
-
答
成都首套房的认定标准除了以家庭为单位,名下没有任何房产的情况,算首套购房之外之前贷款买过一套房,但是商业贷款已经结清,再次贷款买房属于首套房的范围,其次就是已经买过房屋,但是卖掉之后登记系统查询不到名下有房产,即便是在征信系统当中能够查到贷款记录,再次购房仍然可以算作是首套房。还有一部分购房者之前是全款买房,这次贷款买房仍然首套房。还有一部分范围是按照夫妻双方购房的情况来进行制定,如果在结婚之前一房买房使用的是商业贷款,而另外一方婚前购房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在结婚之后按照家庭的名义共同申请贷款时,不过上一次的购房贷款已经还清,可以算作是首套房,并且由银行金融机构根据贷款人的偿还能力,灵活掌握**的比例。
-
答
贷款**款比例方面,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住房公积金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住房的,**款比例不得低于50%。对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执行;调整借款人贷款期限,取消将贷款人贷款期限延长5年计算的优惠政策,借款人为男不超过60周岁,借款人女不超过55周岁。
全部2个回答 > -
答
你好,**低**三成;在大成都范围内没有购房记录算是首套房。
全部9个回答 > -
答
首套房无房产记录或未结清贷款,政策包括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
全部3个回答 >
买房交流
3029
人正在讨论张家口楼市
张家口买房交流(3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