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是本国公民或组织,也可以是外国公民或组织。那么,业主的有哪些权利呢? 业主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 5、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 6、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策的表决权; 7、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 8、有权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收支账目; 9、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 10、有权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1、有权要求房屋建设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不维修养护或不予配合的,可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强制维修养护,按规定分摊费用。
苏州买房需要注意什么 业主有哪些权利
135****3991 | 2016-04-27 18:20:04-
151****1949 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是本国公民或组织,也可以是外国公民或组织。那么,苏州买房注意事项,业主的有哪些权利呢? 业主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 5、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 6、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策的表决权; 7、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 8、有权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收支账目; 9、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 10、有权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1、有权要求房屋建设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不维修养护或不予配合的,可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强制维修养护,按规定分摊费用。 2016-04-27 18: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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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1]物业管理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委托合同进行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活动。广义的物业管理应当包括业主共同管理的过程,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人进行的管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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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业主?业主和物业有什么关系?业主和房主又有什么区别?简单来讲业主就是房主,业主是指房屋物业的产权人,他具备房屋的是使用权、所有权,但是不具备土地的所有权。业主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是本国公民或组织,也可以是外国公民或组织。 物业与建筑上讲的业主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指物业(产权)所有者,房屋租赁人不是业主.但是必须区别:建筑市场上房屋开发商、投资商不一定是业主。 商务印书馆《英汉证券投资词典》解释:业主 homeowner。亦作:房主。拥有自己住房的人,尤指拥有物业权益的人。住房是个人财产中比重**大的资产,同时也是投资理财的重要工具和对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在与物业或开发商产生矛盾纠纷时,业主应该如何理智维权? 买房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买到称心如意的房子就更不容易了,在购房、交房、验房、入住这些环节中业主难免会对房子有些意见,与开发商或者物业产生分歧或者矛盾也是常有的事儿。那么我们在这些过程中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伤害呢? 首先,如果购房者对开发商或业主对于现在的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要有针对性的记录违约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况,保留好相应的证据,可以采取拍照、摄像或文字记录对方签字的方式,这是必须的步骤。 其次,律师建议业主多采取谈判的方式,在应当缴纳物业费的时候要变被动为主动,主动去和物业公司交涉,告诉他们哪里做得不对,不应当收取你的物业费或是少收物业费,并保留好交涉的记录。一旦物业公司起诉拖欠物业费,业主可以有理有据地辩驳并非恶意拖欠。 第三,鉴于享有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权的是业主委员会而不是单个业主,业主要及时向业主委员会反应诉求,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要积极与当地的街道办、乡、镇政府沟通,早日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便日后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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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到当地房产局把那些房产注意事项的宣传单都拿回家看一遍,一般一套是11张,都有编号。是免费索取。然后做到下面7点。 一、理性对待广告宣传 为了吸引市民的眼球,房产商总是把宣传资料和销售广告做得异常精美,承诺得也很动人。可是,许多广告存在着概念不清、误导消费者的情况。面对这些诱人的房产广告,建议购房的您一方面全面理解开发商的广告宣传,不属于开发商所能够解决的问题,例如对周边的**、银行等设施的承诺,您**好不要完全相信;另一方面建议您切记一定要亲自去实地考察,掌握第一手资料。 二、警惕价格欺诈 一些房地产商出于促销的考虑,往往弄出五花八门的价格,比如“起价”、“均价”、“优惠价”等等。其中“起价”**不可信,它通常是指整栋住宅楼中楼层、朝向、户型**差的那套房;还有一种情况是价格的确很低,但生活配套设施差,住起来很不方便,购置此类住房还是要仔细考虑一下。建议购房的您多方打听、对比,做到心中有数。 三、看清产权证书 产权是买房时要解决的头等大事,在这个问题上一定要慎之又慎,决不能有一点含糊。如果您购买的不是现房,而是预售房,那么在挑选楼盘时就应详细查验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的 “五证”和“两书”。“两书”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企业资质证书》;“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些证书缺一不可,否则发展商无权售房。 四、买现楼要注意查验工程质量 如果您购买现房的,一定要注意查验楼房质量。首先要看发展商用的是哪一家施工单位,如果是正规的大公司,那么楼房质量就有保证,发展商如果是名不见经传的施工单位或包给“游击队”施工,那么房屋质量就难有保证;二是在买房时,请有经验的人帮助看一下;三是要查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及物业管理方案。此外,还需要注意审查发展商承诺的公用设施和交付使用条件是否齐备,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如住宅属于严重结构问题,则购房人有权退房,如住宅属于一般性质问题,则开发商有返修、保修的义务。 五、付款前签好合同 签订一份严谨的购房合同,可以帮助消费者避免很多风险。第一,签合同应采用政府行政机关认可的标准文本,按《商品房购销合同示范文本》签订;第二,要对所签条款逐条推敲,文字表达要准确,不能模棱两可;第三,要弄清所有条款的内容,不要勉强签订;第四,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明某年某月某日交房并注明延期责任。购房合同纠纷中,**常见的是延期交房的问题。许多发展商在按时交不了房子的时候,往往使用“小区配套完成后”、“质量验收后”等一些模糊的字眼搪塞。有条件的购房者**好在合同文本签订前请专家或律师审核,这样才能确保您的权益不受损害。 六、提防建筑面积“缩水” 按规定,在购房合同中不仅要标明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面积,还要标明分摊部位的名称和分摊系数。购房的您在购买现房时,可按实测面积填写,但应注明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面积。购买期房时应考虑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问题,误差一般定在3%之内,没有超过误差的据实估算。 七、选好物管公司 购房的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小区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后,有选择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业主有确定物业管理方式的权利;认真询问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范围和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等,以保证购房人入住后水、电、气供应,保安、房屋维修、公用设施、邮政、通讯等服务到位。业主委员会要正确行使法规赋予的权利,监督物管公司的行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 还有一个基本问题,购房合同的签订是跟谁签订?很简单,签订购房合同,应该是跟房地产开发商签定合同。 **后:我送你一句,切记:不要一个人去买房, 我曾经是一名售楼顾问。一个人去买房狠容易迷失自己心底的预算目标,容易盲从。很多案例都是买完才知道和当初自己心底的期望大相径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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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权利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5.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6.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策的表决权;7.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8.有权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收支账目;9.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10.有权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提出意见与建议;11.有权要求房屋建设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不维修养护或不予配合的,可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强制维修养护,按规定分摊费用。(二)义务1.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规定;:2.执行和服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3.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4.按规定缴交物业管理服务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等费用;5.业主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本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并填写申请表,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后,向物业管理公司缴交装饰装修押金方可按规定施工,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查验,如无违规、违章情况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押金予以退还,否则视违章情况予以扣除并限期整改;如属统一清运垃圾和粉刷楼梯的,还应同时交纳垃圾清运费和粉刷费;如有额外使用公用设施(如电梯、供电增容等)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补偿费用。6.业主如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及设施设备、毗连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有关费用;7.明白并承诺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在建立合法使用、维护、改造所拥有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本业主公约,并承担连带责任;8.明白并承诺业主及非业主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