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你们夫妻双方得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单身得提供《单身证明》,配偶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因故不能前去的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卖房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房屋买卖协议》。你们一同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二、过户税费:1、契税:按房屋价格3%缴纳(买房人承担)2、房屋评估费:按房屋评估额0.5%缴纳(委托人承担)3、房屋交易手续费:6元/平方米缴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4、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买房人承担)
全部4个回答 >如何公证宁波房屋产权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42****5660 | 2016-05-11 16:28:00-
152****0389 部分人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由于担心交易风险存在,会房屋产权公证。那么房屋产权如何公证?申请的材料需要哪些,公证的意义又在哪呢? 选择房产公证的意义 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二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合法性。保护购买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需要出示的材料: 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公证时,申请公证的两方需要向公证处提交相关的材料,这些资料包括, 出售方 1、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 2、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 3、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 购买方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 此外,公证处需要对所出售房屋的具体情况作详细了解。比如合同中买卖房屋的产权状况、坐落位置、数量、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房屋买卖价款数额、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买卖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及有关手续的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等,包括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有银行抵押负担,都是审查的内容。 具体流程: 1、准备上述材料 2、提出申请 提交上述材料后,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亲自到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表,提出公证申请 3、资料审查 公证人员核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就协议或合同的内容询问当事人若干问题,当事人配合公证员诚实作答,并在公证谈话笔录上签字确认。(主要就是问对相关条款、内容是否清楚明白,协议的签订过程是否存在欺骗、误导、强迫,并告知当事人协议签订后的法律效力及后果) 4、完成公证 在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协议或合同签字,公证完成。 2016-05-11 16: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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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转让公证通常需要以下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或离婚证明等)、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个案情况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公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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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放弃人带身份证 户口本 放弃房产的房产证复印件 去世人的死亡证明复印件 及放弃人和去世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去公证处办理就可以了。2.费用200元-250元。公证处有格式。房屋产权的确认,即划分和证明房屋产权的归属。与房屋产权取得的方式相适应,确认房屋产权的主要方式是: 一.查证有无房屋所有权原始取得的事实;二.查证有无继承取得房屋产权的事实;其中之“事实”,首先应以书证和物证为依据,没有书证和物证时,可以寻找证人、证言或其他证明。书证和物证主要包括:①产权证,如土改时发给的房地产证.建造房屋后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产权变更后领取的所有权证(通过买受.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的房屋产权证)。②其他证书和物证。如遗嘱,信件,分家析产合约书、基建时的加工费及材料费单据、历年缴纳房地产税的税单和赠与书等可以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的证书、物证。③其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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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们夫妻双方得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单身得提供《单身证明》,配偶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因故不能前去的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卖房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房屋买卖协议》。你们一同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二、过户税费:1、契税:按房屋价格3%缴纳(买房人承担)2、房屋评估费:按房屋评估额0.5%缴纳(委托人承担)3、房屋交易手续费:6元/平方米缴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4、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买房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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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如下: (一)、所需材料: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A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 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 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B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1、前款1、2、3、4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