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发工资=工资 补贴=3100 220=3320元实际发放工资=应发工资-社保-公积金-人税=3320-318-264-405.7=2332.3元 参保缴费基数跟你应交个税无关的。按你上面的数据,你应税工资=3320-318-264=2738应交个税=(2738-2000)*10%-25=48.8元你上面个税要405.7元,倒挤出来的话,你的应税工资,即扣完社保、公积金后的工资应当要有3500左右了。所以个税不对。
全部2个回答 >现在个人所得税怎么交
133****6784 | 2014-04-27 18:44:27-
144****5792 假设你的工资一个月工资5000,那么你缴纳45元,假设10000,那么你缴纳745,不知道你觉得多不多?是不是让你不能活了?
改革后税率表(2011年9月1日实施)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3500) 税率扣除数
1不超过1500元的 3%0
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105
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555
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2755
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5505
7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 2014-05-19 15:39:28 -
135****2844 您好,如果不是家庭唯一房屋出售,需要交纳20%的个税,取消之前全额征收1%的方法。 2014-05-19 14:5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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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8886 不知道在惠州哪个地方?一般可以找卖房的开发商帮忙解决! 2014-04-29 09: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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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7131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2000元,即超两千的部分就要交税.
假如你工资为3500元,扣除2000元,即你工资超出起征点1500元,看下图表,对应图中的第二级别(500元-2000元),那你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元,即你应交纳个人所得税=(3500-2000)*10%-25=125元。
比如像我工资2400元,比起征点(2000元)高出400元,看下图可知对应第一等级,税率5%,无速算扣除数,我应交税=(2400-2000)*5%=20元.
总之就是根据超出的部分按图表不同等级来计算。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2014-04-29 09:39:51 -
146****3853 问了好多中介有的说新政策实施了交差额的百分之二十,有的说没有实施交百分之一,但是我看郑东新区说的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就得交差额的百分之二十,那我这啥票都齐全岂不是肯定要交百分之二十?还有中介说到时候不提供发票就可以按百分之一了,可是没有发票怎么能看出来我满五年了?没满五年岂不是又要交营业税?!
求专业的经纪人解答啊,**好是这几天刚过过户的,不知道不要瞎说啊,我会当真的,我这房子想卖,他们给我说这么多税费是不是要压我房价啊?还有,共建不动产的人是真**道啊! 2014-04-29 09:37:49 -
147****5647 从原个人所得税法到2011年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都规定财产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出售价与房屋原值的差额),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简单的说100万买房,110万卖出,出售价与房屋原值的差额=110-100=10万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10-100)×20%=2万元。
以前的实际操作中,由于部分房屋并不能核实房屋原值,例如此前并非购买商品房所得的福利分房,无法准确计算出差额,即通过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因此无法按照20%来征收。
对待这类房屋,国家政策为统一按照出售总价的1%征收。也就是说,目前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征收有两种标准,能提供房屋原值的按照出售前后差额20%征收;未能提供房源原值的,统一按照出售总价的1%征收。只有二手房交易满五年,且是唯一住房的才能免征个税。因为按照1%的总价征收的税额,往往远低于按照差额的20%征收,因此,很多能够核实原值的房屋,也被当成不能核实原值的房屋,从而按照低于真实交易价格的总价的1%征收,以此达到避税的目的。
此次,国务院办公厅在通知中,要求能够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也就是说,这一通知将堵死将能够核实原值的房屋,按照不能核实原值的房屋来征个税的路子,从而增加卖房者的税负。 2014-04-29 09:19:49 -
131****5726 现在是超过2000块后,超过的部分对照税务局规定的税率表及扣除数明细进行计算:
假如每月工资3000块.(不考滤个人承担的养老社会保险等部分),
每月应扣个人所得税为:3000-2000=1000,查个税率表,超过的1000元适用10%的税率,而10%的税率对应的扣除数为25元.
那么计算结果为:1000X 10%-25=75块
附一张税务局规定的:税率表及扣除数明细表如下: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 2014-04-29 09:16:24 -
157****6387 一般工资所得的话,超过3500的2000元部分每月交95元的个税,现在月收入起征点是:3500元,超过2000部分税点是10%,速算扣除率105. 2014-04-28 19:5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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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3298 刚刚回答过你同样的一个问题了。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 2014-04-28 12: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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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6897 答复楼主:如果按照评估进行纳税,如果存在事实增值的,高于合同成交价的,仍然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目前国五条细则出台后,对实际20%的个税操作,仍然缺少具体的指导。
但仍有一些指导意见,看各地是怎么执行的比如你47万的房子,虽然卖44万,但进行评估之后,达到50万以上市值,房管局会要求你按照评估值的增值缴纳20%个人所得税的具体的你还要问当地房管局,会有指导意见的如果确实没有增值,评估价又没涨,那是没有个人所得税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4-04-27 18:4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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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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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来说是买方和卖方各交各的税,但在实际操作中,卖方通常都是选择净收,而由买方统一缴纳,如果买方要求由卖方缴纳他个人应上缴的部分,那么通常卖方也会在房价中加上这部分费用,所以实际上都是一样的,只是名义不同的区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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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个人所得税答
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总价×1%或(总价-成本)×20%,受赠或继承所得按总价×20%征收,购买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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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个人所得税是按照国家规定对个人所得进行征收的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为: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 实际收入金额-适用的税前扣除项目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1. 实际收入金额:指个人在一定时期内实际获得的各项收入总和;2. 税前扣除项目:指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个人所得税法律规定的可以从实际收入中扣除的项目;3. 适用税率:指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个人所得税税率;4. 速算扣除数:指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个人所得税法律规定,可以从应纳税额中直接扣除的一定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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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是不交税的,所以按现在800计算的话:2400-800=1600元,就是你的应纳税所得额,再根据此去查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及速算扣除数就可以了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500↓ 5% 0500-2000 10% 252000-5000 15% 1255000-20000 20% 37520000-40000 25% 137540000-60000 30% 337560000-80000 35% 637580000-100000 40% 10375100000↑ 45% 15375你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600元,也就是在500-2000之间,则税率10%,速算扣除数取25。应纳个人所得税=1600*10%-25=135元。如果以后按1600为免征额,则你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400-1600=800元,在500-2000之间,税率仍为10%,速算扣除数取25。应纳个人所得税=800*10%-25=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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