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要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还有购房合同,具体流程不太清楚。
全部4个回答 >厦门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 需要哪些步骤
133****8473 | 2016-07-05 10:16:18-
142****0563 厦门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呢?办理所需资料又有哪些?小编整理了厦门办理公积金所需的材料和流程,请看下文。 一、办理流程 (一)申请。借款申请人向受委托银行提交申请材料;需由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可向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提交申请材料; (二)审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受委托银行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三)签约。受委托银行和借款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 (四)担保。受委托银行和借款申请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到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五)复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受委托银行送审的材料进行复核后,通知受委托银行放款; (六)放款。受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转至借款合同约定的收款账户。 二、申请材料 (一)《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原件; (二)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有效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借款申请人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办理的婚姻证明需提供大使馆认证说明原件;单身借款申请人应出具借款人婚姻状况具结书原件(格式由银行提供); (四)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五)个人信用查询授权书原件; (六)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借款申请人与代建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应体现代建企业的收款账号); (七)已支付规定比例的**款(首期款)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外国人应提供本市户籍、在本市工作的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九)军队转业干部应提供军转干部证书;文教卫系统引进的高级职称人员应提供市公务员局出具的引进人才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公务员局颁发的《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持“金鹭英才卡”的人才应提供金鹭英才卡;来闽创业的台湾青年提供创业证明材料;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提供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证》; (十)由担保机构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应提供厦门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意向函”; (十一)按不同贷款用途,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应提供:(1)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原件;(2)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2、购买存量住房(二手房)的,应提供:(1)《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2)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房地产评估报告或受委托银行出具的房屋价值确认函原件;(3)采用担保方式的还应提供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 “委托代理合同”原件。 3、购买保障性人才房、保障性经济适用房、保障性商品房的,应提供:房号单(原件及复印件)。 4、购买保障性限价商品房的,应提供:房号单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购买单位委托拍卖房的,应提供:(1)拍卖行、委托方及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三方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福建省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及复印件);(3)拍卖公示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权属人为委托方)(原件及复印件);(5)评估报告原件;(6)拍卖委托方提供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7)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8)拍卖委托方单位出具的负责人证明原件;(9)土地增值税申报受理单(原件及复印件);(10)委托方上级主管单位同意拍卖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11)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 “委托代理合同”原件。 6、建造自住住房的,应提供:(1)抵押物的《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2)抵押物的房地产评估报告原件;(3)区级(含)以上建设(房管或规划)部门同意建造的审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代建企业出具的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及复印件); 7、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1)抵押物的《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2)抵押物的房地产评估报告原件;(3)区级(含)以上建设(房管或规划)部门同意翻建的审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代建企业出具的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及复印件);(5)翻建自住住房的《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8、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1)抵押物的《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2)抵押物的房地产评估报告原件;(3)区级(含)以上建设(或房管)部门核发的需大修的危房鉴定证明(需达到C级以上)(原件及复印件);(4)区级(含)以上建设(房管或规划)部门同意大修的审批材料;(5)代建企业出具的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及复印件);(6)大修自住住房为抵押物的,还应提供大修自住住房的《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016-07-05 10: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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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就是人们常说“五险一金”中的“一金”,它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并且具有强制性、互助性和保障性等特点。本专题着重介绍苏州住房公积金的相关问题,为苏州市民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提供便利指南服务。 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 自10月8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全面推行,部分设区城市的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额度提高。针对部分地区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仍然偏紧、办理手续复杂、结余资金规模较大等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近日下发通知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落实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督察要求,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 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公积金新政便利 便利一: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 2015年8月末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综合考虑当地房价水平、贷款需求和借款人还款能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额度。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 便利二:还款年限延长 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长贷款期限为30年。推行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本息业务。 便利三:允许缴存职工向同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贷款 同一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分中心应当统一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统筹使用贷款资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中心贷款资金不足时,允许缴存职工向同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贷款。有条件的城市要积极推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盘活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 便利四:简化异地贷款流程 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缴存地和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相互配合,及时出具、确认缴存证明等材料,办理贷款手续。同时,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的,不需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缴存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除身份证明、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外,不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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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以利率低的绝对优势吸引着很多购房人,中山的市民朋友们注意了,这里有一份中山市公积金贷款全套流程,拿走吧。 (1)贷款对象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2、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我市户籍职工; 3、签订了《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市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城市(广州、佛山、东莞、珠海、惠州、江门和肇庆)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2)贷款条件 1、借款人信用良好,家庭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至少存有申请当月缴存额5倍以上余额。 3、当前个人账户状态为正常。 4、停缴公积金超过两个月的,须按管理中心要求核定的标准连续正常缴存半年或以上。 5、必须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 (3)贷款额度 1、每一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每次住房贷款**高额度现定为35万元,两名或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购买单套住房**高可申请80万元。 2、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仅限于购买套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含)以下的普通自住房。 3、别墅、联排别墅、单家独户式住宅不接受公积金住房贷款申请;现房(已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房产)楼龄超过30年的不接受公积金住房贷款申请,如果是混合结构的楼龄超过20年的不接受公积金住房贷款申请。 4、月还本息额度不超过申请人收入的50%。 5、中山市高层次人才或“新三百”计划培育的骨干企业中,属于中委[2010]7号文列入《中山市培养引进人才紧缺适用人才导向目录》,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获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具有特殊技能、在我市工作满1年(以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时间为准)且表现优秀的人员,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中山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证》或《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证明》,申请首套住房贷款时,**高可上浮20%的贷款额度。 6、**高贷款度、**比例及贷款年限由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并随国家政策调整而调整。 (4)贷款期限 1、一手房、二手房**长期限为30年,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长期限为20年。大修自住住房**长期限为15年且不超过土地剩余的国家规定使用年限。 2、贷款年限至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内,即男为60周岁;县处级以上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为60周岁,女干部55为周岁,女职工50为周岁。 (5)贷款类型 1、纯公积金贷款。 2、组合贷款,即公积金贷款与银行商业住房贷款组合。 (6)贷款品种 1、一手房贷款。 2、二手房贷款。 3、建造、翻建、大修自建房贷款。 (7)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执行,并随国家利率调整而调整。 (8)业务承办银行 贷款业务委托中国建设银行中山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分行、中国银行中山分行、中国交通银行中山分行、中国中信银行中山支行、中山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山分行、广州银行中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山分行承办。 (9)违约处罚方法 1、逾期还款罚息按人民银行公布的**高罚息利率计算。 2、拖欠贷款本息,通过法律程序追收。 3、借款人连续停缴住房公积金达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受委托银行有权提前解除《借款合同》收回该笔贷款。 (10)贷款办理流程 1、一手房:申请人购买一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必须进行个人资格认证。本市缴存公积金的申请人只需要携带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到我中心或办事处前台或相应归集银行柜台签订《中山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开通个人网上办事大厅权限,取得网上办事大厅的账号和密码,就可以登录大厅办理个人资格认证。外地缴存公积金的申请人需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及缴存流水(**近半年)到公积金中心前台办理个人资格认证。办理资格认证后,可获得一个认证编码,编码的有效期为两个月,过期后可重新申请。开发商凭申请人的认证编码在网上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并向承办银行提交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2、二手房:要在房产交易过户前,到贷款银行申请对交易房产进行评估,评估完成后携带办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申请,申请受理后由申请人将所需资料交委托贷款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3、建造、翻建、大修自建房:申请人申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到贷款银行申请对抵押物进行评估,评估完成后携带办理建造、翻建、大修自建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市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或各直属机构登记申请,申请受理后由申请人将所需资料交委托贷款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11)查询网址 http:/www.zszfgjj.gov.cn (12)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流程 (13)办理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要资料 1、合法的身份证明正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如已婚,则需一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正本(居民身 份证、军官证); 2、户口簿正本;如已婚,则需一并提供配偶的户口簿正本; 3、婚姻状况证明正本(结婚证、声明保证书、财产分割协议); 4、完税证明原件; 5、买卖合同复印件; 6、开发商开具的首期发票复印件(如提供首期收据的需要提取刷卡纸或者现金入账账号); 7、用于还款的银行存折(卡); 8、公积金联名卡; 9、个人信用报告; 10、中山市房地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家庭)住房证明》。 11、中山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 12、中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告知书。 注:若是异地公积金的,还需要提供当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标准格式的缴存证明和缴存流水(**近半年);以及户籍所在地、缴存地房地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证明。 (14)办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要资料 一、借款人 1、合法的身份证明正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如已婚,则需一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正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 2、户口簿正本;如已婚,则需一并提供配偶的户口簿正本; 3、婚姻状况证明正本(结婚证、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财产分割协议),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有效期为半年; 4、完税证明原件; 5、评估报告; 6、买卖合同复印件; 7、首期发票复印件(如提供首期收据的需要提取刷卡纸或者现金入账账号); 8、用于还款的银行存折(卡); 9、公积金联名卡; 10、个人信用报告; 11、中山市房地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家庭)住房证明》; 12、中山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 13、中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告知书。 二、卖方 1、产权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正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通行证等)。 2、收款存折(银行卡); 3、房地产证、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若是异地公积金的,一定要提供当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标准格式的缴存证明;开户缴存银行缴存存折凭证(**近半年以上的银行凭证);以及户籍所在地、缴存地房地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证明。 (15)办理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所需要资料 1、合法的身份证明正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如已婚,则需一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正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 2、户口簿正本;如已婚,则需一并提供配偶的户口簿正本; 3、婚姻状况证明正本(结婚证、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财产分割协议),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有效期为半年; 4、完税证明原件; 5、用于还款的银行存折(卡); 6、评估报告; 7、公积金联名卡; 8、个人信用报告; 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适用于建造、翻建); 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适用于建造、翻建); 1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适用于建造、翻建); 12、房屋安全鉴定书(适用于大修); 13、报建批复书(适用于建造、翻建); 14、预算报告书(建筑队盖章); 15、如需评估的提供评估报告; 16、施工合同; 17、施工队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施工队公章); 18、土地证; 19、提供自有资金存折或施工队出具的收据(需要提供刷卡纸或者现金入账单); 20、土地价值不足时,须提供借款人名下另一物业的房产证、土地证作抵押; 21、中山市房地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家庭)住房证明》; 22、中山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表; 23、中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告知书。 注:若是异地公积金的,还需要提供当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标准格式的缴存证明;开户缴存银行缴存存折凭证(**近半年以上的银行凭证);以及户籍所在地、缴存地房地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证明。 (16)办理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有关条款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2、《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中府〔2014〕50号)有关条款 第四十四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市公积金中心承担。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办理场所: 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办事处、开发区办事处、三乡办事处、小榄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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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购房,先申请,后审批,再签约,最后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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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准备材料交给银行,2.银行审批4个工作日,3.通过后报送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5 个工作日,4.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材料返还银行5.银行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10 个工作日,6.抵押登记办完后,银行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指标2 个工作日7.公积金管理中心向贷款银行下达指标2 个工作日8.银行拿到指标后两个工作日内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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