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已经到来,“十三五“计划开始,深圳住房保障将如何布局?据了解,深圳市在“十三五”期间拟建保障房40万套、供应保障房35万套,其中用于人才安居的不低于70%。 “十二五”深圳供应保障房11万套 “十二五”期间,即2010-2015这五年间,深圳开工建设了保障房17.9万套,供应了保障房11万套,建设和供应规模创历史新高。 同时也出台了相关政策放开保障房的限制:部分非户籍人口已纳入深圳住房保障。重点企业可以将定向配租配售房源面向本单位非户籍住房困难人才出租,取消公共租赁住房共同申请人的户籍限制。率先在全国建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实行“诚信申报”制度。 面对人才方面,实施的人才安居工程,累计发放人才安居补贴约19.6亿元(其中市本级发放14亿元),面向重点企业定向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18812套,人才安居工程惠及约24万名人才。 “十三五”保障房需求约40万套 “十三五”期间,预计新增安居型商品住房需求6.5万户,新增公共租赁住房需求13万户,新增总需求约为20万户。“十三五”期间,全市住房保障租购需求约为40万户。 为吸引人才,深圳市通过人才安居等政策打造人才“宜聚”城市。要求“十三五“期间建设的40万套保障房用于人才安居不少于70%。
深圳新建保障房数量有多少 深圳如何申请保障房
136****8606 | 2016-07-20 09:54:41-
143****0089 2015年以来,深圳市加快推进住房保障民生工程,其中基本建成保障房27296套,完成供应21417套。 2015年,深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新开工1.5万套,基本建成2.7万套,竣工1.5万套,供应1.8万套,完成总投资90.18亿元(其中政府投资29.17亿元和社会投资61.01亿元)。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工作进展顺利,全市已经超额完成保障性住房各项任务指标。其中,今年供应保障房21417套,超计划供应3417套。 人才是城市竞争力的第一资源,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深圳市大力实施人才安居工程,不断加大人才安居支持力度,通过租、售、补相结合,全面推进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新毕业大学生、产业发展急需人才等群体的住房保障,以扩大人才安居覆盖面,助力我市“人才立市”、“人才强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等发展战略。今年深圳市供应房源中共有6188套定向分配给企事业单位。 深圳保障房申请条件 目前深圳的保障房主要为公共租赁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是采用轮候式的。也就是大家要排队来,根据条件,先后轮候。 一、安居型商品房的主要申请条件 1)申请人要是深圳户籍,一种是以家庭单位申请的,家庭成员都要是深户,统称共同申请人。另一种申请人是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条件的。无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进行申请。 2)其次申请人参加深圳的社保要累计缴费5年以上,如果符合深圳人才引进政策的,社保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还无年龄限制哦,再如果申请人是残联或者民政部门认定的帮扶对象的,不受社保时间限制。 3)再次是申请人没有购买过任何政策性住房,也没有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的。 4)请人,共同申请人没有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十五年。 二、公租房的主要申请条件 1)首先要是成年人,其次要是深户,投靠子女而取得的深户是不可以作为申请人的哦;具有深圳居住证满一年的符合共同申请人条件的也可以申请哦,共同申请人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2).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而子女因服兵役或者就学将户籍迁出深圳的,都可以视为是深户的哦。 3)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保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5)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 6)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五年。 别看保障房价格合适、申请者众多,其实当前深圳保障房也存在一定的空置情况,而申请资格限制较多也是其中一大影响因素。看完本文之后,有需要又符合条件就赶紧递交申请排队等候吧! 2016-07-20 09: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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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户口申请保障房具体流程如何? 廉租住房和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由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或单身居民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 (一)申请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廉租住房货币补贴: 1、市民政部门核定的享受**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待遇的; 2、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在本市居住,家庭成员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3、家庭成员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 (二)申请材料 1、《深圳市廉租住房申请登记表》; 2、申请家庭成员或单身居民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深圳市民政部门核发的《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深圳市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军烈属证、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人证或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验原件)。 (三)廉租住房补贴申请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居民家庭或单身居民,于每年规定时间(具体咨询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部门)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交申请材料。 2、社区工作站收到廉租住房补贴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查验核实。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备的,社区工作站应当签署意见,向申请人发放受理凭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所属的街道办事处。 3、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材料后,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自有私房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后,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区民政部门。 4、区民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人口、**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文件、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待遇或其他证件、证明以及是否属于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审核。申请人为残疾人的,需会同市残疾人联合会对残疾人证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同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5、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是否购租政策性住房的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市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 6、市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是否拥有商品房的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7、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交由街道办事处在申请人户籍所在社区或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予以轮候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或者公示异议成立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或其他居民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8、收到货币配租通知书的申请家庭,由其年满18周岁的家庭成员凭该通知书和个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签订货币配租协议,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月将申请家庭的货币配租补贴存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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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应该怎么申请保障性住房?需要什么条件及向谁申请?以下将详细解释: 2011年1月25日起,深圳市已经开始受理辖区居民保障性住房申请,这是继2007年后深圳市第二次开展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工作。 以下是关于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工作的相关政策的解答。 申请本次保障性住房是以个人还是家庭为单位? 答: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户籍已婚家庭、单亲家庭为基本申请单位。在我市出台相关具体规定前,暂不受理单身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以户籍已婚家庭、单亲家庭和单身居民为基本申请单位。 申请本次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如何确定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 答:申请家庭应当根据选房计分排队办法及户籍条件,确定一名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或单身居民,如何确定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 答: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根据选房排队办法及户籍条件,确定一名家庭成年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单身居民直接作为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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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十三五”(2016-2020年)期间拟建保障房40万套,我想下面这个保障房公积金贷款攻略你一定需要。拿走吧! 一、贷款条件 所购保障房须在公积金中心备案,共有产权人只能是配偶、子女或父母。 即贷款共同申请人可以是配偶、子女、父母。 1.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须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满6个月方能申请,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一方也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 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款; 4. 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二、申请材料 三、办理时间和地点 1.窗口:周一至周五,各受托银行公积金贷款网点办理时间按本行规定执行(节假日除外)。 2.网上申办,也可直接持材料到预售房源对应的受托银行公积金贷款业务网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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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很多低收入购房者由于对保障房不了解,而错失了申请保障房的好机会,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深圳保障房的申请条件,供大家参考。 深圳保障房如何申请? 第一条 (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条件) 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全体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三年均低于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价值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财产总值限额; (四)家庭成员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和虽未经登记但家庭成员中的一人或多人以所有人的名义行使权利的住房; (五)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第二条 (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条件) 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全体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三年均低于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价值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财产总值限额; (四)家庭成员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和虽未经登记但家庭成员中的一人或多人以所有人的名义行使权利的住房; (五)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第三条 (住房货币补贴的条件) 对于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居民**低生活保障线的家庭,市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年度新增符合条件的家庭应保尽保、全面覆盖的原则,向其提供廉租住房保障。廉租住房保障应当以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 对于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其他家庭,在提出租赁保障性住房申请后两年,市主管部门不能提供相应保障性住房的,应当通过发放住房货币补贴向其提供住房保障。 第四条 (核减租金的条件) 对于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家庭,在承租保障性住房期间,因家庭收入锐减、遭受灾害、生活条件恶化等原因缴纳租金确有困难的,可以凭所在区政府民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向市主管部门申请租金核减。市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保障性住房的租赁价格和申请家庭的实际经济承受能力,酌情批准申请家庭缓缴、减缴或免缴租金。 市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批准缓缴或减缴租金的,缓缴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减缴租金数额不得超过应缴租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依照前款规定批准免缴租金的,应当报市政府核准。 第五条 (住房保障的标准) 市主管部门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应当保证承租或承购家庭的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本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的百分之四十。 市主管部门发放的货币补贴,应当保证符合条件的家庭能够承租不低于前款规定标准的住房。货币补贴的具体数额,由市主管部门根据不低于规定标准的住房的市场平均租赁价格和相应家庭的实际经济承受能力之间的差额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