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排号的形式有哪些?目前排号的形式大多分为在指定银行缴纳规定数额的诚意金,然后拿存款证明办理认购手续,然后等待开盘这几个步骤。 因为认购阶段开发商会交给业主一个认购号,所以也就通常被说为“排号”。开发商往往会推出名目繁多的认购卡。而大部分楼盘要求的银行存款需要在指定的银行,金额也基本在2万到10万不等,有的项目推出的金卡金额达到30万元。在要求购房人必须缴纳诚意金才有机会选房的同时,开发商也设计了不少“优惠政策”,例如类似“2万抵3万”。这类优惠的意思就是如果购房人在开盘摇号的时候被选中,那么缴纳的诚意金可以直接抵交房款,如果缴纳了2万的诚意金,在这样的优惠条件下,就可以等同于3万元房款。
房产商售房有哪些内幕 购房有哪些省钱的秘诀
156****3948 | 2016-06-07 11:26:24-
148****4809 买房一个复杂的过程,那么你知道买房必知六大省钱内幕吗?选择一个正确的买房方式和还贷方式会为你省下不少的资金,这些资金可以用来补贴以后的装修费用,下面我们来看看究竟有什么秘籍。 买房省钱途径一:使用公积金 业内对比发现,目前商贷利率已是近十年来的**低水平,公积金贷款利率已是历史**低水平。这意味着,目前买房,利率负担是近十年来**低的。 其实很多人买房主要形式是贷款,而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低于商业贷款的。很多城市住房商贷可转公积金贷款,这意味着以前选择住房商贷的也将享受到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一惠民利民政策。 买房省钱途径二:选择赠送面积的楼盘 市面上不少楼盘会推出赠送面积的促销措施,除去常见的送飘窗露台之外,更有项目推出直接赠送10平米小书房的情况。要注意的是,多问清楚这些面积的由来,是否写入合同等信息。 买房省钱途径三:看准优惠折扣盘 在一定时期内,开发商为了跑量或者实行某营销策略,会对项目的全部房源或特定房源推出一些优惠折扣活动,如果这些房源里正好就有你看中的,也能省下一点钱。 买房省钱途径四:买现房或者准现房 买现房或者准现房,除了说可以大概看见一些实景,比较放心外,还有就是可以及早入住,尤其是对租房的人来说,减少租房租金支出也是省钱的一种方式。 买房省钱途径五:购买尾盘项目 尾房价格通常低于处于销售期的价格,以较低的价格获得同等品质的房子,性价比更高。当然,并不是人人都能满意尾盘项目的。所以,是否选择还要因人而异。 买房省钱途径六:购买纯新盘 新盘首次开盘价格往往低于区域价甚至市场价,而随后的房源则是低开高走。 以上可以看出买房过程中可以如何省钱,购房者可以根据上述描述内容仔细算算账,这样会省下不少的购房款。 2016-06-07 11: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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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排名第一,万科第二,保利第三,恒大第四,中海第五,绿地第六,龙湖第七,绿城第八,华润置地第九,金地第十,富力。个人见过的比较喜欢保利的小区环境确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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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房产地中介行业经过几年的发展.如今正处于一个洗牌阶段.品牌中介的优势已经显露出来.一下小型中介确实存在一此生存困竟.多数是靠公司老板的个人能力生存.不知道你想开中介的**是怎么样的. 是想个人创办一个新的品牌公司还是只是为了挣钱.跟据你说明的情况在下不提倡你开中介公司.因为没你没有相关的工作经验和关系网.要人员没人员.要业务知识没业务知识.在这种大浪淘沙的市场环境下很难生存.我提议你**好还是加盟一些中介.进行起始运营.这样可以借助他们的人气与关系网完成起动运营.在积累起足够的业务能力与人脉关系之后再自立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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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买房时,不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在交易过程中,经常会被售楼人员忽悠着签约掏钱。消费者该如何尽可能地规避购房陷阱?记者根据市场调查和消费者投诉情况,总结出如下售楼人员常用的八大售房忽悠术,提请您多留心。 招数一:收封房金逼订 有些售楼人员会先察言观色,判断消费者的购买意向。假如其购买意愿很强烈,售楼人员就会让消费者先交一点钱,这叫“小订”或“封房金”,钱数一般不多, 一两百元即可,**多1000元。交钱后,售楼人员便承诺不再把这套房子介绍给其他人,这让消费者对其有了归属感。其实,这是一种被行内称作“逼订”的销售 技巧。消费者交钱后,会在心理上对这个楼盘有了牵挂,往往**终会将其买下。 招数二:封杀第一需求 楼盘的销售现场通常会张贴出一张销售进度表,上面明确显示哪些户型已被售出、哪些户型已被预订。如果消费者完全相信这个进度表,可能就被忽悠了。 在售楼人员介绍楼盘情况时,消费者第一眼看中的往往是整个小区**好的房子,但这样的房子并不一定能买到手。当售楼人员用某些暗语询问销售控制台时,控制台的人员立即就心领神会,告知消费者这套房子已经售出。 一个项目刚开盘时的价格通常较低,此时,一些开发商就会以“小区里**优质的房子”作为诱饵,吸引消费者的关注。随后,开发商会为了把位置、户型不理想的 房子先卖出去而谎称好房子已经售完。随着销售量的增长,开发商会将较好的房子逐步放出,而销售后期的价格必然会上涨,于是好房子也能卖出个好价钱。 招数三:囤房加价 对于销售情况比较火爆的项目,消费者想买的房子往往已经售罄。其实,售楼人员自己手中有时会握有一些房源,当消费者的购买意向强烈时,售楼员便声称正好 有人想加价转让,一些消费者为了买到满意的房子,往往会心甘情愿地加价购买。殊不知,这笔转让费其实已经装入了售楼人员的腰包。 招数四:苦肉计 一些售楼人员会时不时地用点苦肉计,如有意选择在下着倾盆大雨的天气拜访客户,让自己湿漉漉地把资料送到消费者手上;在零下十几摄氏度的天气里身穿裙子陪消费者看房,冻得嘴唇发紫……此时,消费者往往**容易动恻隐之心。 招数五:美化楼书 开发商常常利用光影、修图等手段美化楼书,一些较为冲动的消费者容易被此迷惑,进而买下房子。除此之外,对于楼盘沙盘所呈现出的效果消费者也不要完全相信。 招数六:借名贴金 许多楼盘常常在广告中声称,小区聘请了某知名外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但实际情况可能并非如此。事实上,一些开发商通常只付费购买了知名外资物业公司的名 称使用权,然后称其为物业顾问。通常情况下,知名的外资物业公司只会为每平方米价格在数万元以上的高端楼盘服务,而借用其名字的开发商通常自己组建队伍, 对小区进行物业管理。 招数七:偷换概念 为了迎合消费者的口味,开发商常在销售时偷换概念,用绿化覆盖率代替绿地率。 据记者了解,小区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的概念并不一样。绿化覆盖率是指绿化垂直投影面积的总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如树的影子、铺在露天停车场中间可以种草 的方砖等,都可以算入绿化覆盖率中。而绿地率是指小区范围内各种绿地的总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消费者千万别被开发商的文字游戏蒙蔽了。 招数八:样板间“偷龙转凤” 很多消费者都反映,开发商实际交的房与样板间不符,甚至有很大的落差。 很多样板间虽然面积不大,只有100平方米左右,但一进去立刻给人一种宽敞舒服的感觉,一点也不像100平方米的房子。原来,有些样板间会把墙打掉,然 后装上玻璃等相对透明的东西。这样一来,空间的延展性立刻增强了,消费者看着也舒服很多。可是,交房时那堵厚厚的墙并不会被换成玻璃的,由此便产生了视觉 落差。若消费者受样板间的迷惑,购买到了性价比其实并不高的房子,也只能自认倒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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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的交房日期,开发商屡屡爽约;说好的办证日期,开发商却一改再改,开发商声称成本增加,业主认为开发商违约。期房交易中,购房者是否应承担开发商的经营风险? 真实案例 2011年4月,某单位与某开发商签订购买办公、住宅楼相关协议,明确每平方米均价3760元,地下小房和地下车位的价格与团购价每平方米相差不得超过100元等。2011年5月,王某等100多名单位干部职工,分别与该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约定2012年5月31日前交房,并办理好房产证,并明确了延期交房办证的违约责任和建筑材料品质。 交房到期后,开发商未能交房。2013年4月,开发商向该单位发函,承诺对地下小房款业主可暂不交,作为**终解决违约事项的质押金,同时免除业主一年的物业服务费。2013年5月,开发商向100多户业主交房。2013年10月,开发商催促该单位及时支付车位款并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等事宜。因双方争议无法协商解决, 100多户业主将开发商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对延期交房办证的违约行为进行赔偿。 业主方主张,开发商未按购房协议如期交房,并且电梯、门窗等品质标准不符合约定,履行协议严重违约,开发商应按照购房协议约定赔偿延迟交房、逾期办证违约金及贷款利息差额共计37.2万余元。此外,开发商还需向业主赔偿建筑材料差价和容积率与原审批不符带来的损失。 对此,开发商则辩称,在施工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造成工人工资、施工费用增加,必然导致建筑成本增加,业主们不承担增加的费用,导致工期延误等。另外,业主没有交付小房款和车位款,拒绝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等同样存在违约行为。 一审法院审理后,判令开发商支付延迟交房违约金6.2万余元;在判决生效之日起90日内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并支付延迟办证违约金;驳回业主的其他诉讼请求。 购房人不承担开发商市场风险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购房协议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依法成立并有效。业主依约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开发商未在约定的期限交房,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开发商以人工费、机械台班费调整等导致建筑成本增加不能成为逾期交房的免责事由。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逾期办理房产证,必然使购房业主不能在预期的时间对房屋充分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开发商应支付购房业主延迟办证违约金。 目前,团购房晚交房、晚办证的现象十分普遍,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开发商还会以物价变动或者政策调整等为事由,要求参加团购的购房人分担房屋价格变动负担,并通常把不能办证的责任归于购房人未签备案合同。 在团体购房时,除非组织职工团购房屋的单位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真正的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特定情形下,团购组织者(单位)介入参加团购的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商的房屋买卖交易,不影响参加团购的购房人作为个体购房人的法律地位。当开发商违约时,参加团购的购房人有权提出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除非双方在购房合同中对开发期间房价变动有约定,否则,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购房人并不承担市场风险和对方的经营风险,无需为开发商所谓的“物价变动”买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