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空置房空置房可以算是房地产市场上的专有词语,空置房通俗地说是市场上卖不出去的房子,严格上说是指房屋竣工一年之后没有实现销售的房子。2003年开始,国家政府将以商品房空置时间作为标准进行划分。1、空置时间在1年以内的为待销商品房;2、空置时间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为滞销商品房;3、空置时间在3年以上的为积压商品房。开发商销售的尾房、被法院罚没、羁押的部分房屋、开发商用于抵债的债权房都在空置房的范畴之内。空置房物业费如何收取1、房屋已交付但未出售的空置房,其物业费由开发商支付;2、已具备交付条件,但因业主个人原因未办理入住或已办理入住手续但未使用该房屋,这种的空置房物业费应由业主支付。郑州空置房物业费收取规定1、房子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房子,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缴纳;2.业主自身原因而暂不居住的空置住房,半年以内物业服务费按规定或约定收费标准的50%缴纳,超过半年仍未居住的按规定或约定收费标准的70%缴纳。石家庄空置房物业费收取规定连续无人居住、使用3个月以上的空置房,空置期间按20%缴纳物业服务费,空置的起止时间应事先和事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办理相关手续。江苏省空置房物业费收取规定空置房物业费的收费不低于一般物业费规定标准的70%。湖南省空置房物业费已办理交付手续但未使用的物业,物业服务费按照90%交纳。物业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交付手续的,物业服务费从建设单位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的次月开始计收,由物业买受人交纳,但首先由建设单位垫付并负责追缴。物业服务费按月计收,经双方约定可以预收,但**长预收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全部3个回答 >空置房物业费到底需不需要交?
155****3370 | 2019-08-09 00:34:32-
153****0428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并没有明确物业出售后,业主或使用人入住前物业管理服务费应该怎么收。有的省市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驻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服务标准的70%至90%交纳空置物业费,具体比例由当地价格、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已交付给业主的,物业费用自物业交付业主次月开始计收。车辆管理费却要全额缴纳,对未入驻或未使用连续超一个月以上的物业、车位,业主应事前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申请,并经确认后按规定标准的70%缴纳机动车辆停放服务费或车位水电、卫生等管理费用。
首先物业费的收缴涉及物业交付前(开发商空置房物业费)与交付后两个时段的物业费以及业主办理入住后空置房的物业费等。
其次确定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支付的义务人的关键,是看何人是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当事人,1.在物业已经出卖并交付给业主的,业主是交纳服务费的义务人。物业交付后,由买受人开始承担,业主的物业费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入住后,全额收取。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或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空置房减免的规定收取物业费。
办法规定,公共照明、景观设施等其他共用水、电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应单独计量,严格按照水电价格政策据实分摊并定期公布。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2019-08-09 00:35:19 -
147****4992 空置房物业费各地规定有所不同
当然,以上只是目前的通说,在各个地区可能还会有某些特别的规定,比如石家庄新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规定,空置房空置在3个月以内的,不交物业费;空置超过3个月的,则交20%的物业费。
以往的情况是,绝大多数商住小区的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都要求业主只要有拿到钥匙的房子在小区,就不管你住不住都要与常住者一样,交纳相同标准的物业费。
然而,如今随着有些新启用小区的空置房越来越多,一些空置房业主对全额交纳物业费的反映也越来越强烈。
显而易见的是:物业公司所提供的服务,主要是建立在为“人”服务的基础之上的。比如小区产生的垃圾,是由人制造的;比如小区的保安,是保障业主的人身安全和防备业主的车辆等财物不被盗的。如果业主不住在小区而只有一套空房子,也就不会产生垃圾,亦没有什么住家财物需要防盗,这样自然就没有享受到物业公司的这些服务,也就没必要交纳相应的物业费。
当然,业主的房子毕竟在小区,物业公司也毕竟替业主看护着房子和在为小区公共空间提供服务,所以,房子即使长期空置,其业主也不能不交纳一定的物业费。至于交纳多少合适,石家庄所规定的20%的比例目前只是一个参考。
物业费法律依据是什么?
《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2019-08-09 00:35:12 -
142****6627 一、物业服务的公共性决定了一切
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也达到了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终体现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换言之来说就是,物业服务是面向全体业主的,只要大多数业主享受到了物业服务,即使你个人没有享受到,那么也是要交物业费的。
二、物业管理体现出对业主的服务价值
物业管理已从“物管”延伸到“为人服务”。
由于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委托关系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中一方面就是全体业主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秩序的管理权交给了物业公司,该权利行驶的主要途径就是对业主实施“人”的管理,比如如果有业主实施野蛮装修,物业公司就有权阻止其违法行为。
这一点对于物业公司而言,是权利也是责任。
三、作为一种商品,物业服务并不会因业主是否使用而影响其价值
多数业主都认为,“是我们养活了物业公司。”其实,他们忽视了物业服务的商品属性。不过,物业服务有别于其他商品的买卖行为,是政府为保障广大业主正常的生活秩序与良好的生活环境而采取的一种有效措施,物业服务并不会因业主是否使用而影响其价值。
也就是说,物业公司已经服务了,尽管你没有享受到,也不会影响其价值。
四、物业管理需要一定的成本
在市场经济中,所有企业**关心的首先就是自己的利益,其次才会考虑怎么服务,物业公司也不例外。物业公司在为业主服务时是需要成本的,而为了利益,这些**终都会转加到业主身上,所以为了保护利益,空置房也免不了要交物业费。
五、物业费本质上是一种发展
其实,按时交物业费本质上也算一种发展,因为一个好的物业公司就像一名专业的操盘手或基金经理,它不仅能使业主的物业保值,更能使物业涨值,而你得到的回报往往会超出你的想象。 2019-08-09 00: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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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但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由业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担物业服务费用。但是仅限于第一年,第二年后将继续全额交付。一,业主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的义务,直接源于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物业管理公司依照合同履行义务,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公共性服务,一个小区不会因为某一个人或几个人不在此居住,管理成本就会减少。二,虽然个别业主没有实际在小区内居住,但是物业管理公司对于小区内的保洁、保安、绿化、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已经展开,并未因此而减少工作量和费用支出。三,物业管理公司基于合同履行义务,业主们同样也应依据合同履行支付管理费的义务。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不会因为个别业主没有实际居住就停止,因此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从办理入住手续之后就应如期交付物业管理费。四,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物业费抗辩的,法院都不会予以支持。五,《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六,针对这种情况,各地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比如石家庄新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规定,空置房空置在3个月以内的,不交物业费;空置超过3个月的,则交20%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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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付后,您就是法律意义上的业主了,应该依法承担业主的义务。此外,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是针对服务及配套的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一级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维护,可见,物业公司的管理和服务内容是针对公共部位的共有部分的,不管您是否入驻,物业公司都要照常提供服务,这其中包括您对共有部分所拥有的份额,因此,您应该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引用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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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交的,但是可以只交部分,不用全额交。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并没有明确物业出售后,业主或使用人入住前物业管理服务费应该怎么收。有的省市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驻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服务标准的70%至90%交纳空置物业费,具体比例由当地价格、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制定。已交付给业主的,物业费用自物业交付业主次月开始计收。车辆管理费却要全额缴纳,对未入驻或未使用连续超一个月以上的物业、车位,业主应事前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申请,并经确认后按规定标准的70%缴纳机动车辆停放服务费或车位水电、卫生等管理费用。首先物业费的收缴涉及物业交付前(开发商空置房物业费)与交付后两个时段的物业费以及业主办理入住后空置房的物业费等。其次确定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支付的义务人的关键,是看何人是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当事人,1.在物业已经出卖并交付给业主的,业主是交纳服务费的义务人。物业交付后,由买受人开始承担,业主的物业费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入住后,全额收取。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或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空置房减免的规定收取物业费。办法规定,公共照明、景观设施等其他共用水、电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应单独计量,严格按照水电价格政策据实分摊并定期公布。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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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物业费应该理解为业主找人帮助管理的费用,涉及到房屋维护,供电供水供气及供暖设施的保养,还有制安绿化等等,在你办好买房的相关手续的时候,你已成为该小区的主人,开始与物业部门产生聘用与被聘用关系,也开始享受相应的服务,虽然不是全部项目,但已经开始,也就是说在你还没有入住之前这些费用已经产生,到你入住时才觉得开心舒适,因此物业部门收物业费也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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