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建厅一位干部的这一席话说出了保障性住房空置的原因。 住房问题向来是人民群众**为关注的三大难题之一,“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更是从古延续至今的呼吁。可如今多地政府虽打造了千万广厦,却只造其型,不管其“芯”,凑数量、差质量,以致“打造”出了鲜有人居的空城,试想都没有人居住,又怎能谈得上物尽其用?省钱修出的保障房反是对资源的大浪费。 偏远的保障房如何靠近民心?保障房大量空置的**根本原因还是欠缺对保障对象的考虑。不少地方政府修建保障性住房时将之定位为满足中低收入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而只求花**少的钱修出房子即完事,将保障对象入住的工作生活成本抛诸脑后,殊不知,群众并不因收入有别而异,为省钱选的址再偏远也远不过民心的走远。 笔者认为:要让保障性住房真正发挥出保障民生、惠及人民的作用,还需在充分了解保障对象需求的前提下建立健全相关保障房的分配、管理、退出等系统性制度机制,从根源上防止结构性空置的出现。
全部3个回答 >低收入人群不需要保障房吗 保障房为什么会空置
141****0670 | 2016-07-20 09:54:40-
133****8856 保障房空置?又是一年首月,各地政府分封发文保障房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实体建设规模完成既定目标。截至2015年底,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已开工超过740万套。在完成年度目标的同时,有多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均长期处于闲置状态。但是这些保障房为什么人民群众没有受益?由于保障房政策全国实行一刀切,那么各地如果不能做到因地制宜,落地之后多地保障房都有空置状况,甚至有地方保障房无人问津问题。既然保障房是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难问题,那么保障房为啥空置呢? 一、目前保障房存在哪些问题? 1、保障房后期推进执行缺乏力度 2、各地保障房情况不同,保障房建设未能做到因地制宜,一些城市人口流入多,但是一些城市人口流出多,还有农业县,保障房建设却和大型城市一个节奏,集中建设后小城市分配保障房也成压力。 3、政策执行有困难 廉租房每平方米补贴共计800元,公租房国家每套补贴2万元。实际情况是,保障房建设托底资金巨大,此前规模建设地方普遍难负担。保障房都是划拨地,结合各地综合地价,拆迁成本不低。”衡水市住建系统有干部表示,纯财政投入早已不现实,目前周边一些区县都以强制配建在苦撑。 4、申请条件难,没几个人能住进保障房 对于廉租房申请条件各地各有差异,但是普遍门槛卡的较四,申请难,审核后又卡掉一大批人。 5、户型设计不合理 廉租房和经适房严格限定在五六十平方米,但基层群众的住房观念里不太能接受小面积住房,如果是高层刨去公用面积,还剩不到四五十平,很多人宁愿自己出去租房子。 6、保障理退出更难也实际困难。 审核工作涉及社保、工商、税务、车管等六个部门,费时费力,此外每年要对申请人进行核查,不符合规定要及时清退,但目前中央和省里政策存空白,清退住户只能申请地方法院强制执行,退租是新生事物,法院也难操作。 7、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五年后,可上市交易的环节存在“盲区” 目前多地都有认购已超过五年期限的经适房,该以何种方式、扣除收益部分多少才能交易地方一般没有出台条例。 8、地方政府出现短视政见 一些政府存在短期行为,只考虑本届任职期间的财政收入,又不愿意建保障房为他人作嫁衣裳,这都导致了保障房工作出现现在的困局。 二、保障房是什么?有何意义?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保障性住房作为重要民生项目,主要是为了改善中低收入者的住房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障房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定向安置房;两限商品房。 以上是对保障房的基本介绍,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描述。保障房应该因地制宜,在申请上应该具有灵活性,不能因噎废食导致保障房建完出现多数空置的情况。保障房申请各地条件要求不同,需要到当地主管部门进一步了解考察自身情况,以免提交完资料又被驳回。 2016-07-20 09:5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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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标准,是由县人民政府每年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统筹考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生活保障标准、**低工资标准、住房保障以及其他社会救助的关系制定的。经县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讨论,我县保障性住房城镇低收入标准执行的是870元/月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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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并没有明确物业出售后,业主或使用人入住前物业管理服务费应该怎么收。有的省市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驻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服务标准的70%至90%交纳空置物业费,具体比例由当地价格、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已交付给业主的,物业费用自物业交付业主次月开始计收。车辆管理费却要全额缴纳,对未入驻或未使用连续超一个月以上的物业、车位,业主应事前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申请,并经确认后按规定标准的70%缴纳机动车辆停放服务费或车位水电、卫生等管理费用。首先物业费的收缴涉及物业交付前(开发商空置房物业费)与交付后两个时段的物业费以及业主办理入住后空置房的物业费等。其次确定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支付的义务人的关键,是看何人是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当事人,1.在物业已经出卖并交付给业主的,业主是交纳服务费的义务人。物业交付后,由买受人开始承担,业主的物业费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入住后,全额收取。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或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空置房减免的规定收取物业费。办法规定,公共照明、景观设施等其他共用水、电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应单独计量,严格按照水电价格政策据实分摊并定期公布。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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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审计厅官方网站日前公布的《关于云南省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披露,全省有3.28万套保障性住房建成后空置时间超过一年。但和部分保障性住房项目空置相对应的,却是不少中低收入人群“想住却住不了”。 到底是什么样的申请条件会出现“想住却住不了”的窘境,小编带你见识一下。 1. 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 2.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条例所称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 本条例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3.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4. 未租赁保障性住房且符合本条例第1条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货币补贴。 自有住房面积低于本市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符合本条例第2条第一款除第(四)项规定以外条件的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货币补贴。 货币补贴按月发放,补贴金额按照户籍人口数计算。 5. 租赁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因经济原因缴纳租金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租金。 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保障性住房租金的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6.本章规定的收入线标准、财产限额、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货币补贴标准,由市主管部门会同人居环境、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等相关部门,每年根据本市居民收入水平、家庭财产状况、住房状况以及政府财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场发展状况等因素划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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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空置房空置房可以算是房地产市场上的专有词语,空置房通俗地说是市场上卖不出去的房子,严格上说是指房屋竣工一年之后没有实现销售的房子。2003年开始,国家政府将以商品房空置时间作为标准进行划分。1、空置时间在1年以内的为待销商品房;2、空置时间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为滞销商品房;3、空置时间在3年以上的为积压商品房。开发商销售的尾房、被法院罚没、羁押的部分房屋、开发商用于抵债的债权房都在空置房的范畴之内。空置房物业费如何收取1、房屋已交付但未出售的空置房,其物业费由开发商支付;2、已具备交付条件,但因业主个人原因未办理入住或已办理入住手续但未使用该房屋,这种的空置房物业费应由业主支付。郑州空置房物业费收取规定1、房子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房子,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缴纳;2.业主自身原因而暂不居住的空置住房,半年以内物业服务费按规定或约定收费标准的50%缴纳,超过半年仍未居住的按规定或约定收费标准的70%缴纳。石家庄空置房物业费收取规定连续无人居住、使用3个月以上的空置房,空置期间按20%缴纳物业服务费,空置的起止时间应事先和事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办理相关手续。江苏省空置房物业费收取规定空置房物业费的收费不低于一般物业费规定标准的70%。湖南省空置房物业费已办理交付手续但未使用的物业,物业服务费按照90%交纳。物业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交付手续的,物业服务费从建设单位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的次月开始计收,由物业买受人交纳,但首先由建设单位垫付并负责追缴。物业服务费按月计收,经双方约定可以预收,但**长预收期限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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