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限购政策一经出台,在楼市掀起了轩然大波,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纵观当下楼市,商品房限购政策的效力还在延续,在有效抑制了部分投资购房者的同时,房价仍然居高不下。那么商品房限购政策是否会取消呢? 商品房限购政策是政府出台的控制百姓投资房地产的一种政策。主要是限制百姓购买二套住房和投资者炒房,目的是控制日益高涨的房价。继北京市在(国发2010 10号文件)印发后出台了楼市新政以后,我国很多城市开始出台商品房限购令,用来控制房价的日益高涨。 河南科技报社文献部主任张员启是**早提出国家对商品房限购的专家学者,他在2010年1月7日在《求是》官方网站发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破解房价难题》一文,明确建议要对商品房实行限购政策。 商品房限购政策何时会取消呢? “作为一个特定时期的特殊手段,限购政策的实行短期内在调节市场、抑制投机购房方面肯定会有明显的效果。”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说,“但这并非长久之计,如果长期实行,肯定会扭曲市场关系。”因此,在限购政策执行的同时,必须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增加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的供给,使限购政策在退出时,楼市能够软着陆。 限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前已经成为房地产调控的一种长期性政策指向。在这种政策指向下,限购政策的强势推出与其说是一种给楼市降温的权宜之计,更大程度上讲,其实是在为深层次的房地产调控争取时间。一方面通过限购和限贷,减少市场上的投资、投机性需求,做减法;另一方面,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的供应,做加法。只有二者同时推进,才能逐渐将市场关系捋顺。 张大伟表示,限购及限贷等政策在2010年起到了抑制价格过快上涨的作用。但是因为需求的基数比较大,实际市场成交依然居高不下。在2011年只有继续落实调控措施,利用限购等政策获得增加供应的时间,对投资、投机需求继续实施减法。同时,在2011年还必须增加住房有效供给,且保持土地供应平稳。在加减法的配合下,2011年的调控力度才能继续保持。
苏州商品房限购政策是什么 会取消吗
154****0221 | 2016-05-11 16:28:07-
157****5525 2011年3月2日,苏州正式出台苏州商品房限购细则,内容如下: 一、暂定在市区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定销商品房、危旧房小区改造配建商品住房等以外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在市区已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限购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由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通过商品房销售、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系统进行限购提示,并根据限购要求完善住房买卖合同(契约)格式文本。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严格执行限购规定,不得违反限售规定从事房地产销售、经纪业务;在签订住房买卖合同(契约)时,应当履行告知义务,督促购房人如实填写家庭住房信息,核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等证明材料(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还应核对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对未严格核实购房人购买资格、违规签订住房买卖合同(契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依法严肃处理。 三、调整完善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制度,将申报价格由原来三个月内不得调高,调整为今年年内原则上不得调高。 至于苏州市商品房限购政策何时才会取消,相关业内人士如下所说: “作为一个特定时期的特殊手段,限购政策的实行短期内在调节市场、抑制投机购房方面肯定会有明显的效果。”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说,“但这并非长久之计,如果长期实行,肯定会扭曲市场关系。”因此,在限购政策执行的同时,必须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增加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的供给,使限购政策在退出时,楼市能够软着陆。 房产专家表示,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其实都清楚地知道限购政策这种直接干预市场的调控方式只能是一种中短期政策。何时退出,主要取决于调控的目标和效果是否能够达到预期。 事实上,限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前已经成为房地产调控的一种长期性政策指向。在这种政策指向下,限购政策的强势推出与其说是一种给楼市降温的权宜之计,更大程度上讲,其实是在为深层次的房地产调控争取时间。一方面通过限购和限贷,减少市场上的投资、投机性需求,做减法;另一方面,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的供应,做加法。只有二者同时推进,才能逐渐将市场关系捋顺。 张大伟表示,限购及限贷等政策在2010年起到了抑制价格过快上涨的作用。但是因为需求的基数比较大,实际市场成交依然居高不下。在2011年只有继续落实调控措施,利用限购等政策获得增加供应的时间,对投资、投机需求继续实施减法。同时,在2011年还必须增加住房有效供给,且保持土地供应平稳。在加减法的配合下,2011年的调控力度才能继续保持。 2016-05-11 16: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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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房价日益高涨,商品房限购政策一经出台,就受到了广大购房者乃至各大媒体的纷纷关注。为什么会出台商品房限购政策,这样的政策能给房地产行业带来怎样的影响,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 商品房限购政策的意义何在? 商品房限购令是政府出台的控制百姓投资房地产的一种政策。继北京市在(国发 2010 10号文件)印发后出台了楼市新政以后,我国很多城市开始出台商品房限购令,用来控制房价的日益高涨。 商品房限购政策何时取消? 作为一个特定时期的特殊手段,限购政策的实行短期内在调节市场、抑制投机购房方面肯定会有明显的效果。”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说,“但这并非长久之计,如果长期实行,肯定会扭曲市场关系。”因此,在限购政策执行的同时,必须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增加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的供给,使限购政策在退出时,楼市能够软着陆。 事实上,限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前已经成为房地产调控的一种长期性政策指向。在这种政策指向下,限购政策的强势推出与其说是一种给楼市降温的权宜之计,更大程度上讲,其实是在为深层次的房地产调控争取时间。一方面通过限购和限贷,减少市场上的投资、投机性需求,做减法;另一方面,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的供应,做加法。只有二者同时推进,才能逐渐将市场关系捋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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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限购政策是为了调整和控制市场经济下攀升过快的房价,照顾民生,但也不得不顾及到楼市带动的GDP增长,要在GDP和民生的夹缝中趋利避害,实属不易。商品房限购政策的出台为过热的楼市注入了“冷却剂”,这样也利于房地产业市场化的良性发展。 中国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应该遵循的原则是对市场干预**少、符合行业发展规律从而有利于长期稳定发展的政策体系。为此,在加强住房保障之外,在中心城市应长期实施商品住宅限购,彻底遏制投机和过度投资,同时取消一些现有非市场化的调控措施,可以确保行业长期平稳健康发展。 长期限购后,需求主力必然回归中间阶层,房价也会回归到收入可支撑的水平,地方政府可通过土地供应、公积金的松紧等政策灵活调整供求,其他手段可重归市场化: 第一、取消商业银行的差别化信贷,并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低**、提高贷款上限,支持中间阶层置业。现行的差别化信贷政策违背商业银行的逐利本能,必须靠银监会三令五申才可实施,而限购令可基本禁绝利用信贷资源炒房和过度投资的行为。央行、银监会可根据全国宏观调控需要规定按揭**和利率的底限,由商业银行在此基础上,按风险管理要求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户制宜地发放按揭。 第二、取消限价房,逐步取消经济适用房。中产阶层可购买性价比更好的新建或二手商品住宅;住房保障体系从“以售为主”转向“租售并举”,将来可转向“以租为主”直至**终取消经济适用房。 第三、原用于调整供应结构、抑制地价的90/70和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用地可以取消。国有土地出让继续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尽量减少易导致暗箱操作的综合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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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已明确表示在2013年将继续实行楼市限购,在进入楼市调控的第三个年头之后,房地产市场将会有怎样的表现?对楼市来说,商品房限购政策的存在到底有着怎样的意义? ·什么是商品房限购政策? 商品房限购令是政府出台的控制百姓投资房地产的一种政策。主要是限制百姓购买二套住房和投资者炒房,目的是控制日益高涨的房价。继北京市在(国发2010 10号文件)印发后出台了楼市新政以后,我国很多城市开始出台商品房限购令,用来控制房价的日益高涨。 ·关于成都商品房限购令细则 在本市主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下同)暂时实行住房限购政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市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主城区购买住房。 ·商品房限购政策的意义 限购的目的,意在大幅度排除非自住性资金,但我们知道,这一类型的购买需求,实是推动商品房经济狂热化的主要乃至主导性力量。仅以投机性需求为例,有研究认为,这部分市场份额应当在5%至10%之间,在全部购买总量中的平均数字约为三分之一。而这种性质之下的商品房经济,本身又是房地产业稳定其支柱性产业地位的保证与支撑。可以说,非自住性交易的比例越高,资金量越大,聚集度越高,房地产的产业优势和中心效应就越明显。当限购措施对非自住性购买予以严厉打击,商品房经济得以强劲膨胀的基础势必就被抽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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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购令”是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中明确提出的:从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这是全国首次提出的家庭购房套数“限购令”。2、根据新的规定,三种情况将被认定二套房: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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