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才刚发文,说没有增加也没有发布房产税的批文
全部2个回答 >多套住房,今年会收房产税吗?
135****9630 | 2016-01-19 11:29:35-
151****2423 今年不会,原因分析下 1·如今世界陷入货币战争,国内外经济均不景气,若是这时盲目加入房产税无疑给国名经济造成打击,因此房产税很可能将比原计划推施。
2·国内一些较大政策在实施之前,通常都会有舆论大讨论作为铺路。
而目前舆论上,特别官媒并没有类似的话题抛出,更没有一干学者就如何实施房产税,实施怎样的房产税,存量房产税如何收取等问题进行讨论和表态。
这也足以表明房产税政策讨论都尚未完。 3·征收标准也难以界定,中国地域广阔,地区之间经济和居住文化差异巨大,不论是按人均面积征收,还是按套数征收,抑或按价值征收,都会导致不公平,引发舆论不满。 2016-01-19 15:10:09 -
156****5626 很有可能,不会空穴来风的 2016-01-19 14: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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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9406 目前房产税还没有开始征收,需要把所有的都登记完之后 2016-01-19 13: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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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目前只在部分城市试点,比如上海、重庆,没有全国开征。房产税推高房产的持有成本,**终会导致房价和房租加速上涨。而且房产税的提法极不科学,应该叫不动产税。现在连这个定义都没搞清楚,不可能立马实施房产税。而且房产税应该包括土地租金,以及建筑物价值。让我大胆的做些房产税征收方面的细节1.地租:按我国的产权政策,土地出让金已经表明国家全额预支未来70年的租金,所以我预测这部分费用应该不会包括在未来的房产税里面。2.税基:未来的不动产税应该只征收持有者真实持有的份额,即建筑物价值。所以税基可能扣除原始土地出让金占有房价的金额。刚需首套贷款利息估计也会扣除,利息的扣除额度应该考虑贷款年限的增长而降低。持有多套房的人会被视为投资行为,将被全额征收从而实现调节贫富差距。现在上海和重庆的征税方式一刀切而且被征对象太少,没考虑长期和未来,不利于税收增长,不具有持续性,应该会被抛弃。应该会对所有房产包括存量房进行征税,而且由于地段、各地区房价差异巨大,估计国家只出总的税法和税率范围,放权地方实施差别化税率。而且目前的房产评估公司规模估计无法满足需求,将来估计会催生一批专业房产评估公司为政府提供服务。3.税名:应该会称呼为财产税或不动产税,这样可以避免政府征税的道义和不合法的风险,所谓征税要师出有名。而且便于未来卖出永久土地产权以及全面土地私有化铺平道路。**终土地和不动产肯定集聚在少部分人手里。长期来说实现差别化征税:比如持有林地、耕地、工业用地征收租金,持有土地附着物的建筑征收不动产税。而且现在房产证都改成不动产登记,这么多专家还要叫房产税实际上是拎不清政策走向。关于买房,说个实话,等房价下跌入场的人都毁了。观望和犹豫不决不知道毁了多少有志青年的未来。如果你没买过房,而且确实需要房子、有购房资格、有能力付**、负担得起贷款,不管涨跌都赶紧买房,乘现在因为调控房价稳定的机会赶紧下手。我预计一旦宽松,房价肯定会报复性上涨。我相信房价**终肯定会走向合理,但这个过程估计要20年后,你等不起。但如果你没实力、没投资眼光,别买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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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还有大面积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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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房产税会收吗答
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产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此税不适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其税率分为两类:按照房产余值计算应纳税额的,适用税率为1.2%;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应纳税额的,适用税率为12%,但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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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通常立法程序所需时间来推测,由于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尚在初审准备阶段,有些专家预计,房地产税立法完成可能要在2020年左右;财经评论员叶檀则认为,“通过一审二审三审,**少也要四年的时间,也就是到2022年。其实,无论2020年还是2022年,都还只是**快情况下的推测。实际上,很多复杂性较高的立法工作耗时之久远超预期。譬如物权法,该部法律从1993年起开始起草后,先后经过7次审议,直到2007年才**终通过,这创下了我国立法史上的纪录。房地产税的复杂性、敏感性人尽皆知,所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相关表述是,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的相关表述是,“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适时”、“稳妥”与“加快”并不矛盾。那么,究竟什么时候才是积极稳妥下的“适时”呢?越是重大的政策变化,就越需要考察前提条件的完备情况。房地产税的开征条件按难度及所需时间来排序,从低到高依次有三个**主要的观察项:一是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这是全面开征房地产税必须具备的技术条件。按照要求,2017年底前,不动产统一登记技术平台必须基本覆盖全国所有市县。预计这项工作虽然难度不小,但距**终完成应该已不会太久。二是全国房地产市场基本稳定。这个条件目前看来可能至少还需要至少三年左右,因为即使在2016年“930新政”后,一、二线城市房价基本趋于稳定,但仍有一大批三、四线城市房价“逆势”快速上涨。同时,更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整体分化格局未变,一线以及强二线城市住房供给不足矛盾仍较突出,而全国商品房总体仍面临“去库存”重任。因此,这种供求基本面状况决定了我国房地产市场至少在未来短期内,仍将受困于内在稳定性不足的困扰。三是土地财政依赖性显著下降。这是目前横亘在房地产税面前**大的阻碍因素,因为中国与其他普遍开征房地产税的经济体相比,很明显的差异之一就是,房地产投资与消费在国民经济整体运行中的重要程度高出太多太多,与房地产相关的财政收入对地方政府的影响巨大。由于中国房地产市场内在稳定性依然不足,同时中国还没有经历过哪怕一次较为完整的房地产市场波动周期,因此,这就使得预判房地产税这一新增变量,可能引出的连锁反应究竟如何,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由是再反观地方政府目前从房地产市场中“实实在在”获得的收入: 2017年,全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同比增长40.7%,达到52059亿元,如果再加上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预计总收入可达到7万-8万亿元。其中即使仅计量住宅类房地产收入,保守估计规模也将在万亿元以上。那么,开征房地产税后,可预期的收入规模有多大呢?经济学家钟伟曾有估算,目前城镇及城市住宅市值大约在150万亿-180万亿元,假定其中约15%需要缴纳物业持有税,税率为0.7%,理论上初始税收额约为1600亿-2000亿元之间。万亿与千亿,整整差了一个数量级。因此,房地产税的“适时”推出,必须纳入到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整体进程中去进行考量。这个过程值得期待,但不可能一蹴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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